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编程思想笔记——第七章 复用类

  1. 子类实例化之前一定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2. JDK 1.5版本的@Override注解可以用来标注需要重写的方法,当该方法是重载时会抛出异常。既@Override注解可以防止你在不想重载时而意外地进行重载。
  3. 子类对象转为父类(包含接口)对象这种行为称为向上转型。
  4. final修饰的成员变量要在声明的时候初始化或者是该类的所有构造方法中对该成员变量进行初始化,如果该成员变量不是基本类型变量,则这个变量里面的属性可以修改,但是不可以将另外一个对象的引用赋值给该变量。
  5. final也可以修饰方法的入参,被修饰的入参本身是不可修改,如果是非基本类型则为引用不可修改。
  6. 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重写,final修饰的类不可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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