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自定义属性 —— 别说你懂CSS相对单位

前段时间试译了Keith J.Grant的CSS好书《CSS in Depth》,其中的第二章《Working with relative units》,书中对relative units的讲解和举例可以说相当全面,看完之后发现自己并不太懂CSS相对单位,也希望分享给大家,所以有了这个译文系列。(若有勘误或翻译建议,欢迎 Github PR ^_^

《别说你懂CSS相对单位》系列译文:

  1. 如何更愉快地使用em
  2. 如何更愉快地使用rem
  3. 视口相关单位的应用
  4. 无单位数字和行高
  5. CSS自定义属性 [本文]

本文对应的章节目录:

  • 2.6 自定义属性(也叫“CSS变量”)
    • 2.6.1 动态改变自定义属性的值
    • 2.6.2 通过JavaScript改变自定义属性的值
    • 2.6.3 初探自定义属性
  • 总结

译者说
 
在今年年初,我也写过一篇《CSS Variables学习笔记》,里面有更多的CSS Variables的语法解释和实例demo,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 :)
 
本文也是《别说你懂CSS相对单位》系列的最后一篇,感谢小伙伴们的支持和建议,enjoy ??? 意犹未尽的朋友们,可以去看看Keith J.Grant的《CSS in Depth》。  
 


2.6 自定义属性(也叫“CSS变量”)

在2015年,一个大家期待已久的名为“用作层叠式变量的自定义属性”(Custom Properties for Cascading Variables)的CSS规范终于发布为“候选推荐标准”(Candidate Recommendation)。这套规范引入了CSS中“变量”的概念,支持一种新的基于上下文的动态样式定义方式。你可以声明一个变量,再给它赋值,然后就可以在样式表的任何地方引用它。你可以通过这样的方式,减少样式表中的重复代码,以及后续你会看到的一些有用的应用场景。

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自定义属性已经被大多数主流浏览器支持了,除了IE。查看最新的浏览器支持情况,可以查看Can I Use的caniuse.com/#feat=css-v…。

笔记

如果你刚好在用支持自定义变量的CSS预处理器,如Sass(syntactically awesome stylesheets)或Less,你可能会下意识拒绝CSS变量。千万别这么做。因为原生的CSS变量比任何一个预处理器能实现的功能都要强大和灵活。为了强调它们之间(原生CSS变量和预处理器自定义变量)的差异,我会把它叫作“自定义属性”,而不用“CSS变量”。

声明一个自定义属性,跟声明其他属性类似。代码片段2.23是自定义属性声明的例子。新建一个页面和样式表吧,然后添加以下的CSS代码。

 
[ 代码片段 2.23 声明一个自定义属性 ]

:root {
  --main-font: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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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片段中,定义了一个名叫--main-font的变量,然后把它的值设定为普通的字体sans-serif。为了和其他属性区分开,命名的前缀必须是两道横杠(--),然后写上你想要的名字。

变量一定要声明在一个声明区块内。在这里,我使用了:root选择器,那么这个变量就可以在整个页面的样式里使用 —— 后面我会简单解释这个问题。

变量的声明,就它本身而言,不会做任何事情,直到我们在代码里引用它。我们在一个段落中使用它吧,做成像图2.13那样的效果。

 
[ 图 2.13 对一个简单段落使用用变量声明的字体sans-serif ]

我们可以用一个叫作var()的函数去引用自定义属性的值。现在,你可以利用这个函数去引用我们刚才声明的变量--main-font。把下面展示的代码片段添加到你的样式表中吧,把变量用起来。

 
[ 代码片段 2.24 使用一个自定义属性 ]

:root {
  --main-font: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

p {                                    1
  font-family: var(--main-font);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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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把段落的字体定义为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自定义属性可以让你在一个地方声明它的值,作为一个“单一数据源”(single source of truth),然后在样式表的任意一个地方引用。这一点对一些反复出现的值特别有用,譬如颜色。下一个代码片段添加了一个名叫brand-color的自定义属性。你可以在样式表中多次使用这个变量,但假如你需要(全局)修改它的值,只需要在一行代码中编辑它的值就可以了。

 
[ 代码片段 2.25 对color使用自定义属性 ]

:root {
  --main-font: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brand-color: #369;                           1
}

p {
  font-family: var(--main-font);
  color: var(--brand-colo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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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声明一个蓝色的brand-color变量

 
var()函数支持第二个参数,代表一个默认值。假如一个变量被声明的时候,第一个参数没有被声明,那么第二个参数值就会被引用。

[ 代码片段 2.26 提供回退默认值 ]

:root {
  --main-font: Helvetica, Arial, sans-serif;
  --brand-color: #369;
}

p {
  font-family: var(--main-font, sans-serif);         1
  color: var(--secondary-color, blue);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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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声明一个默认值 sans-serif
  • 2 变量 secondary-color 没有被声明,于是默认值 blue 会被使用

