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每日外汇小课堂-10.17

A问:持中国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权证的个人,视同境外个人,具体的政策文件是什么?

答: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16 年版)》一、 关于间接申报原则(二)关于居民和非居民身份的认定 1.个人居民身份的认定:根据《细则》第五条,个人居民身份在实践中按照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中的国籍来认定。即,持有外国护照等有效证件的个人,认定为非中国居民,持有中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中国有效证件的个人,认定为中国居民。

实际操作中将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和外国永久居留权证的个人视同非居民。

A问:境外个人连续多日每天原币兑回500美元,是否合规?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对涉嫌分拆的,银行应加强真实性审核。

注: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汇,当日累计兑换不超过500美元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明直接在银行办理。上述境外个人连续多日兑回500美元的行为并不违规,但需要予以关注,加强审核,并酌情向当地外汇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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