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4 | 创始人怎么用较少的股权控制上市公司?

『得到·香帅的北大金融学课』



如今我们正处在一个资金不稀缺,好项目稀缺,企业家稀缺的宏观大背景里面。

所以,企业和企业家的话语权变得越来越强。在整个的发展趋势上,我们可以看到两个很明显的趋势,第一个是双重股权结构的流行,让创业者能够用较少的股份控制企业。第二个,就是分散投行权力的联合承销越来越流行,投行的权力被分散掉了。

一、控制权之争:合伙人制度与 A/B 股权结构

一般的上市公司,是同股同权,一股就意味着一票。但是,现在的创业公司在上市之前,为了快速地发展,可能会经历多轮融资,那么创业团队的股权就不可避免地会被稀释。有时候,甚至可能大权旁落,失去控制权。

比如乐视入主易道,就强势地派驻了新的管理团队,导致创始人周航最后出走易道。

而阿里巴巴不同,它们采取的是一种合伙人的制度,就是合伙人可以只拥有较少的公司股票,但是有公司较大的控制权。

就是说让现行的管理团队拥有董事会里多数董事的提名权,比如说董事会现在有9个人,我们合伙人可以提名5个,也就是提名董事会里面的多数。

当时港交所不同意阿里巴巴这种同股不同权的架构设计,因此阿里巴巴最后只能选择去纽交所进行上市,因纽交所允许 A/B 股值制度的存在。

所谓的 A/B 股制度,说白了就是同股不同权。

公司在发行股票的时候发行两种,一种叫A股,一种叫B股。A型的股票就卖给我们这些普通的公众,B型的股票由管理层持有。

B型股票的投票权是A型的10倍,也就是咱们拥有的是一股一票,人家是一股十票。这样一来,公司团队用较少的股份来控制公司

二、分散投行权力的联合承销

一般来说,在IPO的时候,企业在承销商中间会找一两家作为主要的承销商。这个时候你会发现,主承销商的位置就很特殊了,对于发行价格、数量的影响都很大。

比如说2004年,腾讯在香港上市,当时高盛是作为主承销商。它帮助腾讯确立了上市的地点,发行的价格,还有数量等等。

到了阿里巴巴2013年上市的时候,世界已经变化了,它当时雇用了35家承销商,主承销团队由瑞士信贷、摩根斯坦利、摩根大通、德意志银行、高盛、花旗等6家大投行组成,而且每个投行,分管完全不同的部分。

比如说瑞士信贷和摩根斯坦利负责招股说明书,还有监管上市以后有一个禁售期的工作。摩根大通就负责估值和发行。花旗银行负责对所有承销机构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高盛负责股价稳定。

这样一来,6家投行各司其职,也就没有一家投行能够了解整个的状况了。阿里巴巴就把整个的发行承销的过程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防止了这种过度依赖某一家投行的情况。

当然,联合承销可能也有问题。比如说会使得协调的成本过高,所以这些投行也抱怨,增加了他们额外的工作。

但问题是,好女不愁嫁,阿里巴巴当时定的路演是10天,结果只在仅仅2天的时间,所有的认购都已经完成了。

近年来,多家拟上市公司都是采取的联合承销的模式,京东和搜狗也是采取的这种联合承销模式。

这就是说明这个世界是钱越来越不值钱,创业者独一无二的人力价值越来越值钱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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