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北方有城,城名江湖。
当余小北一脚踏进这个并不太大的城池,感受到杀气的他停下了脚步。
一个身着黑皮围裙的八尺壮汉,手握屠刀,目光凶狠。
感受到他周身涌动的气机,余小北也慎重起来,暗自戒备。
“喝!”眨眼间,壮汉手中屠刀已经挥出九九八十一刀!他面前的一大块猪肉被刀气波及,绞成了肉末!
这绝对是江湖中的顶尖高手!
“咚”一根木头拐杖狠狠敲在案板上,一名老妪看着那一块变成肉末的猪头肉,面色不善:
“说好的切成小块,为什么给我打成肉末了?”
“卖肉就好好卖肉,天天摆弄你那两手刀法,不嫌烦…”收敛了气机的高手屠夫低眉顺眼、点头哈腰的送走了一位毫无功夫的年迈老妇,余小北使劲拍了拍脸颊,试图让自己清醒一点。
“是不是很惊讶呢?”耳边传来一个柔柔的声音,入耳沁凉,煞是动听。
余小北转头,街边酒肆大门倚着一名粉色裙裳的女子,对着他嫣然一笑。
见他露出倾听神色,粉衣女子走上前来同他并肩,解释道:
“在这座江湖城里,侠客三千,高手八百,但他们大多数时候并不以江湖身份示人,屠夫商贾、裁缝工匠大多都是高手。”她笑着指了指那个以刀气碎猪肉的恐怖屠夫,“但这座城池里的平民百姓却并不怕这些高手。”
余小北想起来那个买肉老妪,深以为然。
“平民百姓可以和这些侠客高人平起平坐,想必城里有严格律法约束吧。”见惯了弱肉强食的江湖人少年剑客感慨万千。
“不,这座城池的律法很少,限制也不大。而且谁是绝世高手,谁是沽名钓誉,这些老百姓可是一清二楚哟。”
“你是说...”余小北瞪圆了眼。
“哎呀!”女孩捶了捶自己的脑袋,俏皮的朝他吐了吐舌头,“太久没有新人过来了,一时间就多聊了两句,下面该办正事了。”
“让姐姐告诉你,这江湖城的第一条规矩吧。”
两根纤纤玉指狠狠插向他的双眼,却被少年一手握住。
少年露出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知道这座城里藏龙卧虎,可也不要小觑外面的江湖人啊。”
肋骨上挨了重重一脚,江湖人余小北脸上犹带着笑容,直直地飞了出去。
(二)
“不要...松手...啊。。疼。。”少年痛苦中带着一丝羞涩和舒爽的声音从静室里传了出来,让外面守着的粉衣少女霞飞双颊。
门开了,一个高高瘦瘦的老头走了出来,嘴中骂骂咧咧:“桃花儿你从哪里找来这么一个难伺候的小子,只是接个骨,听起来像我对他干了什么似的。”
浑身缠满绷带的少年呲牙咧嘴:“可是真的很疼啊。”
粉衣女孩桃花儿咯咯一笑:“现在你明白我们城里的第一条规矩是什么了吧。”
“给新来的侠客来个下马威呗。”少年脸上有些郁闷之色。
“答对了。”
一旁的老大夫失笑道:“本来这个新人应该是张屠户负责的,你怎么插了手?”
“看他太厉害了,”桃花儿耸肩,“他周身的气机太强,丝毫不比城里那些个怪物弱呢,我觉得老张应付不来。”
老大夫看向浑身是伤,差点被活活捶死的少年,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来。
“我来说吧。”余小北弱弱举手。
“我天生修炼就比同龄人快一些,差不多修炼一天能比得上别人两三个月那种...不过我的气海好像不太对劲,修炼的功力散在全身,我一丝一毫都调用不了...”少年有些郁闷地道。
“你是说...”倾听的两人对视一眼,“你这是天生的沙包体质喽!”
