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车

学车_第1张图片

这里说的“车”, 不是指四个轮子在马路上疾驰的那种车,也不是两个轮子用汽油或电池来制动的那种车。没错,就是“自行车”,俗称“单车”。

认识团叔之前,我还不会骑单车。那时候我才20岁,风华正茂且热血方刚,唯一的财富就是一台联想B460笔记本,身无长物但心比天高。除此之外,还不善于跟人沟通,但这并不能阻拦我对世界的探索,对真理的渴望。我时常去参加一些无聊的活动,借此来增强人际沟通,但收效甚微,直到遇见了团叔。

团叔本名叫郁得胜,跟这个外号一点沾不上边。据说是他经常组团带领大家打公服,领导有方且战功显赫,久而久之,得此称誉称号。团叔是我们隔壁学院的在读研究生,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研二了,我那时正读大二,两个跟二有关的青年因为生活的某些契机,走到了一块,实在有些微妙的哲理味道。

团叔的面貌,在我刚认识他的时候,简直惊为天人。怎么说呢,他有着一头浓密且卷的黑发,据他说是祖传的,此黑色发物不仅卷,而且长一尺有余,走起路来一抖一抖的,如果赶上凉风习习,就会长发飘飘,回头率极高。在公服团战局势紧张阶段,这一卷极为漂亮的长发一个礼拜不洗都是常有的事。此外,团叔还有一捋同样浓密且长的胡须,长长的垂到了喉结部位,团叔每天都用小梳子把它们梳理得紧紧有条。光凭以上两点,团叔已经有了极为显著的标识符,但偏偏脸上此起彼伏的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洼,伴随着深浅不一的褐斑。这项特征成功的将团叔的处男之身保持到了28岁,也就是他读研二那年。忘了说,团叔小时候家里条件不太好,上学太晚,10岁才开始念上学,高考还复读了一年,这样导致的后果就是他经常被别人误认为老师。事实上,他有500度的近视,戴上眼镜后,透过小小的眼睛往外面看,没有人会觉得他不像个老师。因为他学设计类专业,所以举手投足都有一股艺术家的气息,颇有大师风范。总而言之,见了他第一面,以后是无论如何都忘记不了的。

但团叔最让我感到难忘—或者说是感动—的事情,竟不是他天生异禀的外貌,也不是他高超的团战操作,而是他以28岁的高龄,学会了骑单车,而且追到了跟我同届的小师妹。我那时既不会踩单车,也没有女朋友,对团叔的“巨大胜利”,是十分的佩服。不仅如此,我甚至一度把团叔当作人生偶像,并试图效仿。

说实话,我对单车不感兴趣,在我看来,骑单车跟开车一样,时间到了,自然水到渠成,何必急于一时?所以抱着这种心态,直到读大二,也就是21岁,我还不会骑单车。班级活动有组织去踩单车游玩的,我都是能躲就躲,不能躲就坐后排。现在想起来坐后排简直弱爆了,但当时年少暗昧,未解其中尴尬。但是前面也说了,我还保持着对世界的好奇与探索,所以当时也觉得有必要学学单车,顺便了解下团叔是如何追到小师妹的。

对于后面这个“了解”,我解释下:正常的男性,在20岁的时候,是会对异性产生好奇乃至探索的心理。这也符合我对世界的探索,因为女孩也是世界的一部分嘛。对于大部分男孩来说, 这种探索,既不是来自教科书,也不是电视杂志,而是一种小电影,其中绝大部分是出自扶桑国。这类电影颇受欢迎,男宿舍里有关起门来观赏的,也有打开了门邀众同赏的,遇到好资源,互相拷贝是常有的事。我也未能免俗,但始终坚持不聚众,不传播,并且觉得这不是正确的探索方式。

我决定邀请团叔来宿舍传授经验,并许诺整两瓶啤酒外加两小包酒鬼花生。凭我跟团叔的交情,酒跟花生是不必要的,但我认为这是“拜师学艺”的见面礼,省略不得。在几番催促,确定了行程后,团叔终于来了。

