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以后一起吃龙虾?

有家饭店,开在空地上。没有店面,只有招牌。招牌上写“深海龙虾自助,一元一位”

一元钱?想都不用想,先交钱进来再说。一探究竟后发现除了那块招牌外饭店只有桌椅,没房间,没食物,没服务人员,桌子上写着一行大字“七年以后一起吃龙虾”下面小字店规密密麻麻规定了违反店规的处罚方式,而且随着时间推移店规还在不断增加

前也写过一篇思考007模式的文章,叫《七年后去南极,钱谁付?》关于这一点007没有任何承诺,我们加入时虽然交了钱但007方面似乎没有任何一个确定的给付义务,只有一句口号。相反的作为会员的我们,有什么样的义务却规定的清清楚楚。在公平社会里能像007这样搞出如此权利义务不对等的赚钱方式而且还能大行其道,会员络绎不绝,在互联网创业夭折十有八九的今天,在前期投入如此之少,运行成本几乎没有的情况下既赚了钱又赚了流量和人头。

007的老板即使在罗胖和马云面前也可以大肆吹嘘一番了。

话说七年以后,这家店的“客人”从极盛时期的数万人到只剩下我与二三人。这七年,只有我们几个勤勤恳恳遵守了七年来不断发展变化的店规。即使自己生病,亲友离世,孩子高考,工作变动都没有影响我们几人老老实实遵守店规。坚守了七年,我们终于迎来了吃龙虾的日子。

这一天,我们第一次见到了餐馆老板本尊。我们真的一起吃了深海龙虾,饭桌是个神奇的地方,老板在饭桌上跟我们说,我要再开几个龙虾自助连锁店,你们要不要给我做店长?今天这一餐,大家AA,算是自助餐连锁店入股,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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