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侵权遭起诉,Google处境颇尴尬

 
"谷歌"侵权遭起诉,Google处境尴尬

   "谷歌",究竟是源于硅谷还是布谷鸟?

    2007年12月12日,海淀法院开庭审理google的中文名“谷歌”被诉侵权案件,google的“谷歌”公布后,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认 为其侵权,并要求google更改中文名称。庭审中,google中国公司表示,公 司取名“谷歌”,意为“从硅谷传来的歌声”,原告谷歌科技公司则称,其名称由来是“布谷鸟和谷穗的歌唱”。

  原告:Google中文名侵权

     庭审中,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称,去年4月19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批准,公司正式成立,自该日起,公司对自己的企业名称享有专有权。但今年3月,公司得知google有了中文名称谷歌。

     该代理人称,经过在工商部门查询,google的中国公司“谷歌”是在去年11月24日成立的。北京谷歌科技有限公司认为google中文名称与其公司的字号相同,属于侵权,要求google更改中文名称。

     据了解,被告谷歌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是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的。

    Google:谷歌科技属于抢注

     google代理人当庭表示,google公布中文名称的时间在原告谷歌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之前,原告的行为属于“抢注”。

     该代理人称,谷歌不是汉语里的固有词汇,而是google独创的,意为“从硅谷传来的歌声”。

     谷歌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公司申请“谷歌”的时间在google公布中文名称之前,不能算是抢注,想出“谷歌”这个名称是因为公司负责人来自农村,起名字的时候正好是三四月份,想到了春天的布谷鸟的歌唱,以及秋天丰收时谷穗在歌唱。

     海淀法院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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