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营改增---小税种的“崛起”之印花税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大家都知道,我们所缴纳的大部分税款都倾向于国税系统,而相对地税系统,主要税源转移,那么地税系统总要运行下去,近来就有许多企业向我咨询,关于小税种的缴纳问题,如印花税,发生哪些行为需要缴纳?何时缴纳?税率?那么就针对这些问题,我来给大家系统的归纳一下关于印花税的相关知识。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因纳税人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黏贴印花税票来完成纳税义务,故名印花税。

二、征税范围

我国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凭证种类繁多,数量巨大,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

(一) 经济合同

1、 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还包括各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2、 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5、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所签订的合同,但不包括企业与主管部门签订的租赁承包合同。

6、 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7、 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入库单。

8、 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9、 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10、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二)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三) 营业账簿

(四) 权利、许可证照

(五) 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三、纳税人

凡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使用属于征税范围内所列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按照征税项目划分的具体纳税人是:

1、 立合同人

2、 立账簿人

3、 立据人

4、 领受人

5、 使用人

6、 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四、税率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一) 比例税率

1、  1‰ 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

2、  0.5‰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 移书据、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3、  0.3‰ 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4、  0.05‰ 借款合同 。

(二) 定额税率

适用定额税率的是权利、许可证照和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采取按件规定固定税额,单位税额均为每件5元。


作者简介:

刘文芹,女,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经理,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从事财税工作八年,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擅长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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