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家训》之“史密斯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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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宝的生日礼物如期到了小家伙的手上,也因此他的眼中便暂时再无旁骛,手眼一致就仿佛这世上只有他的恐龙哥们儿。索性今晚还是我自己唱独角戏,自己看家训。那天是宝跳跃式阅读,今天我决定看第一则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两位同学之间几十年关于梦想与交易的纠葛,史密斯当年写下了两个梦想,并将其中一个将来去埃及旅行的梦想以3美分的价格卖给了他的同学杰米。当两人成年以后,史密斯更越发惦念他当年卖出去的这个埃及梦,但碍于他是虔诚的基督徒,他又坚守着自己的原则——当年既然把这个埃及梦卖给了杰米同学便意味着他不可以随意踏足埃及这片美丽的土地,否则便是对信仰的亵渎和背弃。当他妻子在他们的非洲之行计划中重点列出了埃及这一站的时候他再也安奈不住,决定要向他的同学杰米赎回当年3美分卖出的梦想以圆他的儿时梦。

但是杰米在答辩书中写道:“史密斯先生要为此支付3000万美金的赎金(%¥#@读至此处,我心里不禁想骂人,这杰米怎么如此对待他的同学呢?)于是继续带着疑问向下看,原来,杰米当年家境贫寒到他甚至都不敢去奢望一个梦想,他在老师鼓励下买下了史密斯先生的这个埃及梦以后多年来一直拼尽全力为了这个梦想而努力奋斗,一改往日调皮发奋读书,成绩突飞猛进,最终走入华盛顿大学,结识了有埃及情结志同道合的美丽妻子,儿子受父母熏陶,能考取斯坦福大学也是受这个梦想的召唤……时至今日,杰米坐拥6家超市,总资产接近3000万美元,这就是他开出天价赎金的原委;而且他本人认为即便是3000万美金的价值也远不及他当初的埃及梦,梦想是无价的,与生命共存,深深地融进了他们的生活中……

两同窗关于梦想的Case,想必不用猜也毫无悬念:最终史密斯先生无力再去支付巨额赎金去赎回他卖掉的儿时梦想,出于对信仰的虔诚可能也没有涉足埃及。

读罢,钦佩执着于实现梦想不懈努力的杰米的同时,我不禁在想,东西方文化差异是如此巨大,可能之于国人之于我们自己,可能不会固守纠结于儿时的过往,谁想去哪便去哪儿;也许有人要说这便是没有信仰国度的可怕之处,讲话随意,毫无诚信云云,但是我又想说,华夏上下五千年的文明还告诉我们一个词——成人之美!与其固守于自己的阵地,固守于当初,尚不如来个皆大欢喜,成全别人。

仅是一己之论,欢迎拍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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