他挠了挠头,不太明白他们为何如此激动。
“欢迎来到江湖城!”桃花儿笑意盈盈。
(三)
江湖城有三条规矩,也只有三条规矩。
江湖城第二条规矩,设侠客榜,以武力定高低。
江湖城第三条规矩,榜内高手每个月必须要参与至少三场武斗,以武斗的对手名次和胜负关系来决定下个月的排名。
要说月末这江湖城里最不好过的人,不是将整月的工钱花了个干净的“月光派”,也不是将薪资全部交给家里只留一点零花的好丈夫,而是侠客榜里排名靠后的江湖人。
“武斗是不可能武斗的,这辈子不可能武斗的,打又打不过,只有屠幼才能维持得了排名这样子...”某排名垫底的侠客周某如是说道。
然而就在一个月前,这些人的世界里忽然有了光...
江湖城共有武林高手三千八百八十八人。
余小北排名三千八百八十八位,战绩八百八十七负零胜。
所有受他恩泽的侠客亲切的称之为:
余大善人。
因为五官端正待人温和古道热肠耐打抗揍等原因,余小北成了这座城里最受欢迎的人。
世人皆知余大善人有三个朋友,肉铺张屠夫,酒肆桃花儿,医馆康大夫。
余大沙包有三大爱好,吃肉,喝酒,做慈善。
肉是张屠夫卤的猪头肉,酒是桃花儿酿的桃花酒,慈善...额,药是康大夫调的金疮药。
余大侠客有三宝,微笑,叫嚣,涂膏药。
少年很喜欢笑。
喝酒时会豪放地笑;聊天时会温和的笑;挨打时会无奈的笑。
他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但他最好看的时候,并不是微笑的时候。
“小北害羞的时候才漂亮,抿着嘴唇、脸上泛红,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要不是他是个带把的,我老张高低要把他娶回家啊!”某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屠户如是说道。
那么余小北什么时候才会害羞呢?
在他看见桃花儿的时候。
余小北有两个秘密,一个已经人尽皆知,另一个,似乎也没瞒住。
(四)
“一转眼,已经过了三个月了啊。”余小北躺在桃花酒肆的屋顶上,望天发呆。
“呦,我们的余大善人不去做慈善,跑来我这小酒馆发呆啊?”桃花儿巧笑嫣然,带着一小坛桃花酿走了上来。
“你就不要取笑我了。”余小北苦笑,接过酒坛扬起脖子灌了一口。
“这座江湖,真的很吸引人呢。”
“没有弱肉强食,没有尔虞我诈。即便是我这样的武道废人,也能在这里有一席之地呢。”
“知道我们为什么心甘情愿留在这座城里吗?”桃花儿望着街上的人来人往,柔柔笑道。
“因为这座城里的人们啊,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是干什么的,只要你对他们好,他们也会以诚待你;若是你要害他们,他们拼着性命不要,也要往你脸上吐口水。”
“这座城里的侠客,哪一个不是能呼风唤雨的大高手?可是人们见了他们,不是卑躬屈膝,就是嫉妒怨恨。就算是天下第一的高手,进到这城里来,也不会想走的。”
少年直直盯着少女的脸,暗叹口气,狠狠灌了一口酒,把嘴边的话灌进了肚子里。
江湖人好勇斗狠,若没有野心,怎么能在武道之上越走越远?
若没有一件“悔不当初”,谁愿意在这小小一座城画地为牢?
