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南京一家超市在进行盘库时发现少了近十万元货物,而超市里没有任何被盗迹象。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超市新聘用的收银员在收了顾客钱之后,在收银机上进行撤销结账操作,私自侵吞顾客的付款。
货卖出去了,钱没进账,造成了货物丢失的假象。
01
超市钱款不翼而飞收银员两月私吞近10万
监拍超市视频
7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夫子庙派出所接报警,市民王女士经营的超市有9.2万元货物丢失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工作。民警了解到,王女士经营着一家小型超市,由于店铺不大,王女士每隔半年才盘点一次,且大多数时候也不巡店。
一周前,收银员姜某突然离职,由于人手紧张,王女士只能自己当收银员。可是就在她盘点仓库时,竟意外发现少了近十万元的货物。王女士立即询问店员,店员表示门窗均完好无损,店内也不曾有可疑人物出现。
排除了盗窃的可能,民警调取店内监控反复查看。画面一直播放到7天前,民警终于从中发现了猫腻。
在某个没有客户结账的时间段,一名中年女子在收银机上反复操作,频繁打开放钞票的抽屉,把钱拿出来揣进自己的口袋。
王女士告诉民警,监控里的女子,正是刚刚离职的收银员姜某。民警查看了近两个月的监控,发现姜某几乎每天都会偷偷在收银机前捣鼓一番,然后拿里面的钱。但由于监控画质模糊,并未能看清她的具体操作过程。
带着疑问,民警在王女士的配合下检查收银机,从中发现了猫腻。在姜某收银的两个月内,几乎每天都会撤销八十多笔收款操作,这些被撤销的结账物品,全是矿泉水、糖果等价值几元的小商品。
计算后发现,所有被撤销的金额加起来,正好是9.2万元。王女士痛心地告诉民警,自家小超市本来就不盈利,现在丢了这么多钱,给供货商的货款肯定无法按时交付了。
王女士告诉民警,姜某是今年5月底来店里上班的,她见姜某收银操作熟练,人看上去也老实,便放心把收银机的操作权限交给她管理。
几天前,姜某突然无故离职,也没有交代原因,王女士猜想她家里遇到困难,便没追问。
王女士懊悔不已地说道:“本以为招了个勤快能干的员工,没想到是引狼入室。”随后,民警让王女士联系姜某,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最后终于通过短信联系上了她。
短信里,姜某告诉王女士,自己之前开店欠下了高利贷,实在是还不上钱了,只好动起了歪心思。她恳求王女士的原谅,并承诺一定会还上这笔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秦淮警方提醒店主,聘用员工时一定要了解员工的个人信息;凡涉及财物工作的,要加强防范意识。
02
防盗窃管理规范
1、发现物资、商品、现金被盗被骗500元以上,24小时内向值班室报告。
2、超市营业款一律由收银员打入收银机。
3、收银员要交清一天的营业款,不得截留现金(除备用金外)。
4、商场员工购买本店商品一律下班购买,并由值班领班或店长监督。
5、收银员不得在未打烊就在收银处清点现金。
6、收银员处销售货款不得超过500元。
7、收银员离开收银台时应随时拔了钥匙,抽斗上锁。
8、收银员在退款时必须以值班领班签字为准,未经当班负责人授权不得进行特殊业务操作,(包括删除一笔销售、部分交易取消、整笔交易取消、折扣、小计、挂帐等)。
1)商品削价处理要办理削价处理手续。
2)支票购商品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
3)在商品买卖中被骗,一切损失由操作员负责。
4)使用银箱要用密码。
5)违反财务制度遗失或失窃票据(发票)票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信誉受到影响的,加重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6)严格执行寄包制度,固定人员,不得使用外单位(退休工人、职校生)人员做寄包工作,寄包人员对侵犯顾客利益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离岗由值班干部顶替。
7)有偷窃行为按情节轻重处以1~50倍的扣罚金额,行政处分,解除劳动合同。
8) 去银行解款,调钞必须两人同行,身穿便服,现金及支票必须装入专用解款包。
9、 门店当班负责人每天要不定时对收银员进行随机抽查至少一次。
10、一款好的收银机,为您摆脱内盗担忧。微兔智能收银机是你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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