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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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事件千千万,连火锅店都抄的,这是头一遭。
故事要从一封信说起。
在成都,有一家著名的火锅店叫x堂老火锅。前天晚上,店家PO文,给郑恺写了一封信,说有网友在问,郑恺在宁波开的一家叫x凤祥的火锅点是不是x堂老火锅分店,因为样子长得非常像。
有多像呢,大到色彩搭配、装潢风格,小到牌匾内容,甚至是字体颜色大小都不带改的。
尤其是这个细节震惊我全家。怎么会有人连摆菜架甚至盛菜盘都要复制粘贴,这这这,是餐饮界迷惑行为,是迷惑行为吧?
郑恺,你又何苦开新店,直接加盟x堂老火锅不好吗……
x堂老火锅的设计,据说前后花费两年。终于面世了,立刻被照搬。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跟辛苦怀胎十月生下一个娃却马上被人抱养有什么区别!
更气的是,x堂老火锅通过各种渠道试图与郑恺方沟通,结果石沉大海……
那啥,x堂,明星日理万机的,看私信的机率真的很小很小。这真不怪郑恺不回应哈。
既然私信不回应,只好直接在网上给郑恺写公开信。这不,瞬间上热搜了。要说郑恺还看不到,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也存在一种可能,虽然郑恺是老板,但店面设计没归他管。刚才说了,明星日理万机。很可能是他交代给别人,别人找设计公司完成。
但是吧,前不久,郑恺出席开店活动,跟媒体讲述自己对火锅店多么走心,“从头到尾参与管理,包括装修细节……”
就,尴尬了。
有一说一,管了装修也不代表参与设计,设计才是抄袭源头。
但是作为老板,他的店,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就该他出面处理。这是毋庸置疑的。老板背锅,说冤不冤,说比窦娥冤,似乎也对。
昨天晚上,郑恺也在社交平台表明了态度,“如有侵权,立即整改,绝不姑息。”
很多明星卷入抄袭风波,明星自个儿其实不知情。恐怕跟吃瓜群众一样,被指抄袭之后也一脸懵逼。可没办法,冤有头债有主,肯定得拉这个头儿出来对簿公堂。
比如2018年,易烊千玺发新歌。封面一出来立刻被指抄袭。这抄的,跟郑恺火锅店一个水平,几乎就是照搬了。
但易烊千玺工作室的反应非常快速,马上向歌迷道歉,向原设计者道歉,并强调,“与原作者沟通版权购买问题,无条件保护知识产权,绝不姑息。”
声明中也提到一句,“封面设计非工作室主观失误,但确实没有做好团队挑选。”这话高明了,翻译成人话就是:设计是外包的,抄没抄,我们也不知道啊,虽然但是,我们肯定道歉。
啧,为什么能做顶流,是有原因的。
后续也绝了,易烊千玺方直接开了抄袭设计师,转而与原作者达成合作。干得漂亮!
说到平面设计的抄袭奇案,想起另一桩,泰洋川禾给艺人做的宣传海报。起因是,赵小棠参加“青你”很火,泰洋川禾就趁热打铁,给她做了宣传海报。
蛮好看哒是不是?
但不好意思,炸出了边伯贤粉丝。咦,这不跟我家崽的solo歌曲《City Lights》设计灰常像吗!
像到了哪种程度,竟然连条形码都一毛一样。扫一扫赵小棠的条形码,出来的是边伯贤的《City Lights》……
哈哈哈哈哈谢谢赵女士打歌!谢谢赵女士应援!
顺着这思路再一搜泰洋川禾的其他艺人。哦,条形码倒是抹了,但是这99.9999%的融合度堪称一绝。
连撕裂口都长一样的话,意思是,就换了个人而已?
当然,设计这事也不是泰洋川禾设计的,外包给了一家叫东风桥的公司制作。
东风桥也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也道歉,但是你细品,“误用相同元素”,呃,是99.9999%那种误用吗……
真的,现在不少抄袭,脑回路挺怪的。
有些抄袭都抄得很偷懒,爱从热门里下手。抄边伯贤,是不知道边伯贤在中国多火么。还有薛之谦的封面,也是几乎照搬塞尔维亚摄影师Jovana Rikalo的经典作品《黑色的梦》。
这组作品非常有名,因为它是“反对对女性的暴力和性侵害”为主题的一组公益广告片。当然,还是那句话,薛之谦日理万机,应该不知道抄了别人的作品。
抄袭本来就败好感,如果连回应和道歉都做不到真诚的话,说罪加一等不过分吧。而且现在抄袭的泛滥程度,远不止我们熟悉的综艺抄袭,影视剧抄袭,网文抄袭。
除了剑走偏锋的火锅店抄袭,MV抄袭也成了月经贴——对不起,都不能定性说“抄袭”,毕竟要从法律途径判定抄袭,这是一条漫漫长征路。
准确说法叫,“高度相似”。
“高度相似”的MV,即使周杰伦大大也没能躲过。
去年,周杰伦发新歌《说好不哭》。周董发歌,承包热搜。连带MV女主三吉彩花都火了。三分钟MV里,周杰伦还致敬自己,出现《晴天》《不能说的秘密》相同场景。
但是故事设定与韩国的《因为是女子》MV多处重合,这也是致敬吗?
比如一个是摄影师,一个是摄影师助手。一个是女主误入男主镜头,导致男主拍摄中断,另一个就是,女主给男主送奶茶,踢到拍摄工具导致中断。
一个是男主丢了帽子。一个是男主丢了工作牌。但最后都是女主上门去送。
诸如此类的“高度相似”很多。这支MV导演是陈奕仁,地位算台湾MV界的顶级导演。你能想到的歌王天后,发行MV都有他的参与。
能说什么呢,大导演也要多看多吸收多学习同行作品是吧。
只是作为污点几乎为零的周董,emmmm有点亏。也靠着周董口碑超群,MV相似这事很快被淹没,彷佛从没有发生。算幸还是不幸?
这也是抄袭风波发生后的一种常态。被指抄袭是一回事,当事人认不认,怎么回应,又是另一回事。毕竟,要法官敲定说,“你就是抄袭”都是很难很难的。
即使地位如琼瑶,成功把于正告成“抄袭者”,前后耗费近两年。得到宣判后,琼瑶形容为“身心俱疲”。虽然解气解恨,应该予以绝对支持,但这也是非常人可以坚持到最后的一件事啊。
更多的,名气远不如琼瑶的创作者,比如“大风刮过”,在网文圈也是大大一枚,《三生三世》就是“高度相似”她的《桃花债》。
但也面对“被相似”无可奈何。她调侃过为什么不维权:“如果我一个个全告,估计得睡法院门口,一边要饭,一边攒钱,天天上庭都上不过来。”
真·心酸了。
就是说,是不是抄袭,多数时候连法律都管不了。最后就全看人品。可诚实和知错就改的做人原则,虽然四五岁小孩都知道,要做到,和维权成功一样的难。
谁又愿意承认,自己的一百分是抄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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