原文载《天津档案》1991年第6期第39页,图片除署名外均来源于网络。
在英国航海家哈德逊[1]探险航行之后,荷兰在北美洲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荷兰语:Nieuw-Nederland)。1626年又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殖民地(荷兰语:Nieuw Amsterdam,相当于今日的美国纽约州和纽约市)。17世纪的荷兰一度成为商业资本强国,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
荷兰阿姆斯特丹市档案馆(Amsterdam City Archives)的馆藏极为丰富。这个档案馆,不仅可以提供阿姆斯特丹市历史发展诸方面的档案,而且拥有反映荷兰在北美洲实行统治经过的重要史料,其中一部分还鲜为人知。
馆藏可以分为三部分:自公元1275年起的市政机关档案,作为阿姆斯特丹市历史档案组成部分的个人档案、家庭档案和社会组织的档案、图书、期刊、出版物、地图等资料。
新尼德兰殖民地珍贵史料之一,是该档案馆收藏的阿姆斯特丹的公证人档案。这部分档案的时间跨度约300多年(1578-1905),案卷排列起来长达3,000米。前馆长西蒙·哈特(1911-1981)对此非常重视,组织编写了大量的检索工具,便于利用者查找。利用者可以利用各种索引,从人名、地名、职业、商品等多种角度去检索档案。哈特还为北美洲殖民事务编制了许多文件卡片,按时间顺序排列。它们涉及598-1825年期间的历史文件。其中1624-1664年的文件卡片,就有7,000多张,著录约2,000余份文件的内容,分别属于新尼德兰、弗吉尼亚(烟草贸易)和加拿大(渔业),共计著录出22,000条目。上述这些史料还反映了建筑业、纺织业、出口商品等方面的历史演变情况。
档案馆档案保管处长汉斯·厄恩斯特具体地把馆藏公证人档案分为以下4类:
第一,委托书。在这些材料里,公证人记载了委托人的声明。这种委托书可以用来在法庭上作证,而无需委托人亲自出庭。这类公证人档案的内容多是关于殖民地生活或是海上航行时发生的事件。记录较多的是走私问题。
第二,遗嘱和授权证书。许多移民在启程去新尼德兰之前,就对他们在荷兰的财产事务立下了遗嘱,或专业请公证人员写下并证明他们所享有的权利。例如,馆藏档案中就发现了荷兰在美洲殖民地总督彼得·斯特伊弗桑特(Peter Stuyvesant,下图)(1592?-1677)的遗嘱。
第三,地契、契约、合同。这里包括合作性的契约、货运合同以及海船运费契约等。
第四,其他文件。有些情况下,公证人要在其他证人的陪同下向某些当事人宣布委托人的权利,同时,将对方的反应和答复也记录下来。这里面有一些来往文书,也包括对方拒绝付款的复文。在这类材料中,还有一些当时移交的财产清册。
荷兰是这个世纪强国之一。阿姆斯特丹市繁荣的商品市场是当时世界贸易中心。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时期(1579-1795)[2]阿姆斯特丹市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它的居民为共和国提供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这个地方政府的决策有着极其明显的影响。馆藏档案中关于新尼德兰的重要史料,已经全部编目。它反映了北美洲殖民地财政、金融、贸易和土地开发的各方面历史情况。
