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版书是否无所谓

我原以为这个题目根本就不用回答,答案一目了然。然而上周经历了一些事情听了某人匪夷所思的想法,我觉得有必要来好好回答一些写篇文章纠正一下现在人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也抒发一下心中的怒气。

在一开始我先应对方的话来辩证地看待一下这个问题,其实我认为这种违法的问题根本不用辩证地看,否则杀人放火强抢民女各个是对某个人是有利的,也有那么一点道理,那还要法律来干什么?但我还是仔细思考了一下,如果你是穷得买不起正版书,但是又是实在是爱书之人,我认为买盗版书是可以被原谅的,作者也会原谅你的,因为他也是爱书之人。但是这样的人,我也希望当你因为看书获得知识,通过知识获得财富的时候,能够支持正版书。毕竟这件事从理性上来说肯定还是错误的,穷不代表什么,不能因为你没钱就宽恕你,就好比问我没钱了我能去抢马云的钱吗一个道理,我所说的可以原谅,是从感性上对一个渴望知识的人的仁慈和包容。

排开这个原因,如果有钱还看盗版书那就不能原谅了。首先,这样做侵犯了作者的权益。盗版书成本是很低的,10元一本或者论斤卖都是在赚取暴利。应该上交给国家或者是作者的税钱流入了盗版商的口袋里。有些人不以为意,反倒认为我们看正版的才太肤浅迂腐,把金钱看得过于重要。我曾在青年文摘上看到过韩寒的一段文字“1999年,十二年前,我的书卖18元一本,2011年,卖25元一本,很多读者还都嫌贵。您知道这十二年间,纸张,人工,物流都涨了多少倍,但出版商一直不敢提太多价,因为怕被骂,文化人脸皮都薄。一本25元的书,一般作者的版税是百分之8,可以赚2块钱,其中还要交三毛钱左右的税,也就是可以赚一块七。一本书如果卖两万本,已经算是畅销,一个作家两年能写一本,一本可以赚三万四,一年赚一万七,如果他光写书,他得不吃不喝写一百年才够在大城市的城郊买套像样的两居室。假设一本书卖10元,里面的构成是这样的,作家赚1元,印刷成本2元多,出版社赚1元多,书店赚5元。”随着电子书的发展,作者赚的钱已经愈发的少了,如果人人都看盗版书,那让作者怎么办?也许作者出书真正的目的并不是赚钱,有更高的精神追求,想宣传一种新思想给百姓,或许是热爱写作的感觉,但我们没有理由让这样的人吃不起饭。为什么要把应该付给知识和文化的钱转移给影印印刷照抄过来的人?你穷,那就等把物质生活保障了之后再追求精神享受,你嫌贵,就有多少钱办多少的事儿。有可能出书的人生活条件连你都不如了,他们一边为明天的生计发愁一边伏案写作,你却还可以心安理得抱着盗版装作一副清高文化人的样子告诉周围人最近读了拜伦?

盗版书到处泛滥的今天,有很多人看盗版书,国家也不会对你怎么样,我也鄙夷不过来,但是当你看盗版书还可以讥笑看正版的人,当你看盗版书还引以为荣的时候,我就觉得很不要脸很莫名其妙了。

被年长的人嘲笑活得太短,没有经验。确实,年岁会改变我们。就好比小学时抄个作业会被大家耻笑,老师会狠狠地批评你。初高中抄作业就不认为是个多大的事儿了。但是如果你觉得不抄作业坚持本心的人是傻逼,我希望你还可以残存一点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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