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城市骆驼
日子像幻影一般,在老怪的身边无声的流过。左手是倒影,右手是真诚,老怪迷糊着,在一切迷糊的日子里迷糊着,过去、现在,乃至于看不到边的未来,都只以一种模糊的概念去触摸。
于是老怪开始慢慢习惯这样的生活,生活里没有了老枪,就远离了英雄;小妖,也似乎在远离着自己的生活,因为再也没有昏暗的灯光,无尽的雨夜。他慢慢觉得自己像头骆驼,单峰的那种,踯轱于风尘,寂寥而默默的走着,拖着沉笨的体重,一如既往的不懂忧伤。
城市,会不会曾经是沙漠?!老怪骑着那辆绿色的邮车,一次次的问自己,人流无向的街头,很多人在走动,眼睛都不跟彼此说话,只是那么,让眼睛在空气里飘荡,死鱼一般。
老怪开始写日子,不知道为什么,仿佛是一种幽冥的驱使,属于潜意识下的一种行为,或者是因为离开老枪的日子太久远了,也或者是小妖的屁股转向了别处,生活在一点点的渗透,老怪害怕,害怕在渗透中悄无声息的那种感觉,似乎不是在了笔触的流淌下,自己也开始一点点的渗透得没有痕迹了。
慢慢的,老怪不再将自己扔到废纸篓里,也开始慢慢忘却了算命先生的寓言,生命从此有了新的体验,他说不清楚。人,很多时候说不清楚自己的行为。
时常的,老怪经常会将一些真实和虚幻的东西混杂在一起,那个时候,他就很糊涂,也是很怪的,他,依然每天跑邮路,见些一样或者不一样的人们,在一个个熟悉而陌生的下午,一切都像小妖所说的,都是一些影子;回到家,在远去老枪和父亲的日子里,就常常会将梦境和现实搞混淆,直到他自己也分不清楚,哪部分是真实的,哪部分又是虚幻的,他就开始用纸墨记录,在黑夜里,在老怪妈妈再也不担心他重操老枪的岁月里,那,几乎成为一种记忆里似乎依然挺直脖子的执佞。
后来我想,如果不是老怪死得早,死得那么突兀,我想他也许真的可以在“清秘阁”里频繁往来,也能藉此换来一些笔墨纸钱,甚至,一些虚无飘渺的声名;老怪死后,我偶然获得他的日记,那些笔墨里,描绘是国画写意式的,文字的跳跃性也很强,似乎在刻意的摆脱讲述故事的拘圄,只截取偶然现实中的几个片断,那是一些时光的碎片而已,通过有心的拼凑,竟然浅浅淡淡的有一些成形的痕迹,我也想过拿了去出版,然后无耻得署上自己的名字,但是没有一家出版社肯要,因为,老怪死了,也因为,这是个故事的年代,失去故事的勾勒的痕迹是不值得有人去把玩的,所以后来也就作罢了,当然,这都是后话。
老怪那个时候并没有死,依然每天骑着那辆他并不喜欢的颜色的自行车,依然不懂忧伤的在城市的巷道里游荡,依然的,生活在他的身边一天天的流过,带去很多,却只唯独留下一些笔墨。
在老怪有生的日子里,他记得清楚而深刻的时候不多,但是,那天,他真的用眼睛记下了,虽然他没说得很清楚,对谁也没说,包括日记里,也没有。
他只是说,那是一个六月的上午,阳光明媚,夏季的风轻轻地流淌着。
在隐去年代的那个模糊的上午,树影婆娑,阳光就那么一点点的从缝隙里跌落下来,跌在老怪的脸上的时候,就有一种透明的甜味,微风爬上肩头,是轻柔的抚摸。
那天老怪不知什么原因跟老宋吵了架,然后还跟小妖调了情,小妖有一些湿滑,也有一些泪痕,所以老怪很清楚地记得那天。
出门的时候,老怪的心情很好,或许是因为跟老宋吵架的那个原因,因为小妖在一边很妖,不说话,只是看着笑,笑,笑也笑得很妖。一路有风,有阳光,是属于简单而快乐的那种幸福,一下子在老怪年轻抑或并不年轻的生命里,不经意的刻画出了痕迹。
风渐渐少了,也许并不少,只是阳光开始变得稠密了吧,但老怪想,这一切并不重要,重要的日子其实有很多,那天,其实是个很稀疏平常的日子,实在是。
老怪哼了小曲,心情很好,但是路人开始变得慌乱,眼神好像一堆堆杂乱无章的线段交叉倾轧,刚开始是几个人,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奔跑起来。
只是在片刻之间,整座城市战栗起来,四处奔散的人们,眼睛里有着老怪不懂的忧郁神情,慢慢的,时不时的有警车呼啸而过,尖锐刺耳。
人群越来越乱,人流越来越多。老怪诧异,用脚尖踮在地上,停下,看身边潮流一般的人流涌过,那些是年轻和激扬的脸庞,虽然绯红得近乎酱紫,无一例外的显露出离的愤怒,但是依然透出几分浅淡的菜色,那菜色,是老怪所熟悉而又刻意忘记的颜色。突然之间,老怪似乎明白了什么,那是一种蛰伏在暗处的力量,以摧枯拉朽的力度,震撼整个城市的大地。
人太多,老怪看不清楚,那一刻,似乎自己只是一尊石像,矗立在城市的街头,风声越来越紧,警车蟑螂一样四处逃窜,老怪一动不动,只是那么,只是那么静静地看着。
不知道什么时候,人群一下子冲散了,一些纯白的衣襟开始有了绯红的颜色,在整个晃动的城市的街头,那抹绯红越来越浓,有着让人揪心撕肺般的残忍。
