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水触电”惨剧频发暴露公共设施安全隐患 天灾还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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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网、南方日报客户端、澎湃新闻消息:近日,受今年第4号台风袭击,广东多地风雨大作,多地城区积水、内涝严重。令人痛心的是,雨水还导致广东多地发生路人触电事件。截至昨晚发稿时,几起触电事件已造成4人不幸遇难。(6月10日《当代生活报》)

天有不测风云,灾害性天气导致城市严重内涝积水,继之引发多起“触水触电”惨剧发生,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说,这都是老天爷造成的,与我们无关呢?首先,有以下三点是可以肯定的,其一,台风、暴雨之类的极端灾害性天气虽然相对较少,但却是完全可能发生的,可以预知的(更何况广东这种近海地区);其二,如果绝缘防护工作不到位,内涝期间,公交站等公共区域内“涉水触电”之类的事故是可能发生的,这是常识;其三,在严格的流程管控、到位的技术支持下,公共设施漏电伤人的情形是可以避免的。(否则,用于扮美城市夜景的水景喷泉还有人敢做吗?)

公共设施的不安全隐患明明就摆在那里,却没有做到“防患于未然”,最终导致悲剧发生,此时,如果地方管理者(尤其是与公众安全密切相关的市政、供电、安监、消防职能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还要装出一脸无辜,甚至大言不惭地归责于“坏天气”的话,太不厚道、太不担当,难听点讲——不要脸。纵然,灾害性天气有一定的偶然性,但相关的防范就可以因此置之不理吗?说好的“未雨绸缪”呢?说好的“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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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此类“看似老天爷作孽、实则管理不善”引发的悲剧,此非首例,譬如,据中新网消息,今年1月4日,合肥市望江路上16处BRT公交站台顶板在大雪中倒塌,造成多人受伤、1人死亡,引发全社会广泛关注。后有关方面认定此次事故为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相关4名责任人被刑拘并依法处罚。

暴雨会导致“涉水触电”,大雪会压塌公交站牌,这些事故看上去都是“天灾”,而细究之下,不无“人祸”之本因。有鉴于此,针对此次广东佛山、广州、肇庆等地的“涉水触电”系列事故,还希望相关部门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好好地查一查,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该处理的要处理到位。除此之外,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吸取“血的教训”,将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如是,亡羊补牢,不让悲剧重演,才是真正负责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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