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活下去,有什么罪?

  今天去看了电影《我不是药神》,感概很大,甚至一度泪下。这是一部描写社会现实的电影,描写的很真实,也很残忍,程勇对曹斌大吼的那一句“他不过是想要活下去,有什么罪?”,真的是让人忍不住流泪。

  其实,跳出电影换个角度来讲,格列宁公司真的是罪恶滔天吗?其实不是,他们研制出这种药,就是为了利益,而也是利益才催生了这种药的诞生,如果他们得不到利益,他们也不会去研制这种药了,更不会去想着研制药效更好的药。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来讲,他们有错吗?没错。

  可程勇有错吗?不管其他人怎么认为,不管法律怎么认为,就我个人而言,他没有错,那些病人更没有错,他们不过是想要活下去,而程勇也不过是想要帮助他们活下去,他没有选择利益,而是选择了生命。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对与错没有那么明确的界限,至少从他们两方各自的角度出发,他们都没有错。也许真像电影里张长林说的那样“穷病是没有药可以医的”。格列宁公司为了利益选择研发了抗癌药,不得不说他们确实推动了技术的进步。可那些想要活下去的人,他们有什么罪,医不好他们的“穷病”,技术进步又与他们有什么关系呢?我觉得技术的进步影响的应该是所有人,不分贫与富,这样才能推动社会的进步,才能获得更长久的利益。

  胡言乱语,有感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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