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干了这毒鸡汤——大学狗隔行政法看社会黑暗面

如题,我是一只法学狗,不不不,不是带个大框眼睛天天死磕法条看各种案例的那种狗,是潇潇洒洒大半年一夜回到高考前,成绩不上不下拿不了奖学金当不了科的那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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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不准备学法学的,从一本b往下填,认认真真的选择学校和专业,逐个排查,先经济,再金融,然后是文学,最不济语言。

爸爸说,一本a也填了吧,反正你也考不上。别浪费了那一行。

我说,哦,填吧。

爸爸说,呀没专业呀。法学成不?

我说,哦,填吧。

一个月后,水煮鱼同学被xx大学法学院录取。

简直生无可恋。

同年的堂妹学了医学,成天给我说一些医院人们生命垂危的事情。说后来与妹妹调侃,我们永远是同步的,一个看到了人们面对强大的生命凋谢感受的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一个看到了人们面对无谓的大小纠纷表现出来的情绪失控和大打出手;一个认清的是救人于危难的医生收取红包,蔑视生命,一个认清的是服务于人民的权力机关插浑打科,互踢皮球。

她说,唉唉唉,好好的人,怎么就没了呢,好好的医生,怎么就那么坏呢?

我说,唉唉唉,好好的人,怎么就一定要你死我活呢?好好的领导,要你是吃的吗?

世界那么大,你说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你说这一秒,有多少个孩子降生,多少新人成婚,多少人被抢劫,多少人被非法监禁?

你看到的美好有多少,大概看不到的黑暗就有多少。

那么我们就撇开刑法的故意杀人和强奸致人死亡,撇开民法的房产争端和争辩谁该有孩子的抚养权,单看看行政法这个轻口味儿的学科。

为什么我要说它呢,因为我只会背它。

那么请看部分案例。

(ps:无专业术语,无法律条文,只有我脑海里残存的那么一丢丢义愤填膺,专业人员请当我是捣乱的,好奇人员请继续。)

案例一。

甲公司在甲省从事木材生意,在甲省缴纳木材运输费后把木材运往乙省,乙省以该省行政法规称运输没有行政认可把木材全部没收,处以10万罚款,甲公司不服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要求撤销行政决定,复议机关不受理,甲公司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称不属于受案范围。

看起来很乱??好,再说一遍。

一个公司卖木头的,有一天要把他家木头给别的地方运过去,给了管木头的人一些钱,说弟兄我运木头去了啊您兜着我啊别找我麻烦,运到地方了以后,那个地方管木头的人不高兴了,说,诶,你这不符合规定啊,木头,没收,你还得罚点钱。

公司说,诶凭什么啊,得评理啊。

找管木头人的上级,上级说,嘿嘿,我不管!

找管木头人的上级的上级,上级的上级说,呵呵,我们不管!

案例二。

一公司经理由于行政机关误判被拘留,非法拘禁并非法没收公司的车十余辆。800天后案件查清,该经理被无罪释放。由于该经理是另外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人的被捕导致公司破产,该经理被捕时女儿未满十八岁,因为父亲蒙冤得了抑郁症,两年后身体状况极差,该经理提出复议,以行政机关的误判导致自己收到巨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要求行政赔偿共计200万,复议决定以一般公务员工资标准赔偿127.37×800天共计十万赔偿其经济损失,驳回精神损失费。经理不服,提出诉讼,法院判决精神损失费5万元,驳回当事人其他请求。

好了,就这些,诸如此类案件还有很多,起初我是不相信的,世界上真的有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存在吗?可我看到了城管打人,看到了强制拆迁,事实就是我看到的那样。我也不愿说什么,看官自行判断。

再附一段我背的行政法原则之职权法定,行政主体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其全力不是天然拥有的,而是人民赋予的。只有行政机关积极行使权力,保护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才能达到法律预期的目标。

世界上有那么多我们的公仆,我们却把公仆当爷爷供。

我真希望,各位公仆们,你们像书里说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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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年轻,不会介入这些纷扰之中,每天关心的是吃吃吃睡睡睡玩玩玩,我的世界一片明亮。我只是在担心,万一以后有人砸我的摊子怎么办,万一他们没收我的木头怎么办,万一有人拆我房子怎么办,万一我哪天莫名其妙被抓了怎么办。

我打不过他们,可我也不想吃亏。

你聪敏的,告诉我,我们的世界什么时候能改变?我们面对强大的政府又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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