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法学专业开展见习系列活动

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是政法学院人才培养的特色。根据学校《关于实施“见习实践周”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学者引领、专家指导、实地观摩、主题活动”等方式,该院深入开展“见习实践周”活动。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校级“卓越应用人才培养计划”项目专业、院级“品牌专业”,该专业“见习实践周”活动包括赴颖东区法院、弘大律师事务所、颍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等地开展见习系列活动。

赴颖东区法院开展见习实践活动

  2017年11月13日,该院15级、16级法学专业50名学生在吴万群、李阳和简洪利老师的带领下,赴颍东区人民法院观摩旁听交通肇事民事赔偿一案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一案。

  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案件正式开始审理。整个庭审持续2个多小时,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就原告之一是否被追加为被告以及赔偿中的抚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数额展开了激烈辩论,最终,交通案件双方就赔偿问题在庭审后进行另行调解,法官宣布休庭;包庇一案因案件复杂性,暂时休庭。庭审结束后,颍东区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和政法学院师生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研讨和交流。

赴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见习实践活动

11月15日,在指导老师李民带领下,2015级法学专业部分学生赴我校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开展专业见习活动。

  阜阳市律师协会会长、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蒋祥爱,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华律师热情接待了前来见习的学生。蒋祥爱会长向同学们介绍了弘大所的基本状况、发展历程以及律师职业的艰辛与喜悦,鼓励大家在“法律人”的职业中努力奋进。张华主任介绍了律所管理和律师业务开展状况,并为同学们分析了法学专业学生就业前景,介绍了弘大律师所创建的理念和发展规划,并对同学们如何结合学习,提高从事法律职业能力提出了一些建议。最后,蒋祥爱会长、张华主任代表本所欢迎同学们将来到律所实习。

“路自脚下始”专题讲座

11月15日,受政法学院邀请,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军在我校西湖校区模拟法庭作主题为“路自脚下始”的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政法学院公法教研室主任余为青老师主持,该院党总支书记黄正杰、院长钱守云、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万筱萍、李永成等老师和2015级、2016级、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讲座中,赵军以“路自脚下始”为主题,从不忘初心、关注细节、善待他人、确立目标、保持健康六个方面详细阐述,并以亲身经历来建议当代大学生在人生的各个时期应当做哪些事情和法学学子如何择业。在思想上,赵军指出法学的本质是保护真善美。无论在何时,法学学子都不能忘记初心,应直面挫折,解决难题,只有不忘初心才可以保持本心不入歧途;在生活上,赵军建议同学们珍惜同学情谊,步入社会要珍惜同事情谊,怀着一颗感恩之心去生活,只有善待别人,别人才会善待自己;在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上,赵军强调“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学生应当从小事做起,把点滴做好,不怕吃苦、不怕受累。

  在点评阶段,政法学院公法教研室主任余为青老师指出,大学生要以学业为重,在最好的年华,丰富学识,为将来走向社会“广积粮,高筑墙”。万筱萍、李永成老师也对讲座做出了积极评价。最后,赵军耐心细致解答了现场同学们的问题。

赴颍东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见习活动

  11月16日,黄正杰、钱守云,李民、郑春燕和李庆瑞老师带领2015级、2016级法学专业部分学生赴颍东检察院开展专业见习活动。

  阜阳市三区及开发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由颍东检察院管辖,因此,该院在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预防并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曾获司法部、综治办和中央关工委联合表彰。政法学院学子参观了该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听取了该院检察官关于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活动的开展活动模式的讲解,观摩了该院拍摄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微电影。

  通过此次见习活动,同学们临场体验了民事和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庭审过程,启发了对所学知识的思索,提出自己的问题和见解,也体会到了人民法院处置临场突发状况的应对办法,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明确了目标,增强了对律师职业的了解,学到了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李民 简洪利 特约通讯员:徐蕾)

  来源: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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