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BUG管理制度

 

 

产品BUG管理制度:

  • 职责
  1. 测试工程师:依据制度上报BUG,及时验证BUG是否解决,与研发人员沟通,反馈解决进展,关闭BUG;
  2. 研发工程师:及时更新BUG解决进展;根据DEBUG计划尽快解决BUG,并通知测试工程师进行BUG验证;上报单元测试BUG,解决追踪;负责关闭单元测试和集成测试BUG;
  3. 研发组长:及时审核研发工程师的bug解决进展,对产品质量改善进行风险评估;
  • BUG状态:
  1. 上报:新发现并提交的BUG
  2. 分析中:BUG涉及的模块研发工程师,开始分析BUG信息
  3. 延期解决:暂时不能按计划解决BUG
  4. 已解决:已经实施修复BUG的解决方案
  5. 已验证:对解决的BUG进行验证,未复现
  6. 已关闭:已验证的BUG,持续下一个里程碑未复现,可将BUG状态改为已关闭
  7. reopen:BUG解决方案中或系统验证中,重现BUG
  8. 重复上报:确认为重复的BUG
  9. 拒绝:经过评估不在产品需求定义范围内
  • BUG现象归类
  1. 需求不明确
  2. 不符合产品需求
  3. 不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 不符合集成技术需求
  5. 不符合技术模块需求
  6. 不符合辅助工装需求
  • 严重程度S
严重程度S
分值 严重级别 状态描述 举例 设计参考 过程参考
10 S1致命

 

  1. 导致运行中断;预设功能未实现;
  2. 程序引起死机,退出,数据丢失,功能丧失,系统悬挂等错误
  3. 产品功能或者性能造成80%用户无法使用
  1. 程序异常退出,功能无法使用
  2. 严重花屏
  3. 内存泄漏
  4. 系统崩溃,死机,爆炸
  5. 程序或者模块无法正常启动或异常退出
  6. 数值计算错区,功能与需求不符合
   
8 S2严重
  1. 较大的功能缺陷,功能未实现或实现错误
  2. 严重影响系统要求,且没办法避免冲突
  3. 主功能丧失,致命的错误声明
  4. 用户可以使用,性能不稳定,经常服务中断
  1. 按键操作错误,失灵
  2. 非客户环境问题的网络不稳
  3. 功能和我需求不符,功能错误
  4. 数据通讯错误,计算错误,
   
6 S3一般
  1. 次要功能丧失,不严重,可变通解决
  2. 用户可使用,偶尔服务中断
  1. 按键偶尔失灵
  2. 边界值处理无效,界面显示问题
  3. 操作界面错误,提示信息错误
  4. 光标定位错误
   
4 S4较小
  1. 不影响主要功能,
  2. 用户交互性不好
  1. 字符串显示不统一
  2. 拼写对齐类错误
  3. 问题描述不清晰
  4. 区域划分不明确
  5. 错别字,文字排列
   
2 S5建议
  1. 功能不够方便
  1. 界面不太友好
  2. 操作不习惯
  3. 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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