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生意

生意的概况,某集团公司从政府手中拿地,土地性质是商住,首期是三栋楼加一条商业街,计56亩。后期420亩规划中。由于集团公司资金单薄,迟迟未能动工开发,在政府强令下,一边慌忙上马动工,以挖地基拖延时间,一边积极寻找合作方共同开发。

正好老三看中这个项目,双方在一番推盘换盏的磋商中,勾画了美好愿景,老三交了100万诚意金,双方达成初步协议。

首期项目的三栋楼,一条商业街由老三负责开发,已经开始的地基及打桩继续由集团公司完成。老三除了已交的100万,补足共计550万保证金,集团公司便把全部设计图纸和各种手续证明移交老三。

老三何许人呢?老三曾是一小县城的风云人物,本来在政府上班,深具商业头脑,早早下海承接工程。在县城买下了20多亩的集宾馆和各种饭店、娱乐等设施于一体的商业圈。宾馆的红火生意,产生了聚集效应,不仅带动店铺生意,为老三带来源源的租金,也为老三带来源源不断的人脉和生意机会。

天有不测风云,正当老三游刃有余地拓展生意版图时,一场车祸重创了老三,虽拣回了性命,也落下了下肢瘫痪,从此,老三坐上了轮椅。

时移境移,天朝虽是天朝,业已换代。沉寂多年后的老三,眼见自家的生意业已大不如前,眼见多年前的旧识在天朝蒸蒸日上……便萌生翻身的念头。

老三的机会,便是这次的房产开发。但老三的手法,却是业已过时的空手道玩法。老三的策略是,在原有关系中凑足550万,从集团手上接过项目;从房建、消防、防水、水电等承建商手上收取保证金,作为周转资金;与承销公司签订合同,预收房产销售保证金,以支付工程款。

事实证明,这种以前的套路业已过时。至今,老三仍在工地附近的酒店,百思不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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