这城里的人们,能把他们的心都暖过来,真的很了不起啊。
桃花儿倒是不知道他这些心念电转,少年望向她的灼灼目光让她脸上有些发烧,霞飞双颊,逃下了楼。只不过少年犹自出神,没有看到这一幕。
桃花儿有两个秘密,第一个无人知晓,第二个,却好像藏不住了。
(五)
北方有蛮族,身强力且大。佩刀善弓马,要把江湖踏。
满族南侵,边境失守,百姓流亡,皇帝南逃。
在蛮族的铁骑之下,这座江湖,看起来似乎也不是很大了。
江湖城被围的第三十天。
张屠户的肉铺关门大吉了,桃花儿的酒肆也很久没有开张了。
武斗暂时关闭,康大夫的医馆无人光顾。
饥饿与恐慌,一点点侵蚀着这些江湖豪侠的锐气。
马踏江湖,哪里比得上让这些侠客奴颜婢膝来的舒服?攻城不如攻心,这是蛮族君主都懂的道理。
百姓们知道,若是没有他们在城里,天下之大,这些侠客大可一走了之。就算是现在,他们也拥有选择的权利。
江湖城城卫军,共有豪侠,三千八百八十八人。
侠客们知道,若是没有他们,城里百姓本不用如此节衣缩食。
每天中午和晚上,城中都会支起两口锅,左边分给百姓,右边供给豪侠。
左边大锅熬着稀粥,右边大锅炖着猪肉。
百姓们拒绝了他们分出来的馒头和肉。
老人们说:“我们一把年纪了,土埋半截的人了,不和你们抢吃的了。”
年轻人们说:“我们没有办法抵抗蛮族,不如省下粮食让你们吃饱。”
孩子们说:“大侠们要加油啊,我们年纪小,稀粥喂得饱。”
大侠们不知道的是,做饭的厨师暗暗藏起一包毒药,若是真的肉尽粮绝,这包毒药,就会掺进粥里。
他们没有办法帮助他们杀敌,只能用这种近乎残忍的方法做着他们的努力。
三十天,蛮族没有等到一个缴械投降的侠客、一场城内百姓的暴动。
江湖城被围的第四十五天,新皇在江南登基,组织军队光复国土。
这似乎代表着曙光,可对于江湖城来说,却是黎明前的黑暗了。
蛮族军队终于耗尽了他们所有的耐心,开始攻城了。
余小北和桃花儿站在城头,凝望着蛮族军队,那些身强力壮的蛮人开始打造一架架木梯,他们没有投石机和云梯,只能用这样的笨办法,但这样的小城,哪里用得着投石机和云梯?
“桃花儿,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嗯,你说。”
“你的武功,到底有多高?”
桃花儿,武道排名三千零一位,这个名次并不是很高。但她体内真气,甚至比他这个修炼怪才还要浑厚。
细想起来,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的粉裳女子,似乎每次比斗都是敷衍了事,赢了就是赢了,输也是很痛快的认输。没有人看见过,她尽了全力的样子。
“这是我的佩剑,她叫堪折。”桃花儿答非所问。
“说起来,她有好几年没有出过鞘了。”
敌人的木梯搭在了城头。
堪折出鞘。
有贩酒佳人,百步飞剑,一剑断一梯,一剑杀一人。
江湖初战,重排武斗榜,佳人似桃花,位列榜首。
城名江湖,折三千五百义士,破甲士八千余。
(六)
江湖,已经成了一座死城。
城里的青壮年,无论男女,都上了城头,他们用血肉之躯和简陋的武器迎接敌人的寒衣铁甲,已然是死伤殆尽。
城中的老人们执行了那个残忍的计划,千余名半百之上的老人微笑着喝下了混着毒药的米汤。
他们死的并不壮烈,甚至可以说是愚蠢。可负责收取尸体的侠客们个个都红了眼睛。
蛮人的攻城只持续了三天。三天,一个鲜活的江湖变成了一座死城。偌大的城池里,只剩下了几十名稚童和三百带伤的武者。
桃花儿坐在这一片断壁残垣中,用手圈起自己的双腿,脆弱的让人心疼。
“小北,你知道吗,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的母亲就因为我体内溢满的气机难产而亡,后来,我遇见了我的师父,他教我剑术,教我念书识字,在我十五岁那年,为了救走火入魔的我,体内真气耗尽而亡。”
“我的亲人,我的师兄弟都说我是扫把星,这里,只有这里,他们每个人都对我那么好。”
“从我来到这里的第一天,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守护好这里,无论要我付出什么代价。”
说到这里,白日里飞剑杀人的女侠客已是泪流满面。
余小北轻轻抹去她的眼泪,抱住了她:“我知道,我都知道。”
桃花儿轻轻挣开他的怀抱,探手入怀,交给他一把匕首:“你进城之后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这是我随便买的一把匕首,你先拿去用吧。”
她脸上悲泣之色未尽,却还是红了耳根。
余小北接过匕首挥动了两下,欣喜道:“很漂亮的匕首,我很喜欢,它有名字吗?”
女孩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有,它叫灵犀。”
“桃花儿,你...”
少年脸上没有现出惊喜的神色,有些悲伤地道道:“你决定了,对吗?”