 
这段代码在两个不同的声明中,定义了默认值。第一个声明里,--main-font被声明,值为Helvetica, Arial,sans-serif,于是这个值就会被用到了。第二个声明里,--secondary-color是一个没有声明过的变量,所以默认值 blue 被用到了。

 

笔记
如果var()被定义为一个无效值,这个属性会被定义为它的初始值。举个例子,如果在padding: var(--brand-color)中,变量是一个色号,那对于padding来说这就是一个无效值。在这个情况下,padding的值会被定义为0。

 

2.6.1 动态改变自定义属性的值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到,自定义属性只是更方便了一点,也可以帮助你减少很多的重复代码。但让自定义属性更有意思的是,自定义属性的声明是可以层叠和继承的。你可以在多个选择器中声明同一个变量,这些变量在页面的不同部分可以有着不一样的值。

你可以声明一个变量是黑色的,举个例子,然后在一个特定的容器里把它重新定义为白色的。于是,在这个容器以外的所有依赖这个变量的颜色是黑色,而在容器内的就是白色。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来实现一个像图2.14这样的效果。

 
[ 图 2.14 自定义属性基于不同域下的值,生成两个颜色不一样的面板 ]

这个面板类似你之前看到的那个(图2.7),HTML在代码片段2.27。这个面板有两个实例,一个在body下,另一个在一个深色的区块。来,更新下你的代码。

 
[ 代码片段 2.27 页面上不同上下文的两个面板 ]


  
"panel"> 1

Single-origin

"body"> We have built partnerships with small farms around the world to hand-select beans at the peak of season. We then careful roast in small batches to maximize their pot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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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页面上一个普通的面板
  • 2 第二个面板在深色容器里

 
我们用变量重新改写一下面板中的文字和背景颜色。把下面的代码片段加进你的样式表。这里把背景颜色设成白色,文字颜色设成黑色。在你添加深色主题之前,我会解释这段代码的工作原理。

 
[ 代码片段 2.28 利用变量定义面板的颜色 ]

:root {
  --main-bg: #fff;                       1
  --main-color: #000;                    1
}

.panel {
  font-size: 1rem;
  padding: 1em;
  border: 1px solid #999;
  border-radius: 0.5em;
  background-color: var(--main-bg);      2
  color: var(--main-color);              2
}

.panel > h2 {
  margin-top: 0;
  font-size: 0.8em;
  font-weight: bold;
  text-transform: upperca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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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分别把背景色和文字颜色定义为白色和黑色
  • 2 在面板样式中使用变量

 
你再一次把变量声明在:root选择器里。很明显,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根元素(整个页面)下的任何元素中引用这个变量了。当根元素下的子元素使用这些变量时,它们就能拿到这些变量对应的值。

你有两个面板,不过它们仍然看起来是一样的。现在,再一次定义这些变量,但这次是在一个不同的选择器中。下一个代码片段是深色容器的,它有深灰色的背景色,以及小小的padding和margin。同时,它也重写了两个变量。添加到你的样式表吧。

 
[ 代码片段 2.29 设置深色容器的样式 ]

.dark {
  margin-top: 2em;                   1
  padding: 1em;
  background-color: #999;            2
  --main-bg: #333;                   3
  --main-color: #fff;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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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在深色容器和上一个容器间设定一个margin
  • 2 给深色容器设定深灰色的背景色
  • 3 在当前容器的作用域下,重新定义--main-bg 和 --main-color的值

 
刷新页面,第二个面板就会有深色背景和白色文字。这是因为当这个面板去调用这些变量时,拿到的是深色容器作用域下的值,而不是根元素域下的值。注意,你并不需要修改这个容器里的样式或者添加额外的类名。

在这个例子里,你两次定义了自定义属性,第一次在根元素作用域上(--main-color是黑色的),第二次在深色容器作用域(--main-color是白色的)。自定义属性表现得像作用域变量,因为值会被后代元素继承。在深色容器中,--main-color是白色的,而在页面的其他位置,它是黑色的。

2.6.2 通过JavaScript改变自定义属性的值

在浏览器中,自定义属性还可以被JavaScript访问和动态地修改。毕竟这不是一本讲JavaScript的书,我会告诉你足够多的基本概念,然后你再把这些融入到自己的JavaScript项目中。

 
[ 代码片段 2.30 在JavaScript里访问一个自定义变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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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获取元素的样式对象(style object)
  • 2 从样式对象中获得 --main-bg 的值
  • 3 确认 mainColor 是一个字符串以及把空格去掉,输出“#fff”

 
因为你可以随手修改自定义属性的值,你可以用JavaScript给--main-bg动态地定义一个新的值。如果你把它定义为浅蓝色,它就是展示成这样(图2.15)。

 
[ 图 2.15 JavaScript可以通过改变变量--main-bg的值改变面板的背景色 ]

下面的代码片段,会在根元素下给--main-bg定义一个新的值,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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