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5 民主的细节

今天晚上大约半个小时开始阅读了哈佛大学教授刘愈的《民主的细节》

首先为什么我发现在中国身边很多人的不了解也不谈论政治呢?第一根本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第二觉得自己根本也没有权利管。而在美国,一个家庭的普通妇女可以诉讼大企业得到几个亿美金的赔偿。一个“审议长”类似于厅级部长可以因为私人驾驶公家轿车被告发辞职。可以说政治与每个人息息相关。也许有人会问,民主效率低,集权效率高,中国的大炼钢铁运动效率是高,但是使中国经济拖后了多少年。

首先自己没有意识到的一点是:美国并不是一个强调“民主” 的国家,并不是所民主就是好的,民主也会引起暴政和推翻政权,人心溃散。 美国也曾经上演过中国上演的比如说政府军队枪杀民众,强制拆迁,黑人必须让位给白人。但是美国是一个强调“制衡”的国家。(政治课反复提到的check and balance) 制衡的意义在于“自我纠错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限制权利过度集中以导致的腐败和堕落。 美国最早的几个founding fathers通过宪法设计出了一个制衡的机制和体系。通过间接选举,三权分立,立法机构,国会议会使得任何一个机构不敢轻举妄为,最大程度的削弱政府的权利。 民主的意义在于:我们不能说政府就是最理性的,人民群众就是最理性的,但是我们能让理性有机会发声。

首先比如说税收,美国新泽西州州长因为财政预算不够,提出要增加1%的税,这个要是在中国估计大家都没人理也不知道吧,好像也没听说过人大代表否决过政府预算草案。但在美国这意味美国家庭要多掏出几百美金,议会完全可以否决这个提案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因为人民群众手上有选票可以跟你谈判。比如说公款吃喝,中国为什么可以,因为政府自己可以给自己写支票,没有立法机构制衡,而美国为什么议员不敢为了自己的利益,选民有选票随时可以弹劾你。而在中国自己可以给自己写支票。虽然中国也有听证会,但也就是一个形式,完全不是透明公开。反观自己最近观看的电视剧《人民的民义》仅仅因为山水集团和大风厂两个企业撤出这么多的利益问题,最终苦的是人民群众。如果政府高官没有那么大的权利,会有这样的后果吗,有了权利就意味着会想要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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