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7

想成立股份合作社的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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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社是农民以劳务收入、资金、技术、设施设备、生物资产、农村“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房屋和林权)出资,或者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量化确股后组建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它既是促进农村多种生产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鼓励下,近年来申办股份合作社的人越来越多。但由于对成立股份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了解,使很多人认为申办股份合作社不但手续众多,而且程序繁琐,存在严重的畏难情绪,宁愿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不愿成立股份合作社,从而阻碍了股份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

其实,股份合作社也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范畴,成立股份合作社并不比成立专业合社繁琐,只是出资方式不同带来更多的手续而已。搞清楚了以下几点,就可以轻轻松松注册一户股份合作社。

1、股份合作社的名称需统一表述为“×××股份合作社”。

2、股份合作社的成员既可是农村承包地的转户农民,也可以是在农业领域投资创业的城镇下岗职工和大学毕业生,也可以是已转为城镇户籍但仍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含林权)的居民,还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成员以农村“三权”出资的,需提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重庆市房地产权证》或《林权证》复印件。其中:以家庭承包经营方式获取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还应提交承包方推荐家庭成员作为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成员的书面证明;以农村居民房屋入股的,还应提交农村居民房屋所在村(社)同意以土地使用权随房屋一并入股的书面材料,并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载明的“权利人”登记为成员;以林权入股的,将《林权证》上载明的“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所有权权利人”、“森林或林木使用权权利人”登记为成员。

4、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通过变更登记为股份合作社。成员以农村“三权”出资的,参照股份合作社设立登记的相关要求提交材料。

5、不管是新成立股份合作社,还是由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为股份合作社,均需向登记机关提交农委关于同意成立股份合作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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