老怪的邮包飞了,飞到哪里去了不知道,那个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飞到了哪里,又将继续飞向哪里,寂寞而悲怆的飞翔,在绯红里,改变记忆的颜色,只是后来,被时光漂白得没有了痕迹。
拳头依然拽得紧紧的,在条幅的影子下飞舞,波浪一般起伏,老怪,彻底迷失了自己。
“抓住她,抓住她!”人流的前面,有一起一落的声音在高喊。
老怪顺眼看过去,一只蜻蜓就在眼前飞翔,在人群里飞翔,青素青素的衣衫,翩翩起舞,只是跌跌撞撞的,步履有些蹒跚。
血!蜻蜓染了血色在人群里,惊恐着飞翔,折去了翅膀的天使,坠入了凡尘。耳边震耳的喊声不断,老怪彻底迷失了自己,在那个晃动的城市的上午,只是,看到一只受伤的蜻蜓,无望在坚硬的城市街道上飞翔,充满恐慌与悲怆。
血,一点一点渗透裤管,暗红而残忍。老怪那刻眼睛突然酸涩了,迷茫了。
喊声慢慢的近了,也越发的清晰尖锐,依稀中,一群绛灰的乌云涌了过来,蜻蜓显然累了,步伐凌乱而沉重,但,依然奋力的往前突奔,仿佛前面是湛蓝的天,素白的云彩,回到天空,蜻蜓才可以肆意飞翔,那,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突然有了一种力量,老怪操起自行车的车把,脱弦之箭一样直冲向蜻蜓,紧急刹车,单手一把将蜻蜓拽到自行车的后架上,急速掉头,狂奔起来,风呼啸而过,眼前的人群摇晃得厉害。
老怪什么也没想,头脑一片空白,似乎又有很多的影子在脑海里翻滚奔突,一切的思绪全都集中在两条腿上,体力透支。
胡同越来越慌乱、颤抖,毫无方向的在身后飞驰,不知道晃过了多少根电线杆,也不知道邮包飞向了哪里,四处慌乱的人群依然继续慌乱,四散逃窜。蜻蜓在身后,带着生命的热度与惊喘,微微的战栗,死命地抱住他的腰,似乎那是唯一的稻草。
老怪时不时的回头看后面,飞驰的水泥地,泛着青萦的蓝光,铁硬铁硬的。后面的喊声变得稀疏零落,那片绛灰也开始模糊。
过了多久,老怪不知道,时间在那刻没有概念。老怪唯一清楚的是,当蜻蜓坐在空旷无人的草场上喘息的时候,阳光穿透她薄煦的羽冀,她依然轻轻地喘气,清秀的头发自然散落在双肩,柔顺的,把半个月牙般的脸藏起来,影影绰绰的,有一些模糊而清晰的轮廓。
老怪是一个极端意识化的男人,快乐起于瞬间,悲哀往往也将死在一刹那,他固执的在自己的意念里用思想去触碰女人,或者,女孩,可能这种近乎意淫式的触碰往往伤害纤微的感情,但不管怎么说,那是老怪唯一适应的方法。
在老怪逐渐淡忘了爱情的时候,梦里再也不出现那个外语系的女孩、而小妖的屁股也开始偏移乃至远去的时候,了了带着蜻蜓微微的恐惧,连同青涩的爱情,一起飞到了老怪的肩头,那时,胡同在急速的旋转和飞跃里,变得越发的深邃。
老怪死后,总会在天堂的第一个窗户里,静静地看着了了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他想,也许自己并不真正了解了了,了了适合生活在一个激情四溢的年代里,那里有绝对的自由,她可以抛开一切的束缚,真正像一只轻盈的蜻蜓那样遨游,她的美丽,也会开放得更加灿烂。
但是很显然,这并不妨碍老怪彻底爱上了了,也不会阻止了了看住老怪的眼睛一霎那,决定让飞扬的青春在老怪的树胳膊弯里休憩。
爱情,像是一场战役,没有对错,当第一颗子弹飞出枪膛的时候,爱情,就无可挽回的开始。也许,这句话是老怪说的,或者是了了说的,在散尽绯红的年代里,那一切,似乎只是在暗流中的一个浪头,飘一下就过去了,于是老怪很仔细的,记载于日记上,也记在自己的心灵里。
了了,是一只渴望飞翔的蜻蜓,在没有天空的年代,放飞了自己的梦想,四处迷漫着绯红的颜色,偶尔背着老怪,一个人静静的,怀念那绯红的忧伤。
“老怪,你会带我去看日出么?”了了那个时候蹲坐在空旷的操场看台上的休息平台上,腿上依然渗着血丝,头抬起来,看住远方,快乐着说,说的时候,笑得很甜。
老怪起身,在了了身后蹲下,用手覆盖住了了的眼睛,然后说:“你看看,是不是有日出?!”了了的小脸凉凉的,长长的眼睫毛跳跃在老怪的手心,仿似露珠滑过青草,缓缓的,麻酥酥的感觉,一下子升腾起来。老怪感觉,那就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很多人奢望用语言去介定它,但最后都无一例外失败了。爱情是邂逅空谷幽兰的风?是回归子午线一霎那的阳光?是在川流不息人群中那偶然的一次回眸?还是在荷尔蒙飞扬的季节里那颗青春痘刺痛带来的感觉?
“嗯,嗯,老怪,我真的看见了日出哩!”了了小小的肩膀轻轻地耸动着,空气中流动着清凉的气息,会是风么?老怪不确定。
那天,老怪和了了,就那么坐着,怀了孩子的快乐,黄昏的那抹金色染黄了了了长长的睫毛的时候,老怪用那辆邮车载着了了,消逝在胡同的尽头,如同一只快乐的骆驼,踏在绵软温热的砂砾上,驮着幸福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