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ux与Unix的关系与区别
关系:Linux是一套免费使用和自由传播的类Unix操作系统,它主要用于基于Intel x86系列CPU的计算机上。这个系统是由全世界各地的成千上万的程序员设计和实现的。其目的是建立不受任何商品化软件的版权制约的、全世界都能自由使用的Unix兼容产品。
区别:UNIX系统大多是与硬件配套的,而Linux则可运行在多种硬件平台上.
UNIX是商业软件,而Linux是自由软件,免费、公开源代码的.
Linux的发展里程:1981 年IBM公司推出微型计算机IBM PC。
1991年,GNU C编译器已经出现奠定了Linux用户基础和开发环境。
1991 年4 月13 日在comp.os.minix 上发布说自己已经成功地将bash 移植到了minix 上,而且已经爱不释手、不能离开这个shell 软件了。
1991年7月3日,第一个与Linux有关的消息是在comp.os.minix上发布的(当然此时还不存在Linux这个名称,当时林纳斯·托瓦兹的脑子里想的可能是FREAX,FREAX的英文含义是怪诞的、怪物、异想天开等)。
1991年的10月5日,林纳斯·托瓦兹在comp.os.minix新闻组上发布消息,正式向外宣布Linux内核的诞生(Freeminix-like kernel sources for 386-AT)。
1993年,大约有100余名程序员参与了Linux内核代码编写/修改工作,其中核心组由5人组成,此时Linux 0.99的代码大约有十万行,用户大约有10万左右。
1994年3月,Linux1.0发布,代码量17万行,当时是按照完全自由免费的协议发布,随后正式采用GPL协议。
1998年2月,以Eric
Raymond为首的一批年轻的"老牛羚骨干分子"终于认识到GNU/Linux体系的产业化道路的本质,并非是什么自由哲学,而是市场竞争的驱动,创办
了"Open Source Intiative"(开放源代码促进会)"复兴"的大旗,在互联网世界里展开了一场历史性的Linux产业化运动。
2001年1月,Linux 2.4发布,它进一步地提升了SMP系统的扩展性,同时它也集成了很多用于支持桌面系统的特性:USB,PC卡(PCMCIA)的支持,内置的即插即用,等等功能。
2003年12月,Linux 2.6版内核发布,相对于2.4版内核2.6在对系统的支持都有很大的变化。
2004年的第1月,SuSE嫁到了Novell,SCO继续顶着骂名四处强行“化缘”, Asianux, MandrakeSoft也在五年中首次宣布季度赢利。3月,SGI宣布成功实现了Linux操作系统支持256个Itanium 2处理器。
1995年1月,Bob Young创办了RedHat(小红帽),以GNU/Linux为核心,集成了400多个源代码开放的程序模块,搞出了一种冠以品牌的Linux,即RedHat Linux,称为Linux"发行版",在市场上出售。这在经营模式上是一种创举。
1996年6月,Linux 2.0内核发布,此内核有大约40万行代码,并可以支持多个处理器。此时的Linux 已经进入了实用阶段,全球大约有350万人使用。
什么是Gnu计划?
有译为“革奴计划”,是由理查德·斯托曼在1983年9月27日公开发起的自由软件集体协作计划。它的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GNU。
什么是GPL协议?
在自由软件所使用的各种许可证之中,最为人们注意的也许是通用性公开许可证(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GPL)。
GPL同其它的自由软件许可证一样,许可社会公众享有:运行、复制软件的自由,发行传播软件的自由,获得软件源码的自由,改进软件并将自己作出的改进版本向社会发行传播的自由。 GPL还规定:只要这种修改文本在整体上或者其某个部分来源于遵循GPL的程序,该修改文本的 整体就必须按照GPL流通,不仅该修改文本的源码必须向社会公开,而且对于这种修改文本的流通不准许附加修改者自己作出的限制。因此,一项遵循GPL流通 的程序不能同非自由的软件合并。GPL所表达的这种流通规则称为copyleft,表示与copyright(版权)的概念“相左”。
GPL协议最主要的几个原则:
1、确保软件自始至终都以开放源代码形式发布,保护开发成果不被窃取用作商业发售。任何一套软 件,只要其中使用了受 GPL 协议保护的第三方软件的源程序,并向非开发人员发布时,软件本身也就自动成为受 GPL 保护并且约束的实体。也就是说,此时它必须开放源代码。
2、GPL 大致就是一个左侧版权(Copyleft,或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版权所无”、“版责”等)的体现。你可以去掉所有原作的版权 信息,只要你保持开源,并且随源代码、二进制版附上 GPL 的许可证就行,让后人可以很明确地得知此软件的授权信息。GPL 精髓就是,只要使软件在完整开源 的情况下,尽可能使使用者得到自由发挥的空间,使软件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3、无论软件以何种形式发布,都必须同时附上源代码。例如在 Web 上提供下载,就必须在二进制版本(如果有的话)下载的同一个页面,清楚地提供源代码下载的链接。如果以光盘形式发布,就必须同时附上源文件的光盘。
4、开发或维护遵循 GPL 协议开发的软件的公司或个人,可以对使用者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但还是一句老话——必须无偿提供软件的完整源代码,不得将源代码与服务做捆绑或任何变相捆绑销售。
POSIX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