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我想做个“好人”,但我首先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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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锋死了。

他死不瞑目。

他临死都不明白:为什么这个社会容不下他这样的好人。

刘锋什么都好,是所有人口中的“好人”,他不怕脏不怕累,一心为别人着想,吃饺子只捡煮破的吃,连猪跑了都要他去抓……他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他不该喜欢林丁丁,更不该情不自禁地去抱她。

说林丁丁落井下石也好,说人情冷漠也好,其实无非就是刘锋太好了,好到别人见不得他身上有一粒灰尘,好到他对别人的好不应该以喜欢为目的,好到没有人觉得他也需要关心需要被爱……

就好像白玉无瑕,越是好的玉越见不得任何瑕疵,任何一丁点瑕疵都会被放大到无以复加,那么刺眼,刺的无法睁开眼睛去见识它的好。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对“好人”的宽容度低到你想象不到。通常的逻辑是:因为你是“好人”,所以你为别人做什么都是应该的。这种逻辑甚至植根于“好人”的心中,让“好人”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渐渐的,“好人”活的萎缩,没有自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

“好人”该怎么办?

“好人”应该重生。

“你应该为我做任何事”

“为什么?”

“因为你是‘好人’。”

“去他妈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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