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热搜新闻充满了魔幻气息:”“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了二胎,然后给22岁的姐姐养。
由于姐姐不想给抚养费,父母怒而将自己的女儿告上了法庭。
结果,案子的判决是,父母胜诉。
这则新闻的每一处细节都令人感觉窒息。
有愤怒的网友呐喊道——“夭寿啦,扶弟魔居然受到法律保护!”
与此同时,“穷人有权利生孩子吗”、“生而不养配做父母吗”等年经话题,也重新引发了热议。
自私的父母
无辜的孩子
靠低保生活的高龄夫妻,在女儿20岁的年龄,生下了二胎。
又因为身体和经济不行的现实困境,想让22岁的女儿替代自己养,将女儿告上法庭。
这一系列操作,局外人都替大女儿难过和窒息。
对于这个才22岁的女孩来说,她的人生还没来得及向上,就已经被亲生父母“判了刑”。
而这对父母,不考虑自己的抚养能力而草率生下二胎的行为,对于两个孩子来说,都是不负责任到极点的行为。
仅仅拿高龄生子来说,就已经是种拿孩子健康来“赌博”的巨大的冒险。
要知道,人类生育力不论男女随着年龄增长都呈下降趋势,女性尤为明显。
在生殖医学领域中,40岁是年龄警戒线,45岁更是公认的超高龄生育标准。
由于母亲高龄导致的卵母细胞老化,使胎儿染色体异常明显增加,不良妊娠结局风险增加,其中就包括先天性异常。
临床上常见的先天性异常主要包括中枢神经系统畸形、心血管畸形、泌尿生殖系统畸形、胎儿水肿综合征、消化系统畸形、颜面部和四肢畸形等。
也就是说,高龄产妇的年龄越大,所生宝宝畸形的几率也会越大。
就算幸运,生下了健康的孩子,养育也同样是个难题。
而生下来也只是完成了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孩子未来的衣食住行和教育支出,这些都是必须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10年前,因为意外失去独生女,成为失独老人的盛海琳,在试管婴儿的帮助下,成功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姐妹。
但老人的丈夫在孩子出生不久后就因病偏瘫,于是60多岁的老人,平日除了要照顾年幼的孩子,还要照料偏瘫的老伴。
“万一哪一天自己不在了,孩子又该怎么办。”
自己在变老,而孩子还没长大,这些都是高龄生子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生育孩子,远远不只是将孩子生下来这么简单。
在孩子长大成人之前,还有漫长的时光,需要父母的照料和陪伴。
养育孩子也不仅仅有欢乐,还要面对经济的压力、情感的需求,更别提随之而来的失落、焦虑和挣扎。
“生而不养”、“养而不育”,毁掉的,不仅仅是这一个孩子的人生。
但这些顾虑,新闻事件是父母明显没有,因为他们还有22岁的女儿兜底。可以让女儿为他们的行为买单。
法律之外的道德问题
根据公众号“广州普法”的描述, 被告上法庭的女孩家境拮据。为减轻家里负担,大学期间,被告人的一切开支都是靠自己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支撑。
而低保度日的父母,却“偷偷”生了二胎,甚至因为无力抚养,将她告上了法庭。
而根据相关法条,法院判决夫妇胜诉。
这里存在一处重大疑点是:二胎的性别是男是女?
虽然,今天的热搜都在写“父母起诉22岁女儿拒养2岁弟弟胜诉”。
然而,信息源头的视频显示,二胎其实是个妹妹。
〓无论是主持人,还是普法嘉宾,都清晰地说了“抚养妹妹”。
抛开罗生门的二胎性别不谈,问题的焦点还是在于,如果父母生了二胎,姐姐对ta真的有义务吗?
确实,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注意,是“扶养”而非“抚养”。相对抚养而言,“扶养”的义务不是无限的,而且需要符合以下三个限定条件:
1、兄、姐有负担能力;
2、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没有抚养能力;
3、弟、妹未成年。
而在这个案件中,被告人已经毕业在外打工;父母低保度日,明显没有收入能力,极有可能连本人都是需要女儿赡养的;二胎目前是2岁,距离成年还有16年……
从法律上来说,在父母没有能力的情况下,支持姐姐扶养未成年的弟、妹,出发点并没错。
但从情理上,很多人都很难接受这一点,哪怕是冷静如律师,也说,她会同情这个女孩子。
法律人都说,“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这对父母的诉求,是合法的,但是却不合情理。
他们按自己的意愿,生了孩子,却不愿意承担起养育的重担,可以说极度自私。
而那个被姐姐扶养长大的孩子,在姐姐的怨恨中长大,又真的能幸福吗?
更让人担忧的是,从法律上来讲,被告的女孩做为成年子女,对于生活困难的父母还有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一个刚刚大学毕业,仅22岁的女孩,身上却已经背负着1个嗷嗷待哺的孩子,不久的未来还要赡养两个老人……
对于草率的父母而言,生育孩子不过就是生下来。
孩子不是孩子自己,而是自己的所有物,是这个家的所有物。
而对于无法选择父母的孩子来说,有些父母本身可能就是自己最大的劫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