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从理解“学力”这个概念开始

如果,学校一直如同一个鉴定中心,按照学业成就表征来确立“好学生”与“差学生”的区分标准的话,就会形成一味地“提升学绩”作为学校教育唯一目标的教育机制,导致减负一直成为空谈。

至关重要的还是,得厘清“学力”这个概念。

所谓学力,原本指,“借助学校教育形成的能力”,但在我国却被发展成为“以学绩为表征的能力”。实际上,学绩如果成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就剥离了“学力”所应该有的其它内涵:品质与品格。学绩绝对不等于学力。

大约有四种模棱两可的关于学力的概念,具体如下:

其一,主要指学生习得“双基”目标的成绩。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的量化结果。这是因为教育行政、考试竞争、学校排名、劳动力市场等所提出的不同学力之间的角力和相互渗透的机构,是在日常教育实践中起作用的因素。

其二,教育行政机构通过统一测验的实施,设定合理的学力模型,然后据此实施学科测验,借助分数竞争的机制而强推的学力。

其三,旨在谋求有利的升学、就业的学程而形成的阶梯性的、竞争性的学校教育机制中,作为竞争的数值性指标而产生的“应试学力”。

其四,从劳动力市场出发,社会对作为人才需求提出的学力要求。

事实上,真正的“学力”是指,依据学生发展、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由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提出的三维目标的具体要求,最终指向核心素养的综合。

实际上,第二、三种在中国学校占据主流,第一、四,则是“发展性规定”和“社会性规定”的博弈。学力的“发展性规定”是具有教育价值的,而学力的“社会性规定”往往是反教育价值的,因为从“社会性规定”视角,提出的“人力资本”这个要求,往往是不大关注人格的形成的。另外,一旦这种“社会性规定”被儿童内化,那么学习不再是他自己的事情,而是他律的、具有强制性影响了。

目前,学校一直不能真正减负的原因,就在于,学校将“课程”窄化为“学科”,“学科”又被窄化为“学科知识”,“学科知识”又被窄化为“知识点”,“知识点”又被窄化为“考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学校评价将永远被“社会化规定”,进入不断竞争的轨道,“减负”将永无可能。

所以,对于学力的理解,钟启泉教授认为,应该从生活维度、社会维度、知性探究维度等多维度多结构重构学力概念。

学力的概念,我想再次引用严文番教授对中西教育差异的结构图,来引导大家共同思考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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