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打败了时间,却败给了世俗。

*伦敦和他

      “我会去伦敦找你的。”

      “如果我没去呢?”

      “那也没关系,这场仪式我会把属于我的那一部分完成。”

        有一部行为艺术作品《情人——长城》,记录了两位行为艺术家阿布和乌雷对爱情宣判死刑的方式。1988年3月30日,乌雷从万里长城西边尽头嘉峪关向东走,阿布从万里长城东边尽头山海关向西走,历时三个月,行走了4000多公里后,在陕西省神木县二郎山一条布满了佛、道、儒三家庙宇的峡谷阿布与乌雷重逢。

        打动D姑娘的不是两人的浪漫情怀,而是那历时三个月的仪式。她与J公子也有过一个仪式,比阿布和乌雷时间更久,那个关于伦敦的仪式履行了五年。再回头看时,D姑娘有一瞬觉得自己也是个长情的人。随着背景音乐想起,模特穿着新款高定行走在秀场间。压轴作品是一件旗袍,D姑娘看着那件繁杂绣花镂空的藏青色锦缎旗袍走了神。J公子曾经和她讲过他的设计作品,也是一件旗袍,以几何元素为灵感,将平行四边形与旗袍的裁剪结合。J公子问D姑娘可以想象到吗,D姑娘点点头,嘴角掩不住地笑。也许从那个时起她就认定了J公子是她这辈子最喜欢的人。

        D姑娘与J公子相识于高中,高一下半学期分文理科,D姑娘选了文科,遇见了这一生最重要的J公子。一开始只是因为J公子少见的姓氏和个性的装扮对他多了几分注意,后来渐渐适应了新的学习生活,学习难度加大,D姑娘也没有再去多关注J公子。期中考试后重新分配座位,机缘巧合,D姑娘和J公子分到了一个组,话痨性质的两个人很快熟络起来。打打闹闹,相处很是愉快。座位再次变动后,D姑娘与J公子成为了同桌。交谈不断深入,D姑娘发现J公子很厉害,和任何人都有聊不尽的话题。D姑娘喜欢服装,未来想做一名服装设计师,J公子就和她聊奢侈品牌,聊设计理念,原来J公子也有一个设计梦,相同的兴趣爱好使D姑娘更加愿意和J公子交朋友了。两个人的关系越来越好。

        D姑娘在聊天中不经意间揭开了J公子的面具,J公子一副漫不经心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下藏着一颗与他外表极不相似的有趣灵魂,D姑娘向来喜欢追求自我,喜欢与众不同,J公子的人格魅力彻底征服了D姑娘。

        那个约定其实有点草率,是在一个自习上。J公子问D姑娘:“你以后打算出国留学吗?”“会啊。”D姑娘的回答很肯定。“那你想去哪个国家?”“英国。”“想去哪个学校?”“圣马丁。”D姑娘心中带着一丝说不明的期盼回答着,她似乎猜到J公子要说什么。“我也是!”J公子话语间透露着不加掩饰的激动。D姑娘笑弯了眼睛,他们真有缘。“我一开始打算这样问,你想不想出国留学,你觉得英国怎么样,我知道一个很有名的设计学院,中央圣马丁……”D姑娘开心的听着J公子讲述有关圣马丁的一切,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听着,不插一句嘴。                        “我今天和阿彭说我以后就在伦敦等着你,直到你来。”J公子在每周例行的升国旗仪式后告诉D姑娘。D姑娘冲着J公子笑,有些没心没肺。心中却激起了对未来的向往,对伦敦的渴望,那里有一座世界上最著名的设计学院。

        “把你手给我。”J公子悄悄在课桌下伸出手。“干什么?”D姑娘有些羞涩地问。“快点,伸出来。”J公子催促。D姑娘疑惑着,把手放在他摊开的手上。两手紧握,D姑娘的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和踏实。J公子很了解D姑娘,D姑娘是一个中国女孩,但是她的有一颗美国心,她和美国人一样开放率直。J公子比一般的男孩更成熟,所以他们之间可以有普通高中生之间不敢有的亲密,在别的同学眼里,这就是早恋。然而D姑娘的思维里,关系的亲疏程度决定了彼此之间的亲密程度。牵手,拥抱,亲吻不是只能发生在亲人,同性,情侣之间。

