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SA516MGr485(HIC)

采用碱性吹氧转炉或电炉法炼钢工艺并且需在钢包冶金炉内进行附加二次精炼且真空脱气(氧气含量不大于0.0020%)。

交货状态:正火状态。

冲击试验要求:0冲击试验按EN10028-3要求≥34J。

硬度,钢板硬度应低于22HRC或237HB。

Z向质量,钢板应按照ASTM A770的要求进行厚度方向拉伸试验。

钢材的识别标记应依据SA-20/SA-20M规定。

SA516MGr485(HIC)试验报告

(1)钢厂提供的材料试验报告书应依据SA-20/SA-20M 19节的规定,该报告书要申明钢板的制造完全依据材料采购说明书和材料标准。

(2)钢厂提供的实验报告书应包括所有采购说明书(标准年号、修订号)和订货单中的所有试验项目、炉号、钢板识别号及钢板的名义厚度应在实验报告中注明。

(3)实验报告上不要求有签名,但报告上应能清晰地看出报告的单位。尽管没有签名,但提交报告的单位应对报告内容负责。

(4)实验报告应为中英文对照。如果板材是从废材料制造厂购买的,卖方应提供一份钢厂的材料实验报告。而且,从卖方提供的钢板能追溯到钢厂原始材料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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