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重来...

本来正在Kindle上看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临时被蛊惑到《芳华》上来,还好两本书都不长,正好交替着看完。所喜两者描述的时代背景都一样,都是七十年代中后期的事,不用担心时间闪入闪出,只管场景切换就好。

严歌苓工笔细描,每一笔都把人往死里写,书看完了那些人物都立起来了。吹一口气,那些刘锋啊何小曼啊林丁丁啊都活过来了,一幕幕都在脑子里演着呢。王小波是杆粗疏的笔,不讲人物来龙去脉,只管絮叨着大家一起干了些什么事,每一笔都很活络很狂放,象一条小河流来流去。流到结尾,也就干涸消失无痕,偏那种味道还在空气里荡啊荡,荡得人心里好久都不安宁。

单说两本书里的两对人物:刘锋和何小曼,陈清扬和王二。其实他们命运相同,都是被世人所弃,却又同病相怜。

刘锋天生好人,真的是好人,恰逢雷锋的光环加持,便成完人。一旦有了人性的表白,便人设崩塌,众人窃喜之而踩之,好有快感。何小曼生而缺爱,穷而自伤自防,因种种不良习气被大家嘲笑欺负。刘锋于小曼,是天生怜惜;小曼对刘锋,是感激而生爱。两人发乎情而止乎礼,一起错过那最美好年代里最好的身体,却得到精神上的人生完满。

陈清扬本不是破鞋,无奈却长了一张破鞋的脸。她一再去找王二证明自己不是破鞋,终于在王二的帮助下把自己弄成了破鞋。而且一破再破,和王二一起自我放逐,一起接受批斗。放下心结,就无所谓痛苦,不如享受吧。于是爱爱,到处爱爱。王二这名字只是一个符号,和其他张三李四毫无分别,他们之间其实没有爱,只是肉体的狂欢盛筵。

一本书叫芳华,一本书叫黄金时代,感觉都很好。其实众所周知,那个年代是黎明前的黑暗时代,大大的不好。偏偏年纪也到了那个年纪,荷尔蒙分泌着。眼睛在黑暗里发着光,拼命想要看见点什么;心里猫抓似的,想要在前边碰到个人,在暗夜里作个伴,搂搂抱抱,好好的好一回。得到的在回味,错过的却伤怀,于是觉得各种美好。

年代不同,我们都一样。芳华也好,黄金时代也罢,都是青春。回头望去,总觉得当年做的每件事都是错的,还可以更好。然而如果可以重新来过,我愿意一错再错,那怕得到更糟糕的现在。

如果能重来,我想选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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