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集融资需举全社会之力

打击非法集融资需举全社会之力

据云南日报记者调查,2018年以来,云南腾冲、瑞丽、宣威、思茅等地涉及非法融资等案件频发,受骗人通过网络等渠道举报明显增多。尤其发生自腾冲的一起互联网金融诈骗案,涉及金额达2.24亿元,让数千人落入陷阱,又将金融诈骗拉回到人们的视线之中。(2018年8月1日 云南观察)

非法集融资的背后是利益在博弈。一方面,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已成为社会共识,市场固有的自发性弊端亦暴露了出来,非法集融资者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另一方面,投资者在投机、侥幸心理的驱使下,受非法集融资者的诱惑、欺骗,造成经济损失和心理伤害。而这场博弈,从开始之初就注定了是一个双输的结局。

非法集融资的背后也折射出居民投资理财安全意识淡薄,投资理财能力的欠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条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语,同样适用于对非法集融资行为的规劝和打击。如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了对投资者理性、审慎投资的引导,投资者又能在一件件惨痛投资案例中汲取教训,让更多投资者清楚明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擦亮非理性投资之眼,减少非理性理性投资。那么,非法集融资的市场会越缩越小,最终失去市场。

非法集融资的肆意成长也进一步警示我们,在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力促“双创”社会建设的当下,市场监管部门需主动担当,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大金融法制建设,努力建构统一、开放、竞争和有序的市场秩序。对外,要以“零容忍”的态度、雷厉风行的速度、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对非法集融资行为予以重拳打击。对内,也要严厉治理对非法集融资打击不作为、乱作为的个人及其行为,标本兼治,内外兼顾。

对非法集融资打击需净化网络环境。在网络良莠不齐信息的冲击下,投资者难免会被冲昏头脑,无法明辨真伪和是非。网信办、网络监管者努力净化网络环境,删除虚假、诈骗信息,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投资者被诱惑的风险,有效消除非法集融资的生长土壤。当然,这也需要加大经济投入,努力提高网络监管的技术化水平,这样也才能达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效果。这也进一步说明,对非法集融资行为,打击只是在后,而有效预防才是核心和重点,这样也才能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损失。

从严控准入开始,对投资行为宣传教育引导跟进,再到多主体职能整合,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建构,合法理性投资氛围的营造及有效投资渠道的开拓,再到预警宣传,切实增强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主动提供线索、积极报案行为能力的锻造,有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加大投入、提高打击的技术支撑,同时又不定期进行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以此形成整体合力,确保打击打出成效,消灭非法集融资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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