桃花儿站起身来,看向那灯火通明的王帐。
“这是唯一的出路了,你明白的。”
“带上我吧。”哪怕能和你死在一起,也是好的,“求求你。”求求你不要对我这么残忍。
“眼睁睁的看着你去死,我做不到。”
女孩凄然一笑:“不,你不能去。”
“我只想要你活着。”
一句话,轻轻地敲开了少年表面所有的坚强。被打到浑身是伤仍会微笑的阳光少年嚎啕大哭,撕心裂肺。
(七)
曙光破晓,蛮族大军缓缓压进,总攻蓄势待发。
城门缓缓打开,最后的侠客们运起轻功向军中的那张王座发起了最后的冲锋,像一柄最锐利的尖刀,那刀锋之上,一袭粉衣,倾国倾城。
余小北一身白袍,立于城头,奋而击鼓。
他终于还是遂了她的最后一个心愿,以自己的心碎为代价。
“你知道人世间最残忍的折磨是什么吗?”他心中的那个女孩曾问过他这样一个问题。
“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个惨死在面前,而你却无能为力。”
“那种感觉,就是拿一把钝刀子把你的心脏一点一点慢慢的搅碎。”
“没有人的捱的住的,你经历的每一秒,都像死了千百遍一样。”
此时此刻,少年就在经历着这最残忍的折磨。
他看到那个看起来很凶其实很善良的张屠户冲入人群,砍断了四个甲士的脖子,自己也被弓箭射成了刺猬;
他看到那个平时对他没好气但每次受伤都给他用上最好药的康大夫替同伴挡下了挥来的刀斧,自己却被突如其来的铁枪捅穿了肚子;
他看到那些平时笑嘻嘻叫着他“余大善人”的同伴一个个慷慨赴死,只为让身后的同伴离那王座更进一步。
他终于明白,被钝刀子搅碎心脏的感觉。
在最后一个同伴倒下之前,粉衣女子终于踏上了王座,将堪折送入王座之上人的胸膛。
桃花儿最后望了一眼城头方向,身影湮没于钢铁洪流之中。
余小北一屁股坐在城头,仿佛被抽去了浑身力气。
然而他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死去统领的蛮族军队并没有散去,他们撞开了城门,将他团团围住。
一个矮胖中年大叔分开众人,微笑着走了过来:“余少侠,久仰久仰。”
余小北忽然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蛮族的王,一个即将征服江湖的男人。”
(八)
“我早该想到的。”少年苦笑道,“能够耐下心来围城数月的君主怎么可能在轻易露于人前。”
胖大叔微笑道:“我从你们中原人的兵法里学到了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两句话就是‘攻心为上’、和‘狡兔三窟’。靠着它们我当上了蛮族的王,今天,我靠它们攻下了城。”
少年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忽然露出了微笑:“或许我不应该妄自菲薄的,这场战役,总归还是有我的价值在。”
“看来你是要学死在城外那些人,要搞一个‘匹夫之怒’了。“蛮王哈哈一笑,“我离你足有三步,你能奈我何?!”
“三步,足够了。”
少年迈出了第一步,刀斧加身;
少年迈出了第二步,长枪贯体;
少年迈出了第三步,万箭穿心。
三步迈出,他浑身浴血、几乎站立不住,手中灵犀却稳稳地划过面前蛮族之王的喉咙。
鲜血喷涌,很浅的一道伤痕,却要了他的命。
余小北,江湖第三千八百八十八位的战力,在城中武斗一年有余,从无胜迹,武功更无进境。
因为他的所有时间都用来练习一件事情。
如何挨打。
从吊车尾的花拳绣腿到榜上魁首的全力一击,让所有人都了解到这个温和到人畜无害的少年,是如何的坚不可摧。
(尾声)
远方,白穗银甲的骑兵奔驰而来,那是新皇的军队。蛮族大军还没来得及入城,就被剿灭干净。
这江湖城,终究还是守了下来。
然而这场战役最大的功臣,余小北,却只是费力地用衣襟一点一点抹去手中匕首上的鲜血。
“桃花儿啊,黄泉路上可要慢些走啊,我余小北来找你了。”
他凝视着手中的灵犀,慢慢地,阖上了眼。
江湖儿郎江湖死,此间,再无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