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学习线路:day01面向对象(继承、抽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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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01面向对象【继承、抽象类】

今日学习内容-20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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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day01面向对象【继承、抽象类】
    • 今日学习内容-2020.9.16
    • 类与对象
      • 1、什么是类
      • 2、什么是对象
    • 继承
      • 1、说出继承的概念
      • 2、写出继承的格式
      • 3、区分this和super的作用
    • 抽象类
      • 1、写出抽象方法的格式
      • 2、写出抽象类的格式
      • 3、注意事项

类与对象

1、什么是类

类是现实事物的抽象,将现实事物描述成对应的类,其行为封装为方法,属性封装为成员变量。

2、什么是对象

对象是从类中得到的具体实例!在定义Person类并没有一个具体的人出现,而创建对象后,就会出现一个具体的人

继承

1、说出继承的概念

当要定义一个类(讲师)时,发现已有类(员工)和要定义的类相似,并且要定义的类属于已有类的一种时,可以将要定义类定义为已有类的子类。同时也可以反过来思考,当多个类(讲师,助教,班主任)有共性内容,可以将共性内容向上抽取,抽取到一个新的类(员工)中,那么多个类和新的类形成的关系叫做继承。

2、写出继承的格式

通过 extends 关键字,可以声明一个子类继承另外一个父类,定义格式如下:

class 父类 {
	...
}
class 子类 extends 父类 {
	...
}

3、区分this和super的作用

super和this的含义

  • super :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 this :代表当前对象的引用(谁调用就代表谁)。

super和this的用法

  1. 访问成员
this.成员变量    	--    本类的
super.成员变量    	--    父类的

this.成员方法名()  	--    本类的    
super.成员方法名()   --    父类的

用法演示,代码如下:

clas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animal : eat");
    }
}
 
class Cat extends Animal {
    public void eat() {
        System.out.println("cat : eat");
    }
    public void eatTest() {
        this.eat();   // this  调用本类的方法
        super.eat();  // super 调用父类的方法
    }
}
 
public class ExtendsDemo08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Animal a = new Animal();
        a.eat();
        Cat c = new Cat();
        c.eatTest();
    }
}

输出结果为:
animal : eat
cat : eat
animal : eat
  1. 访问构造方法
this(...)    	--    本类的构造方法
super(...)   	--    父类的构造方法

子类的每个构造方法中均有默认的super(),调用父类的空参构造。手动调用父类构造会覆盖默认的super()。

super() 和 this() 都必须是在构造方法的第一行,所以不能同时出现。

抽象类

1、写出抽象方法的格式

抽象方法

使用abstract 关键字修饰方法,该方法就成了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只包含一个方法名,而没有方法体。

定义格式:

修饰符 abstract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 (参数列表);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void run();

2、写出抽象类的格式

抽象类

如果一个类包含抽象方法,那么该类必须是抽象类。

定义格式:

public abstract class 类名字 { 
  
}

代码举例:

public abstract class Employee {
    public abstract void work();
}

3、注意事项

关于抽象类的使用,以下为语法上要注意的细节,虽然条目较多,但若理解了抽象的本质,无需死记硬背。

  1. 抽象类不能创建对象,如果创建,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只能创建其非抽象子类的对象。

    理解:假设创建了抽象类的对象,调用抽象的方法,而抽象方法没有具体的方法体,没有意义。

  2. 抽象类中,可以有构造方法,是供子类创建对象时,初始化父类成员使用的。

    理解: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有默认的super(),需要访问父类构造方法。

  3. 抽象类中,可以有成员变量。

    理解:子类的共性的成员变量 , 可以定义在抽象父类中。

  4. 抽象类中,不一定包含抽象方法,但是有抽象方法的类必定是抽象类。

    理解:未包含抽象方法的抽象类,目的就是不想让调用者创建该类对象,通常用于某些特殊的类结构设计。

  5. 抽象类的子类,必须重写抽象父类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否则,编译无法通过而报错。除非该子类也是抽象类。

    理解:假设不重写所有抽象方法,则类中可能包含抽象方法。那么创建对象后,调用抽象的方法,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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