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解释:竞业禁止]

[名词解释:竞业禁止]
  竞业禁止又称同业竞止,是指特定地位的人或掌握原从业的公司(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在解除雇佣、劳动关系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公司应付补偿金),不得实施其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为。
  劳部发[1996]355号规定:“用人单位也可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超过三年),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竞业禁止并不适用于普通员工。尽管普通员工入职前也必须签定一份由公司提供的上面写有关于“竞业禁止”条款的合同,但法律规定, 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补偿金数额恰当并且员工已确定收到补偿金时,该竞业禁止协议条款才会被判定为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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