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之城 | 我参与过你追梦的生命,我爱过你

去看《爱乐之城》的前一晚,我下班回家后,坐在地上的瑜伽垫上看了一部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执导的《迷魂记》。

该部影片讲述的是一位警官退伍后改做私家侦探,因受老同学所托去跟踪其“妻子”,在此过程中爱上了这个幻象不真实的女人,并由此引出了一桩命案。

影片开头的一个镜头里,私家侦探斯考蒂颤颤巍巍地一步一步站上梯子,并试探性地朝下望,随后一组闪回镜头表明他退警的原因。

这是一部悬疑片,尽管故事内容很简单,但情节设计地会让人不自主地沉浸其中。加之,片中的女主角金·诺瓦克太迷人,一张精致的脸美的不可方物,冰山美人式的遥不可及。

观看影片的时候,画面一切换到女主角身上,我脑海里闪现的都是这些字眼:“美,白色大衣好有质感,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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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私家侦探斯考蒂爱上了一个女人的幻影。当真相大白,发现自己受骗后,他揪住同样由金·诺瓦扮演的朱迪的裙口发出了怒吼:“他训练过你吗?他让你预演过吗?他教过你怎么做吗?”

其实,斯考蒂又何尝不是在训练朱迪。他让朱迪穿玛伦的同款套装,染同样的发色,绑着同样的发式,目的就是使她成为与他幻想中的玛伦一样的女人。

在影片中,斯考蒂很无辜,被骗,被夺去所爱的“女人”,甚至他的梦想也被摧毁了,这些都很让人疼惜。然而,更需要同情的是朱迪,起初她是为了钱,为她的雇主斯考蒂的老同学做事,但后来却是因为爱斯考蒂而自甘牺牲。

本篇小作文是要写《La La Land》的观后感,却开篇在另一部电影上扯了这么多。实在是因为《迷魂记》好看,太经典,值得一看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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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看了《La La Land》也觉得好。影片前一小部分以轻松欢快的歌舞片形式呈现,随后才缓缓地讲起故事。

由于自我喜好的局限,影片前一小半部分歌舞片段的可赞之处,于我而言,我没有欣赏的能力。这让我不禁反思:当我们拥有一个作品或物件甚至是人的时候,我们也得有去欣赏和珍视的能力。

《La La Land》致敬了很多部电影史上伟大的电影,而我只看出了《萨卡布兰卡》这一部。85年生的导演达米恩·查泽雷很棒,这是我由衷的赞叹。

一个小辈希望在一个领域里能有一番作为,因自身经验尚浅,往往会向同领域里的顶尖大师、伟大的作品学习,吐故纳新,这是好的学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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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 La Land》所讲述的故事让每个观看电影的人都能产生共鸣。我们和影片中男女主人公一样都做过梦,都不切实际、愤世嫉俗过。

最后,只不过有些人“长大了”,向现实生活妥协了。而只有少数人对其所热爱的东西有着无比狂热的执念,最终,在自己所编织的白日梦里开出了真实的花果。

这一小部分人可能经历了无数苦痛挣扎,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梦想被实现,那种畅快的成就感是多么棒的人生体验。

而“长大了”的那部分人,可能常常酒足饭饱后,歪斜在沙发上用着“假如当初我……现在就……”的句式来感叹过往的蹉跎岁月;或者虽然衣冠楚楚,但俨然只剩一张面目模糊的脸和一条回不去的路。

影片讲的故事也很简单,女主米娅虽有男友,但似乎并不爱。后来,和男主塞巴斯汀几次不期而遇后,互生情愫,而后便顺其自然地谈起恋爱。

一起吃东西、喝酒、即兴起舞,砸店等等,做所有情侣都会做的事。当然,他们彼此相爱,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各自有所热爱,各自都在寻梦途中,彼此能在对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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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看了一大半,我在影院的座位上坐的不舒服起来。心想,冲突情节怎么还没到,哪个编剧写故事都不会少这一环节,不然哪里能找到影片的高潮。再看,果然冲突来了,男主和女主吵架了。

男主因第二天一早要赶往另一城市去宣传爵士乐队的唱片,就在家中亲自下厨为女主做了顿晚餐。

在这之前,影片里有一段场景是女主在舞台下观看男主弹奏爵士乐。那一场景拍摄技巧用的很好,周边一片黑暗,只有一束光照在男主高斯林身上,他弹着爵士乐沉醉其中。台下,女主深情地看着他演奏。

但紧接着,一瞬间,一切都不一样了。第二束光照在了男主爵士乐队的歌手身上,继而灯光全开,俊男靓女一起舞动歌唱,全场热嗨。

从女主的神情里可以看出,她眼前的一切,让她很困惑。原来这不是一场以她爱的人为主角的演奏会,她所爱的人也没有多少机会弹他所爱的爵士乐,期间看到他还不时地来回打着碟。是的,他只是一个辅助的键盘手。

我爱你,我更爱你追逐梦想的样子。可你放弃了你的梦想,我在你的眼睛里找不到我爱你的那种东西了。我想这是他们争吵最主要的原因。(当然,男主也是为了生活,为了她才屈从于现实)

影片以冬季开始,也以冬季收尾。五年后,在男主的爵士俱乐部,他们再次相遇。

舞台上的男主在人群里看到了顺路进来就餐的女主。男主呆立片刻后,轻声道一句:“欢迎”。随即,转身坐下来弹一首曾经彼此都很熟悉的曲子。

我想,曲子传达的意义应该是我曾参与过你的生命,我曾见证过你追逐梦想的样子,我爱过你。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拜伦的那两句诗:“若我会见到你,事隔经年。我如何和你招呼,以眼泪,以沉默。”


写于201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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