        摩擦会使信任度够高的两人关系更好。D姑娘和J公子也不是没有争吵,大多数时候D姑娘总是先服软,她舍不得太长时间不和J公子说话。最严重的也是最后一次争吵后,D姑娘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J公子了。D姑娘和J公子分开了,J公子去了别的组。他们没有以前那么多的相处时间和空间了,话也少了,即使之前坐在一起的时候,也只有在那么为数不多的课间和自习上,J公子才是完完整整属于D姑娘的。毕竟在外人眼里,一个是有些痞却不惹是生非的散漫学生,一个是乖乖学习有些话多的科代表,似乎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两个人在班里也就扮演好各自的角色,看起来没有太多话,只有D姑娘自己知道,他们真正的模样,他们有多喜欢彼此。

        高中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高三的时候J公子回到了天津。两人失去了联系,说来也奇怪,D姑娘和J公子从来没有留过对方的联系方式,因此一旦离开学校,就像掉进大海里的两滴水,相遇的几率渺茫。目标一致的人最终都会殊途同归,D姑娘在书上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想起了J公子,这就是当年他们不留联系方式的原因吧,他们总是这么默契。

        D姑娘顺利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学了英语专业,闲下来的时候,D姑娘总是想,遇见J公子一定用尽了她这辈子所有的运气。对于D姑娘来说,大学生活比高中更加忙碌。她忙着变得更好,变得更加优秀,忙着赚钱,忙着去见J公子。她像发疯一样实习赚钱攒钱,用尽了所有的运气后,D姑娘也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去触碰那个最重要的人。

        D姑娘终于还是去了伦敦,在大二的时候,她申请圣马丁成功,也有了足够的资金。像当初构想的一样,D姑娘和J公子合租在一间公寓里,有很多的留学生,有一个画满涂鸦的天台。他们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看球赛,一起看秀,一起参赛。那场五年之久的仪式完成了。周围的所有人都说他们是情侣,D姑娘从来不解释。她很早之前就说过她喜欢J公子,这是真的。但是所有人都直接理解为儿女私情,没人去想“喜欢”的另一层含义。重逢后的D姑娘比在国内更大胆,她和J公子拥抱,接吻,做爱,也会一个人去旅行,很长一段时间不联系。这才是他们的关系,胜过一切感情,可以是外人眼中的情侣也可以是互不相干的陌生人,可以耳语私鬓也可以形同陌路。

        这段关系被J公子的父母知道了,J公子是个很孝顺的人,他和D姑娘说他最爱的人是他的父母,甚至他未来的妻子也不可超越。J公子的父母希望他安定下来,结婚生子,他们无法理解D姑娘与J公子的关系。D姑娘天生是个浪子,她没有买房子,不想结婚生子,一直不停的旅游,不安稳是D姑娘的人生态度。然后J公子结婚了,D姑娘离开了。D姑娘爱J公子,他们的思维注定不会轻易被人接受,因此唯有离开才不致伤害到周围人。

        D姑娘来到北欧的一个小镇,在一家昏暗的酒吧里,一只民谣乐队在演奏,D姑娘忽然想起J公子,当年J公子问她,咱俩以后可不可能结婚?D姑娘一愣,压着心里的甜蜜和冲动,摇摇头:“不可能。”原来那时D姑娘就知道,他们从不是一路人。现在的的D姑娘,留着短发,带着一只相机,左臂上是J公子名字拼音的纹身。她做着自己的品牌,随走随停,带着对J公子的思念再一次随着这只乐队出发。

        阿布与乌雷重逢的刹那,好像最珍贵的东西失而复得,他们紧紧相拥,喜极而泣。可他们同时感觉悲伤至极,因为他们清楚这份珍贵早已不属于自己,对彼此而言,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这部作品完美的结束了,阿布与乌雷结束了他们的分手仪式,然而在分手时阿布是一个四十多岁的臃肿女人,乌雷也在途中让自己的中文翻译怀了孕。他们终是分开了,十二年后在阿布的一场行为艺术上再见,两人似乎都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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