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消费者组织的「收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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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郭智嘉」,原载于「德意志劉伶記事」,转载已征得同意。为方便大陆读者阅读,已将繁体中文转换为简体。

香港的消费者委员会(下称「消委会」)以及旗下刊物《选择》,大家都耳熟能详。但是除了出售月刊和报告书,消委会还可以怎样为带来收入呢?笔者认为消委会可以借镜德国老牌消费者组织 Stiftung Warentest 的模式,既不会影响测试的独立性,又能够减轻委员会的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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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是Stiftung Warentest的龙头刊物。

香港消委会在 1974 年成立,比起 Stiftung Warentest 只迟了 10 年。香港消委会是法定机构,运作开支主要由政府资助;而 Stiftung Warentest 则是独立法定基金会,基本上是自负盈亏,收入来源主要是透过出版《test》和《finanztest》两本杂志以及相关书刊所得,而来自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障部的资助只占总收入的 10% 左右。

德国老牌消费者组织 Stiftung Warentest 的标志,不同颜色表示测试结果来源。

除了出售杂志和其它书刊外,Stiftung Warentest 的另一收入来源就是产品资料查询。公众可以在网上搜寻各种产品和服务的测试结果,报告撮要可免费浏览,下载详细的测试报告则需要收费, 每份由 0.75 至 2.5 欧元不等。而下载个别产品的完整数据库则收费 5 欧元。

Stiftung Warentest 的测试项目林林总总,从一般的商品服务到公共设施都有。例如基金会曾经多次测试大型足球场的安全状况,并且在 2006 年德国世界杯前批评多个球场的安全漏洞。而供测试的产品都是测试组自行在市场购买,再交由独立化验所测试。

产品和服务的评级采用德国式的评分制:

0.5-1.5:优 (Sehr gut)
1.6-2.5:良 (Gut)
2.6-3.5:常 (Befriedigend)
3.6-4.5:可 (Ausreichend)
4.6-5.5:劣 (Mangelhaft)

而每次测试都会选出一件「测试冠军」(Testsieger)产品或服务。自 1968 年开始产品测试以来,基金会已经进行过 5,300 多项测试,涵盖超过 10 万种产品和 2,137 项服务。在测试后,基金会会把结果发给相关生产商参考,并要求他们作出回应,然后把在《test》杂志中报道。

一如香港《选择》月刊的情况,由于测试结果会被传媒报道,被列为「劣」的产品销量也会大受影响,基金会也曾经收过厂商抗议甚至被告上法庭。香港消委会由于是法定机构,受到条例保障,厂商不满也只能发声明抗议;但 Stiftung Warentest 则需要跟厂商对簿公堂。每年基金会都会收到约 10 宗不满测试结果的诉讼,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基金会都获判胜诉,而且从来没有被颁令赔偿厂商。

看过《选择》的读者都知道,香港消委会的测试结果只能被传媒引用报道,而这些资料是不可以用在商业广告用途的。所以外间很多产品或广告商都用引用其 它市场机构的测试,以「抗衡」消委会的结果。《选择》和《test》都不会在杂志和网站卖广告,以维持测试结果的中立性,但是 Stiftung Warentest 同时利用其测试结果创造另类的收入模式:如果厂商要把测试结果(包括评分)引用到产品包装和广告内,需要缴付每年 7,000 欧元或两年 10,000 欧元的使用费;如果要把结果放在电视或电影院广告则需两年 20,000 欧元。这当然吸引到不少被评为「优」或「良」的产品和服务参与,同时也 为《test》和基金会带来宣传效果,巩固基金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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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获得「优」或「良」评分的产品都会缴付使用费,把测试评分放在产品包装或广告上。

因为这个「优质标志」能为产品增值,滥用情况也不少,例如厂商把同一牌子新型号加上旧型号获「优」的评分标志,或是使用已过时的结果等等。所以基金会鼓励公众举报滥用情况,维持测试的权威性。

作为消费者权益机构,测试的中位性是不能妥协的。但是要让机构永续运作,消委会可以引入一些创意模式,使测试结果变成资源,一方面能够让消费者取得正确讯息,加强对消委会的信心,另一方面也能开辟收入来源,以进行更深入更大规模的测试,减少受到政府预算的制肘。

题图来源:dsl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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