1621年,荷兰西印度公司成立。这是荷兰政府特许从事对外殖民事业的公司。它获得在美洲和西非洲垄断贸易、贩卖黑奴和进行殖民掠夺等特权。进入18世纪后,改进的国际贸易组织、造船业的迅猛发展,英国和法国的参加竞争,使得世界经济不再单纯依赖于一个像阿姆斯特丹这样的贸易中心。国与国之间互相建立了直接的贸易关系,各种货物直接由卖主那里运送到买主手里,从而节省了在阿姆斯特丹市港口停留转运的大批费用,荷兰对海运业的垄断地位一落千丈。由此,也迫使这个国家的经济和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一些荷兰商人把海运业和工业资金转移到风险较少的投资事业上去。他们扩大发展了银行业务经纪业。他们向其他国家发放贷款。估计在1780年已达15亿荷兰盾。仅对法国投资就达2,500万,而且掌握了对英国40%的债权。在北美洲,他们取得了更大的进展。1782-1794年,阿姆斯特丹市的资本家对美国投资2,900万荷兰盾。最著名的一次贷款与1803年路易斯安娜购地交易有关。[3]另一次投资则是允许美国建设新的首都土地交易。阿姆斯特丹市银行家还逐渐增加了对美国国家基金会和土地开发方面的投资,而与美国之间的商品贸易就大大减少了。
馆藏档案中有许多条目涉及到荷兰对美国的投资与贷款。这方面最重要的、最令人感兴趣的乃是欧洲最大的银行之一——霍普公司(Hope & Co.)的档案(1725-1940)和荷兰土地公司(Holland Land Company)(1789-1869)的档案。
前者是阿姆斯特丹市最著名的银行。在1770-1815年之间,它在国际资本市场位居首席。它广泛地与各个国家的政府代理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所以,荷兰霍普公司所形成的档案,内容广泛,大大超过了商业事务的范围。
后者荷兰土地公司始创于1789年,它的档案也是非常特别的。这些档案包括大约1,500张纽约和宾夕法尼亚的地图(下图是其中之一)。这些档案已由现任馆长克赖斯特·皮特斯进行了系统整理,并且编制了英文版的案卷目录。其中的一部分,还为美国国会图书馆复制了缩微胶卷。
在阿姆斯特丹废旧档案馆馆藏中,涉及到在美国的投资、贸易、土地交易等方面的档案,还包括如下一些条目:对伊利诺斯、马里兰、俄亥俄、宾夕法尼亚、弗吉尼亚诸州的投资;佐治亚、纽约、宾夕法尼亚和弗吉尼亚诸州的土地开发;给亚历山德里亚、乔治城、莫比尔、纽约和华盛顿等城市的贷款,给伊利诺斯中央铁路、罗克艾兰和太平洋铁路、北美商会、北美烟草行业的贷款等等。
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不懂荷兰语言文字的利用者来说,阅读这些档案材料比较困难。对荷兰古文字学一无所知,要利用18世纪以前的档案更为困难。不过,有一部分档案——如公证人档案、霍普公司和荷兰土地公司的档案——也有用其他文字书写的。这个档案馆对社会开放,这些档案允许复制,某些重要档案已经附有英文摘要。
世界各国史学界对阿姆斯特丹市档案馆馆藏档案颇感兴趣。公证人档案是在美国境外保存的最重要、未曾公布歧视的新尼德兰史料,特别是关于它的经济史和社会发展史的材料。哈特编制的北美洲专题史料索引,将对检索这些档案大有裨益。霍普公司等私人企业的档案,对于研究美国的金融、贸易和土地开发也是至关重要的参考资料。
这些珍贵的档案,是荷兰对北美洲殖民统治的真实写照,也是当地人民被欺凌、被掠夺、被压迫以及英勇地进行反抗斗争的历史记录。
(唐汝信编译自《美国档案工作者》第52卷第1期)
参考文献:
1.[法]莫里斯:《荷兰史》,商务印书馆1974年第1版。
2.黄绍湘:《美国通史简编》,人民出版社1979年12月第1版。
[1]亨利·哈德逊(Henry Hudson,1565?-1611),英国航海家和探险家。17世纪初,4次寻求从欧洲通过北冰洋到亚洲的捷径。如今的哈德逊湾、哈德逊河和哈德逊海峡都是以他的姓氏命名的。
[2]尼德兰联省共和国(1579-1795),又名荷兰共和国。17世纪为世界强国之一。曾夺得许多殖民地,是当时的国际金融中心。
[3]美国杰裴逊1803年自拿破仑时代的法国购买整个路易斯安娜地区。代价为2,726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