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盛宴》读书笔记-03/18

时间:20151130 晚
文:本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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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书中所属章节:第三章:蹒跚学步(1993-1995)

片段一:发展阶段介绍
在1992年至2001年之间,寿险发展非常快,在上海寿险的发展就是整个行业的缩影;此阶段的寿险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1. 萌芽期(92-96):运用代理人模式野蛮的开疆辟土;
  2. 震荡期(97-99):银行7次降息,疯狂销售搞利率保险产品,业务发展飞快;
  3. 调整期(00-01):由于震荡期的业务飞快发展,面对“利差损”和“利率风险”,其中平安的投连风波最为严重。

片段二:平安偷师
1993年称为“人寿险年”
在92年的7月份,马明哲考察台湾,发现同时发展的国泰和富邦两家保险,至今30年,但是泰康的资产比富邦要达到一个数量级,马就拜访泰康,得知泰康是寿险业务二富邦是产险业务,寿险的赚钱速度比产险要高很多,马回到大陆后对着自己的团队说,要开始搞寿险和产险分家,当时在团队里面很多人反对,一方面是大家对于寿险的认知比较少,另一方面很少有人愿意重新开始搞,最终马“力排众议”启动寿险/产险分家,并且请了台湾的职业经理人黄宜庚加入进来,后面的发展足以证明马当时的选择是对的。
在95年初,平安启动了“龙腾计划”(龙腾计划:邀请500名台湾寿险人员来大陆,到市场上一线),同时一起搞的还有太保,他们推出的是“逐鹿计划”;此计划开销极大,曾测算平均一个邀请过来的人每月需近10万多,其督导的底薪就要开到3万多,但是这样的局势维持了3-5年,随着本地人才的不断培养出来,台湾的人员在此时呈现“蛙鱼回流”现象;
平安在03年的时候,高管10名中有5名是外籍人士,引进国际的管理技术,正哥公司也走上了国际化的道路;外脑/外资/外体成就了平安的“三外”法则。
随着平安不断的引进外资高管,由于“挤出效应”国内初创的人员不断的流失,去了别家保险公司,当然基本都是高管级别的;
在马明哲41岁时,是96年,平安保费已突破百亿,员工已突破5万,成为中国第二大保险公司。

片段三:第一部保险法颁布
1995年6月30日,保险法颁布,包含两个方面“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当中有两个当时影响比较大的条款:

  1. 寿险/产险不可同时兼营;
  2. 规定了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做了一定的限定。

注:本文中部分文字/数据摘录自《迷失的盛宴》原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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