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
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可以从已有的类派生出新类,这称做继承。格式:类1 extends 类2
1.优点
(1)提高了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关系,有了这个关系,才有了多态的特性。
注意:1)千万不要为了获取其他类的功能,简化代码而继承。
2)必须是类与类之间有所属关系才能继承。所属关系 is a,就是说谁是谁中的一员。
3)java语言中,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因为多继承容易带来安全隐患,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功能,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子类对象不不确定运行哪一个。但是java保留了这种机制,并用另一种体现形式来完成表示,叫多实现。
4)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一个继承体系。如:儿子继承爸爸,爸爸继承爷爷,儿子拥有爷爷的东西,也拥有爸爸的东西。
2.如何使用继承体系的功能
(1)想要使用体系,先查阅体系父类的描述,因为父类中定义的是该体系中的共性功能。通过了解共性功能,就可以找到该体系的基本功能。那么这个体系已经可以基本使用了。
(2)在具体调用时要创建子类的对象。一是因为父类可能不能创建对象,二是创建子类对象可以使用更多功能,包括基本的,也包括特有的。
简单地说,查阅父类功能,创建子类对象使用功能。
3.子父类出现后,类成员的特点
(1)变量
如果子类中出现非私有的同名成员变量时,子类要访问本类中的变量,用this;子类要访问父类中的同名变量,用super。
super的使用和this的使用几乎一致。this代表的是本类对象的引用,super代表的是父类对象的引用。
(2)函数
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的函数时,子类对象调用该函数,会运行子类函数的内容。如同父类的函数被覆盖一样。这种情况是函数的另一个特性:重写(覆盖)。
当子类继承父类,沿袭了父类的功能,到子类中,但是子类虽具备该功能,但是功能的内容却和父类不一致,这时,没有必要定义新功能,而是使用覆盖特殊,保留父类的功能定义,并重写功能内容。
覆盖时注意:
[1]子类覆盖父类,必须保证子类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权限,才可以覆盖,否则编译失败。
[2]静态只能覆盖静态。
覆盖于重写的区别:
重载:只看同名函数的参数列表。
重写:子父类方法要一模一样。
(3)构造函数
在对子类对象进行初始化时,父类的构造函数也会运行,那是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的语句super();s它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中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
为什么子类一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因为父类中的数据子类可以直接获取。所以子类对象在建立时,需要先查看父类是如何对这些数据进行初始化的。所以子类在对象初始化时,要先访问一下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如果要访问父类中指定的构造函数,可以通过手动定义super语句的方式来指定。
注意:super语句一定定义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
结论:
子类的所有的构造函数,默认都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因为子类每一个构造函数内的第一行都有一句隐式super();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必须手动通过super语句形式来指定要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当然,子类的构造函数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指定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会访问父类中的构造函数。
二、final关键字
final : 最终。作为一个修饰符。
1.可以修饰类,函数,变量。
2.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为了避免被继承,被子类复写功能,被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
3.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可以被复写。
4.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只能赋值一次,既可以修饰成员变量,也可以修饰局部变量。
当在描述事物时,一些数据的出现值是固定的,那么这时为了增强阅读性,都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于阅读。而这个值不需要改变,所以加上final修饰。作为常量,其书写规范:所有字母都大写,如果由多个单词组成,单词间通过_连接。
5.内部类定义在类中的局部位置上时,只能访问该局部被final修饰的局部变量。
三、抽象类
当多个类中出现相同功能,但是功能主体不同,这是可以进行向上抽取。这时,只抽取功能定义,而不抽取功能主体。
1.抽象类的特点
(1)抽象方法一定在抽象类中。
(2)抽象方法和抽象类都必须被abstract关键字修饰。
(3)抽象类不可以用new创建对象。因为调用抽象方法没意义。
(4)抽象类中的抽象方法要被使用,必须由子类复写起所有的抽象方法后,建立子类对象调用。如果子类只覆盖了部分抽象方法,那么该子类还是一个抽象类。
2.抽象类与一般类的异同
(1)抽象类和一般类没有太大的不同。该如何描述事物,就如何描述事物,只不过,该事物出现了一些看不懂的东西。这些不确定的部分,也是该事物的功能,需要明确出现。但是无法定义主体,只能通过抽象方法来表示。
(2)抽象类比一般类多个了抽象函数。就是在类中可以定义抽象方法。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
特殊:抽象类中可以不定义抽象方法,这样做仅仅是不让该类建立对象。
3.与abstract关键字不能共存的关键字
(1)final:被final修饰的类不能有子类。而被abstract修饰的类一定是一个父类。
(2)private: 抽象类中的私有的抽象方法,不被子类所知,就无法被复写,而抽象方法出现的就是需要被复写。
(3)static:如果static可以修饰抽象方法,那么连对象都省了,直接类名调用就可以了。可是抽象方法运行没意义。
四、接口
1.概念
初期理解,可以认为是一个特殊的抽象类。当抽象类中的方法都是抽象的,那么该类可以通过接口的形式来表示。
class 用于定义类。
interface 用于定义接口
implements 是关键字:实现
2.接口定义时的格式特点:
(1)接口中常见定义:常量,抽象方法。
(2)接口中的成员都有固定修饰符。
常量:public static final
方法:public abstract
记住:接口中的成员都是public的。
3.接口是不可以创建对象的,因为有抽象方法。需要被子类实现,子类对接口中的抽象方法全都覆盖后,子类才可以实例化,否则子类是一个抽象类。
4.接口可以被类多实现,也是对多继承不支持的转换形式。java支持多实现。
5.接口的特点
(1)接口是对外暴露的规则。
(2)接口是程序的功能扩展。
(3)接口可以用来多实现。因为接口的方法是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没有主体,可以由子类任意定义。
(4)类与接口之间是实现关系,而类可以继承一个类的同时实现多个接口。
(5)接口与接口之间可以有继承关系,而且可以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