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院校:
为满足孔子学院(课堂)需求,我办将启动补充推荐2018年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18年6月8日至6月22日
二、岗位要求
具体岗位要求请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岗位见附件。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须提供学校同意派出期间的聘用合同)。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有关部门审核。
2.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统一由学校汇总邮寄我办。
2.请将本校推荐教师名单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我办。
五、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六、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14-1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根据孔子学院的岗位需求,动员省属院校和中小学,特别是督促孔子学院中方承办单位积极推荐教师。
2.请孔子学院中方承办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措施,如以临时合同聘用回国志愿者教师方式,积极向本校承办的孔子学院推荐人选,补足承办孔子学院的教师需求,并确保推荐质量。
天真的人们能够爱——这就是他们的秘密.
——赫尔曼•黑塞
关于2018年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外派教师的通知
为鼓励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入国家公派出国教师队伍,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我办将启动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转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报名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报名和岗位需求
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8日-6月25日。
请登录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外派教师服务平台(http://kzxyshizi.hanban.org),注册并填写《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同时查询具体岗位要求。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8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岗位需求见附件。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申请者原则上为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志愿者任期,并于派出前结清与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或所在单位的财务手续的当年回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具体条件如下: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品德高尚,乐于奉献,有团队合作精神。
2.年龄在26周岁(含)以上,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阿拉伯语、德语、俄语、法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的可适当放宽至学士学位。
3.志愿者任期须满2学年(含)以上,有2学年(含)以上国外中小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4.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秀,具备独立教学及相关能力,胜任汉语教师岗位。
5.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三、申请材料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
2.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复印件);
3.志愿者国内院校导师推荐信;
4.志愿者任教期间所在学校校长或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推荐信;
5.国内院校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中2-5项材料报名时须扫描后上传,第2项可结束志愿者任期后提交;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纸质推荐材料(以当地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我办师资处,逾期将不予受理。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
五、选拔考试
申请者须参加我办统一组织的志愿者转外派教师专场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7月14-15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成绩合格者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培训成绩合格者方可推荐派出。
本通知由国家汉办师资处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电 话:010-58595711传 真:010-58595904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9号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师资处 100088
附件:补充推荐2018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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