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型专项作业车辆在道路以外作业时发生事故是否属于交强险责任的认定
相关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44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裁判要旨:
适用交强险的前提,必须是道路交通事故,或道路以外机动车事故。后者不仅指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地点在道路以外,且需符合发生事故的机动车处于“通行”状态的事件。重型专项作业车辆在停止作业状态下发生的事故,不应认定由交强险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1、适用交强险的两类交通事故
①道路交通事故
《交强险条例》第3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补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案例法》第119条第(五)项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
第119条第(一)项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为必备要素。在道路上,无论是否处于“通行”状态,只要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均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由交强险赔偿。
②道路以外机动车事故
车辆在道路以外区域时,只有处于“通过、行驶”的状态,才符合《交强险条例》有关规定的法律要件,可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
2、其他延伸:商业险
与交强险不同,商业险往往并不在条款中对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具体用途、行驶状态作硬性规定,仅规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即可获赔。
基本险包括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共四个;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等。一共有数十种之多,车主不可能也不需要全部投保。
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盗抢险:是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大部分为三个月,人保条款为60天)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非人为,具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事件,,造成了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导致您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以及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10万元确定 。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若不保这个险种,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都得自己掏腰包,那可能就是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费用了。
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险通常指人为的、恶意的划痕,比如:车辆停在小区,小孩淘气用锐器将车身油漆划坏,这种情况下如果保了该险种就能得到理赔。若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划痕则属车辆损失险的赔付范围。
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指负责赔偿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造成车辆本身的损失。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保险。
玻璃破碎险: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车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赔偿。
不计免赔险:办理不计免赔险后,在保险期间内办理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合理费用可享受保险公司100%理赔。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采取的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其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交强险并不妨碍交通事故受害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更高赔偿。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
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其他延伸:受害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依照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来说,计算公式如下:
(1)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5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75周岁以上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5)被抚养人有数人时,赔偿义务承担的年赔偿总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根据上述的计算公式,在存在几个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只计算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其他的伤残等级不再计算相应的伤残赔偿指数,而是按附加指数计算(每增加一处伤残按另外的赔偿比例计算,该赔偿比例是附加计算的,因此被称为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ia取值范围为:0≤ia≤10%,也就是说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必须小于10%。存在一级伤残时,其他等级被吸收,不计算伤残赔偿附加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则没有具体规定,不同伤残等级没有对应比例(指数)。如何取值,各地做法不一。有的是在取值范围内(0≤ia≤10%)由法官自由裁量;有的是五级以下一个固定值,五级以上一个固定值。ia的合理取值应为:二级为10%,三级为9%,四级为8%,五级为7%,六级为6%,七级为5%,八级为4%,九级为3%,十级为2%。
在具体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时,应以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的个人情况确定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