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八佾第三

《论语集注》

凡二十六章。通前篇末二章,皆論禮樂之事。

《论语注疏》

[疏]○正义曰:前篇论为政。为政之善,莫善礼乐,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故此篇论礼乐得失也。


目录

上一章 2-24 非其鬼而祭之章

下一章 3-1 孔子谓季氏章

你可能感兴趣的:(3-0 八佾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