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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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加哥律政

无论结果好还是不好,时间都会冲淡一切,只唯一的区别是时间的长短,给时间一点时间。

事情总算告一段落了,虽然结果很不尽人意,但最少可以松一口气。从接到起诉状的故作镇定,到答辩时的孤军奋战,法官的偏向。无论有多大的委屈,输就是输,该吞下去的苦果还是要吞的。

”在法庭上真实情况无关紧要,怎么样呈现事实才最重要“,这段话来自美剧《芝加哥律政》,有时候细想,这句话确实挺有道理。尤其是对我这种刚刚经历过法庭的人来说,更觉得是正中我心。我一直觉得这件事情的发生时双方的责任,只是看责任的多还是少,我能接受更多的一份责任,这样的审判结果来看,我承受的也确实是更多的那份。

但总有一种憋屈的感觉在心中。这种憋屈在审判之前是没有的,在审判之前我已经做好了全款赔偿的准备。憋屈的原因来自于法官的偏向。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是被告,她就认定了我是被告,我是欺骗的那一方。原告委托的律师基本没怎么说话,法官就先对我发难。那种感觉就像是警察面对犯人。带着审判的意味,而不是公平公正的发问。她也不管你有多大的委屈,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何,只是片面的下决断。当我想辩解时,她压根就不听,一直打断我要说的话,就像是她有个约会,急着下班赴约。急匆匆的就问我是否愿意私下调解。如果不调解就将对我直接宣判,征信打入黑名单,拘役15天。在她的功绩谱上又增加了一个公正解决纠纷的功绩。我无法反抗,我不能反抗,反抗就是藐视法庭,反对国家。这就是国家的公正。

我喜欢看美剧,最近在看《芝加哥律政》法律剧。我不知道在美剧中,美国的法律是否像美剧所反应的那样。还是这些只是片面的,更深的黑暗面没有展现出来。但我感受到的是他们法律的健全,法律的公正以及尊重每个人说话的权利。哪怕我是有罪的,你也应该给我一个陈述的机会,最少不会出现让人感觉到憋屈。

说话,是每个人的权利。不要让这种权利被权势所镇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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