那是一个有着绝好阳光的下午,楼下的梧桐树哗哗的和着风声,从阳台望去,干净的水泥地面,透射着一斑又一斑的阳光,并且不停地晃动,我靠着阳台的窗栏,等了许久,看了许久,竟有些困意了。这时候,响起了敲门声。开了门,团叔正大汗淋漓的站在门外。

原本我们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但是团叔出发时就晚了,他要从另一个学院宿舍赶过来,并且他忘记了我宿舍在哪栋。当时我们咸嘉公寓共有五栋,除去第一栋承包出去作食堂外,剩下的二栋是男女混住,就是说,男女分层住;三、四栋都是女生,五栋——也就是我住的那栋,全是男生。但这些情况团叔都是不知道的。他记错了栋数,结果只能挨栋去问,偏偏五栋在最里边,所以等到他找到我宿舍时,时间已经来到了3点半。我估计他是在三、四栋停留了较长时间。

进门后,我提醒他可以打我电话,他说打过了,关机。我当然不信。前面说过,遇上不想参加的班级活动时,我是能躲就躲。这种情况下我的手机就会频繁故障,基本开不了机,找人比登天还难。事后就会突然恢复正常。但团叔找我那段时间,我的手机“正常”得很。为了佐证团叔的错误,我从床头找出充话费送的索爱,发现真的关机了,大概是午睡时不小心压了关机键。我转过身很大度的说来晚了没关系,并拿出了酒和花生。

团叔先是用一对小眼整体打量了一番宿舍,夸赞道卫生搞得不错,挺整洁嘛,不像他们那些乱糟糟的猪窝。然后目光就停留在我床头挂的那张大照片上,那是刘亦菲的一张写真照,那时候她还年轻,穿着性感,眼神诱人 。他咧开嘴笑了:

“咳咳,看不出来嘛,你.....”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于是就纠正他:

“不是你想的那样!”

团叔依旧是笑着说:

“哈哈,我懂,我懂......”

你懂个屁!我心里想,但没有说出来。这种事情就像煮熟的红薯掉进粪坑——不是屎也是屎,说也说不清。我就转移话题,提议开始吃酒。

还没来得及坐下,团叔的手机响起来,他接了电话,那头是女孩的声音,我猜,可能就是小师妹,也就是团叔的女朋友。通话结束后,团叔表示女朋友邀请,今晚去看电影,现在就出发。所以今天的谈话就到此为止。并单方面宣布因为过来找我花了很长时间,又饿又渴,所以要把酒跟花生全都打包带走。经过我跟他的协商,最后达成一致:酒只带走一瓶,花生全归他,前提是团叔要把单车借我练习。

就这样,当我拿到人生第一辆可以自己掌控的车时,还是有点不自在的,不知道如何才能伪装出会踩单车这一假象。于是我花了三个晚上,一下自习就偷偷的推着单车走到人少的地方,然后开始练习。后来得知,别人学会踩单车基本上都是用一两个小时,而我却为此花了三个晚上。由此可见,我不仅不善与人沟通,也不善与车沟通。

学会踩车以后,我就经常骑车在校园横冲直撞,也撞到过几位女生,但很遗憾都没有撞出火花来。我的冲撞生涯结束在一个月之后。那天,我照旧在宽阔的校道上画着歪歪扭扭的几何曲线,忽然听到背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过头一看,是团叔,旁边还有那位娇小可爱的小师妹,洁白的裙子,调皮的小马扎,我一下就害羞起来。停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团叔过来向我介绍了他的女朋友,彼此打了个招呼后就无话可说。团叔问我车练得怎么样,我说还行。他又问会了没,我说会了。然后团叔就说既然会了,就把车还他。我头脑空空的,完全不知道在想什么,就把车交给了团叔。

团叔让小师妹坐上后架,然后小心的启动了,跟我打个招呼,就晃悠悠的骑走了。

我目送团叔及小师妹远去的身影,在前面一个右拐路口,跟背影失去了联系。然后我把双手插进后裤兜,跳上旁边的人行道,怅然若失的迈着步子。道旁树林里此起彼伏的知了声,吵得我头脑发胀。天气似乎越来越热。

噢,夏天来了,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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