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驱动电信运营商盈利模式转型

    大数据作为当前信息技术行业的热点之一,为处于转型阶段的运营商带来了诸多变革机会。电信运营商管道中的数据作为多年业务的积累,是运营商最核心的资源,蕴藏着丰富的业务信息和商业信息,具有巨大的价值挖掘潜力。


    赛迪顾问通信产业研究中心分析师杨光认为,通过挖掘大数据价值,可以为运营商带来三种新型盈利模式:一是面向集客用户推出差异化增值服务,二是面向个人用户提供短订购流量套餐,三是与OTT企业或虚拟运营商合作共享。


    面向集客用户推出差异化增值服务


    集客用户长久以来都是高贡献、高粘性的代名词。据杨光介绍,在电信市场逐步放开的背景下,运营商的业务结构呈现同质化发展,促使服务水平成为客户选择产品的决定性因素。虽然运营商为集客用户提供了最好的QoS,但是QoE才能真正决定服务水平(Service Level Agreement, SLA)的高低。


    杨光建议,运营商在保证集客用户专网专线质量的同时,应加强对用户行为的分析,强化业务的质量监控。进而,运营商可以以管道中的集客用户网络数据为基础,为行业用户提供定制化报告,对流量构成与走向、用户访问记录等个性化信息进行多维度分析,实现用户精准画像,为行业用户提供端到端的业务质量管理。


    面向个人用户提供短订购流量套餐


    杨光向记者透露,短订购是一种灵活的流量型产品,在终端用户对流量需求日益增加的趋势下为运营商丰富了数据业务产品形态。短订购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将用户群细分,依托精细化营销平台,面向每个自然用户推出多元化流量包套餐,满足不同场景下用户使用习惯。


    就目前来说,短订购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终端用户主动选择,与传统的流量叠加套餐类似。当终端用户在某一时段内有较高流量使用需求时,用户可根据个人情况随时订购流量套餐,保证数据业务持续使用。另一种是运营商主动推送。运营商加强与CP、OTT等企业的合作,当终端用户使用某些服务或者应用时,运营商根据掌握的用户消费习惯、地理位置等用户信息,向特定用户群组推送流量包套餐,满足终端用户对于流量业务的使用诉求。


    与OTT企业或虚拟运营商合作共享


    据了解,OTT业务的出现极大触动了运营商在通信市场的利益,而且这一趋势已经逐渐成为全球性热点问题。OTT业务在抢占运营商市场的同时,也为运营商带来了巨大的数据流量。杨光认为,面对新兴产业的冲击,处于传统霸主地位的运营商要避免与OTT企业或虚拟运营商陷入价格竞争,积极采取合作的方式,利用手中的用户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挖掘深层次商业价值,拓展增值服务产品结构。


    杨光最后指出,运营商可以依靠技术改进保证特定OTT业务使用者的业务质量,利用定向提速、定制套餐等手段提升用户感知,保证用户业务质量,增加用户使用OTT业务粘度,进而推动用户向高ARPU值发展。而OTT企业或虚拟运营商,则可采用统付方式向运营商提供增值服务费用,实现合作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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