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当年明月的一句话:
现在我来告诉你,以史为鉴,是不可能的。 因为我发现,其实历史没有变化,技术变了,衣服变了,饮食变了,这都是外壳,里面什么都没变化,还是几千年前那一套,转来转去,该犯的错误还是要犯,该杀的人还是要杀,岳飞会死,袁崇焕会死,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死。 所有发生的,是因为它有发生的理由,能超越历史的人,才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能超越,因为我们自己的欲望和弱点。 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 能改的,叫做缺点,不能改的,叫做弱点。 顺便说下,能超越历史的人,还是有的,我们管这种人,叫做圣人。
潜规则这个词来源于作者吴思对当代中国的观察和揣摩。在冠冕堂皇的正式制度下,隐藏着一套不明说的规矩,一种可以称为内部章程的东西。这规矩支配着中国人的生存运行。作者从经济、政治、文化、历史、社会等角度,并引用明清的例子来剖析潜规则存在的原因及其发展规律,向我们全面揭示了中国官场数千年来存在的丑陋的,不可名状的历史现象和存在背景。主要分为四大部分,官吏和百姓的关系、官吏和上司还有皇帝的关系、官吏内部的关系和总结。
看完《潜规则》,我在脑海中慢慢形成一个生态链。百姓是帝国的根基和命脉,因为帝国的收入是从百姓辛苦工作获得的,称为税赋。百姓每年都要交各种各样的税给皇帝发工资给官吏,同时也要提供皇帝吃好喝好玩好的费用,包括后宫佳丽三千,修建宫殿的钱都是来源于最底层的百姓。在第一层合理的税赋之下,还需要面对官吏的搜刮,相当于多交双重的税,可以想想百姓是多么的冤大头。
然后是官吏阶层,这些人的正式工资是皇帝给的从百姓身上获取的税收,然而私底下却存在着非常巨大的灰色收入。这种灰色收入可以是强迫性也可以是百姓的自愿性。大大小小的官吏一级一级往下索取,各种夏天交的冰敬,冬天交的碳敬,还有三节两寿等。慢慢地便形成了一套大家约好的规则,不给还不行,最终的结果往往得不偿失。官吏间还要遵守好这台规则,某一人被逼急了还会狗咬狗大家都没好下场。即使在官吏中最底层最没权利的也可以变相变出一些手段来压榨百姓。作者给官吏手中的‘利器’取了名,叫做合法伤害权。百姓和官吏愿意给钱贿赂,主要不是希望能带来好处,而是希望不被伤害。其中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说的,就是官场上选拔人才制度的笑话。作者提到了两种选贤任能的方法,一个是掣签法,一个是论资排辈。帝国的栋梁人才不是靠能力去筛选竟然是靠抽签和年龄来选择,其实这两种方法刚开始也是骂声不断,然而后来也有许多人给予的称赞,这是符合国情,是在潜规则下产生的最好的方法。这样减少朝中各个官员的走后门,大家都觉得听天命挺公平。如果选人的官吏硬要靠能力筛选,会容易卷铺盖走人,最后连国家都不能报效,这只是换个做法更好地服务社会。
最后是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天下是属于他们的,他们当然也想管好自己的家业,排除一部分的败家子。皇帝的权力是最大的,然后他却受制于信息的不对称。这个可以参考晏子治东阿的故事,作者给这种因决策者因信息错误导致底下执行者由仁政变为苛政的转型叫做晏子转型。即使一个清官在底层做了利国利民的事情,但是如果在百姓和皇帝之间的信息渠道被利益集团控制,那么皇帝很容易就被蒙在鼓里,对左右人的话信以为真。官吏之所以很多选择贪污腐败还有其中一个原因,正式制度下规定的惩罚大部分都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因为皇帝实在管不过来,身边的官员都有自己的利益集团。这是惩罚不到位。还有就是清官的下场大部分要么经济上很穷,要么都死了。相比之下,贪官的风险比做清官还要小。
一、官吏和百姓的关系:
合法伤害权:
让我们看看一则故事:
军队将校升官,论功行赏,取决于首级,一颗一级。从前有个兵部小吏,故意把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一字,然后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严查。等到将校们的贿赂上来了,这位吏又说,字虽有涂改,仔细检查贴黄,发现原是一字,并无作弊。于是兵部的官员不再追究。将校之所以会害怕,是因为当时很多将校很少有不冒功的,号称斩首多少多少,其中多有假冒。他们砍下的很有可能是当地百姓的脑袋。所以将校的命运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掌握在那位小吏的手里,尽管他的官未必比得上人家手下的一个排长。
张居正总结说,人们怕那些吏,一定要贿赂那些吏,并不是指望从他们手里捞点好处,而是怕他们祸害自己。
上面是明朝中兴之臣首辅张居正讲的故事,下面再来另一个故事: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利,关押嫌疑犯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官府将他们拘押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只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
