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不慎摔伤,车辆未启动保险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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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河北石家庄的胡某购买了一辆货车,并为其投保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等,雇佣了司机廖某准备运输煤炭,因长途驾驶,廖某准备在服务区稍作休息,看着天色灰蒙蒙的估计要下雨,于是跟同行的朱某讨论把车盖上篷布,以免煤炭受潮,当下廖某就上到车顶准备盖篷布,不料被篷布绊脚从车顶摔落,事故造成廖某左腿粉碎性骨折,经医院鉴定为十级伤残。

车辆未启动,索赔遭拒

事故发生后胡某为其垫付了医药费共六万余元,遂即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称车辆未启动,则不属于保险事故,且车上人员险是针对主车上驾驶员和乘客的责任险,不包括挂车上的人员,且按规定挂车上不允许载客,廖某是从挂车上摔下来受的伤,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胡某不服,遂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司机不慎摔伤,车辆未启动保险拒赔_第1张图片

法院诉讼判理赔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胡某货车系半挂牵引车,主车和挂车应视为一个整体,都是车体的一部分,司机廖某上车顶盖篷布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车上人员。保险合同的“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应当包括被保险机动车的动态使用和静态使用过程中,并非仅指被保险机动车驾驶过程中。廖某是在被保险车辆盖篷布时,即被保险机动车静态使用过程中受的伤,属于保险事故。属于保险理赔范围,综上,判处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六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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