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选择的路

孙丽 焦点网络初级十期 息县坚持分享第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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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听了青年教师李园园执教的《未选择的路》一课。

《未选择的路》是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作于1915年,罗伯特·弗罗斯特堪称美国20世纪最受欢迎的诗人之一,他一生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写作并出版了10部诗集.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出生于旧金山一个教师家庭,在美国西部度过童年.中学毕业后,他在哈佛大学学习两年后肄业,这前后曾做过纺织工人、教员,经营过农场,并徒步漫游过许多地方,同时他也开始写诗,但他的诗歌最初并未在美国引起注意.

  1912年时弗罗斯特已经38岁,这一年他作出了一个重要的选择:放弃他在一所师范学校教书的职业,放弃本来可能更加平坦、安稳的生活,而选择了诗歌.他对自己说:“写诗吧,穷就穷吧.”

  夫妻二人商量后,决定到异地去闯一条路,找一个生活水平比较低,但更利于写诗的环境.于是他们卖掉了祖父遗传下来的农场,再加上几年教书所得的一点积蓄,就这样他们来到大海对岸的英国,在离伦敦不远的一个村子里找到了一座木板茅屋的新家.不久之后,他的第一本诗集《孩子的意愿》出版了,很快就以其特有的朴素坦率和真诚赢得了诗人们的好评.美国著名诗人庞德特别撰文推荐,说它是美国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最好的一本诗集.

再次听这一课,让我对它有了深刻的体会和理解。是啊!人的一生都在不断的选择,当我们面临选择的时候有过彷徨,有过纠结,也有过选择后的失意和后悔。但更多时候是选择后的坚定。

年轻时的父亲当兵转业后回到家乡,被安排到建筑公司,活又重又累,工资也少的可怜,一度想放弃,另谋生路。在爷爷的劝说下留了下来,从此在建行业摸爬滚打了一生,他选择了劳累,却收获技术,于他而言,选择就意味着坚持。

年少时的我面临学业选择的时候,也曾矛盾纠结过,选择师范很快就可以分配工作,选择高中考大学,可能更有前途。鱼熊掌不能兼得,我只能选择其一。选择了前者,就等于放弃了后者。那么多年,我没有后悔过,我热爱我的工作,时常会感恩于父母的引领,感动于自己的坚持!

生活原本可以很安逸,但我放弃了舒适,选择了学习,学习的路上,也许枯燥无味,但那也是我的兴趣所在,既然选择了远方,我便会风雨兼程。

也许多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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