解决上面类似的问题,有的地方的做法是成立一个同乡会之类的组织,然后大家一起交点钱,每年给吏胥送上一些钱。看上去就像跟黑手党打交道一样。
下面引用作者的话:
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规矩。这叫“势所必至”。势之所至,潜规则生焉。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转弯抹角把它装扮起来--广大群众爱护人民警察,凑点钱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将“合法伤害权”用到平头百姓身上,其影响和意义最为惊心动魄。我替上访告状的清朝百姓算过几笔帐,为了告掉强加在自己身上的乱收费,究竟要冒多大的风险,付出多高的代价,胜算又有几何?反过来,官吏们敲诈勒索,收取苛捐杂税,一旦被百姓告倒又有多大风险,多大损失?几笔帐算下来,结论竟是骇人听闻的两句话:当冤大头是老百姓最合算的选择,而当贪官污吏则是官吏最合算的选择。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利害格局決定的。
二、官吏与上司和皇帝的关系
当贪官的理由:
明朝的官员的正式工资是历史最低的,连县长的工资也比自耕农好不到哪去,试问他们会甘心吗?明朝的大清官海瑞最后当到了吏部侍郎,去世的时候竟然连丧葬费都凑不齐。站在他们的角度思考,按照海瑞正常的做官,两袖清风,一心一意为人民办事,最后他得到了什么。
总之,从经济方面考虑,清官是很难当的。那时的正式制度惩罚清官,淘汰清官。硬要当清官的人,在经济上必定是一个失败者。当然,这里算的都是经济账,没有重视道德操守。道德操守是官僚集团自始至终卖力挥舞的一面大旗,它翻滚得如此夺目,根本就不容你不重视。我完全承认,道德的力量是有效的,海瑞的刚直不阿可以为证。但道德的力量又是有限的,海瑞的罕见和盛名也可以为证。
恶政筛选恶棍,淘汰清官:
东汉汉灵帝的四座宫殿被火烧了,皇帝为了给自己盖新房子,便采用太监张让的主意,卖官鬻爵。有一位有名的正派官员司马直,他在接受新任命时被要求交钱,司马直不愿意交钱,最后竟然服毒自杀了。
司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规范。这本来是官方倡导全国奉行的正式行为规范,但是当政者对官员的实际要求与这些规范的冲突太大,司马直除了上疏劝告或者辞职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对的表示,不然就与忠君的要求相冲突,结果他只好用毒药将自己淘汰出这场僵局。这就是说,当政权大量征收苛捐杂税的时候,比较在乎荣誉的人就从村级领导的位置上退出了,这类人就是司马直那样的人物。而替换上来的,通常是敢于也善于征收苛捐杂税的人物,譬如陈奉那样的人物。更明白地说,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很手辣,否则则就要请你走人。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恶政选择了恶棍,恶政本身又是如何被选择的呢?立皇帝就如同掷色子,皇帝的好坏主要靠碰运气。以明朝的十六个皇帝论,不便称之为恶筛子的不过五六个,大多数不能算好东西,可见恶政被选中的概率相当高。东汉九个皇帝,不算恶筛子的只有三个,与明朝的恶政出现概率差不多。东汉的多数恶筛子,譬如汉灵帝,登基时还是个小孩子,似乎一张白纸;嘉靖和万历之流年轻时还算不错,后来却恶得一塌糊凃,可见恶政被培育出来的概率也不低。帝国制度很善于把常人难免的弱点和毛病培育为全国性的灾难。
三、官吏之间的关系
除了冰敬和碳敬,还有“三节两寿”。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本人和夫人的生日。
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
在官场中,违背潜规则的现象并不常见。作者在读史书时留心搜集数月,收获寥寥。时间长了,我也想通了其中的道理。违背潜规则,意味着互动中的某一方要擅自涨价或者压价。这不是小小事,简直就是抢劫钱财。除非双方的造福或加害能力发生显著变化,潜规则是不能随便修改违背的。而帝国体制延续两干多年,利害格局已经相当稳定。双方都认识到,遵守这套成规对自己最有利。这就好比交易,一个愿买一个愿卖,不成交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既然是交易,拿人钱财就要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东西还要害人家,对无力反抗的小民可以,在官场上则难兔遭到报复。
暴力赋敛集团直接控制下的暴力敌不过福利生产集团控制下的暴力
社会形态:掠夺(防御)收益-掠夺(防御)成本-生产收益-生产成本
改弦更张 :更:改换;张:给乐器上弦。改换、调整乐器上的弦,使声音和谐。比喻改革制度或变更计划、方法。
尸位素餐 :比喻空占着职位而不做事,白吃饭。
海晏河清:比喻天下太平
汪洋恣肆:形容文章、言论、书法等气势豪放,潇洒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