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厂总装机械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厂总装机械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QH-ZB-2018210HW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厂总装机械化设备改造已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厂总装机械化设备改造。2.2项目描述:新车型GA10计划在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二工厂投产,二厂总装车间机械化设备需要改造。2.2招标范围:

序号改造内容数量单位

1      机械部分PBS线滑橇支点改造150套

2滑板支点样件1套

3检具(改造)1套

4堆垛机改造1套

5拆垛机改造1套

6GA10车身位置转变机构、停止器1套

7涂装转接部分新增停止器1套

8一次内饰线PTL-1提升机叉子改造1套

9滑板支点改造69套

10滑板支点样件1套

11检具(改造)1套

12底盘线吊具支点改造75套

13吊具支点样件1套

14合装用辅具销(Y向间距826)50套

15合装用辅具销(Y向间距1150)50套

16检具(改造)1套

17CTL-2提升机滑架改造1套

18仪表线仪表吊具(改造)41套

19仪表吊具(改造)样件2套

20电气部分控制程序(读写程序、CTL-4车型识别)1套

21读写卡(新增)288个

22读写头(新增)9套

23车型识别照相系统(新增)1套

24上位控制系统(工控机及网络附件、软件)1套

25电缆2000米

26 手持读写头4套

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规定。 2.3交货期:2018年7月25日设备到厂,2018年8月10日安装调试完成。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至今)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且具有良好的信誉。注:所提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的母公司、子公司或兄弟公司的业绩无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经销商投标。3.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3.5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4月8日至2018年4月12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正清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普阳街156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注: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4.3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如未电话确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报名。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4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开发区。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项目负责人:郝悦

手机\微信:176312415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如您对以上信息有需求请邮箱回复订阅,并附带名片)

你可能感兴趣的:(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GA10项目二厂总装机械化设备改造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