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税务:如何区分“零税率、免税、不征税”?

增值税的零税率,免税、不征税开票时该怎样选择?有人认为,从字面上看免税似乎是不交税,其实并非如此,享受免税的经营者,对其出售的商品是不征收增值税的,但是其购进的货物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再看零税率,出售零税率物品的经营者在计算销项税额时使用的税率为0,但其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扣除的,即可以得到笔退税。下面来看看它们具体是怎样区分的:

一、增值税零税率

  零税率,是增值税的一个法定税率。具体表现为:不征收、可抵扣、可退税。当然,如果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采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则只能免,能抵,不能退。

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服务适用零税率,不是税收优惠,是法定征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可以选择税率为“0%”进行开具。发票开出后,税率栏显示为“0%”

二、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

注意: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三、增值税不征税

  纳税人的收入,并不都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譬如纳税人收到的政府补贴资金、存款利息以及获得的保险赔偿等,都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而是增值税不征税收入。

  理论上讲,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不征税收入,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营改增后,纳税人取得的非增值税应税收入,很多情况也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了。

长河税务:如何区分“零税率、免税、不征税”?_第1张图片

作者简介:

     王韶平,女,会计师,河北长河税务师AAA事务所审计助理。四年多来一直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审批的鉴证、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等工作。

你可能感兴趣的:(长河税务:如何区分“零税率、免税、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