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说||我为什么不愿意写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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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文,顾名思义,就是几乎所有人都愿意看的文章。

什么样的文章是所有人都愿意看,看得懂的?

肯定不是大文学家的小说,散文,诗作。朱自清,鲁迅,郁达夫这些作家的文章,如果不是被放在语文课本上,多亏了苦心的语文老师们,谁愿意辛辛苦苦背它们?

这类文章往往有以下几个特点:

1、通俗,和生活有关。或是家长里短,或是情感生活,真正和文学相关的成分几乎没有。

2、有热点,有噱头。这类文章,要么和时下的娱乐热点有关,要么是标题吸引读者,让人想要点进去看个究竟。

3、目的性强。这类文章往往特意针对读者的好奇心,或者说,我写了,就是要让你看,你要看,我写了才有意思。

爆文之所以“爆”,是因为,有人愿写,有人愿读罢了。

爆文背后是一个时代经济形势的体现。流量可以变现,故有人愿意挤破头,想破脑袋写。而有人读,则是因为,这类东西是娱乐,而不是艺术,不是真正的文学,更不是知识。

人类的本性是排斥阅读,阅读是一种学习,一种修炼,这个过程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晦涩,无聊,煎熬。

当然,不排除有人喜爱阅读,但倘若在轻松、娱乐性强的文章面前,有多少人能,有多少人愿意选择晦涩难懂的严肃文学呢?

那么,和爆文相比,畅销作品又怎样呢?

畅销,和“爆”是两个程度。

畅销书可以分成两类:一类畅销很久,一类畅销一时。

畅销一时的作品,可以说是因为这本书接近文学的本质,但相比严肃的文学作品更加轻松,易懂,或是其作者在当时被推崇,甚至被炒作。

另一类,是畅销很久的作品。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在作者逝世后的许多年仍然畅销。即使被放在书架上受灰尘,但仍然有人买。

这就是人阅读的另一类心理了:买了就是读了,读了这本书,我就是“读过xxx书”的人了。一方面是人的虚荣,一方面是这些书的确得到无数的好评,若是买这些书的人专心读了,便会真心发现其并不是浪得虚名。

为什么我不愿意写“爆文”?

1、每一个真心热爱写作的人,都不愿意为了讨好而写作。

将自己热爱的事业作为职业,并能够凭借其养活自己甚至过得不错当然是许多人的愿望。但是文人又有些不同,如果不能凭这件事养活自己,即便是当作一个爱好,而以其他职业谋生要比卑躬讨好好得多。

2、一个热爱写作的人,追求的不是更多人看,而是写出自己喜爱的作品。

人人愿意看,看得懂的文章,水平能有多高自是不必说了。文人普遍清高,家长里短,矫情的爱情呻吟不是作家,是活在烟火中并被其占有的人,或是失恋者。

人类这个群体,终其一生,逃不掉人间烟火。但人类生命本身超过人间烟火,情感,知识,信仰,缺一不是人生。

作家是探索着人间烟火之外的一群人。

这就注定,他们是不甘于人间烟火的一群人。

我自视为一个喜爱写作的人。抛开才华,抛开能力,我更不能容忍自己失去清高,失去写作的本心和尊严。

这并不意味着,我写作,发布,没有功利之心,不敢说自己“不为五斗米折腰”,然拿自己的“清高”来消费,代价太高,成本也未免太重。

因此,写作之途漫长,我不愿意,也不屑写所谓的“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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