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4

天二、為欲令住等(分二科) 地一、釋(分二科) 玄一、已生善法

【於其已生一切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生欲者:謂已獲得已現在前所有善法,是名已生善法。】

  這是第二科,為欲令住等。分兩科,第一科釋,又分兩科,第一科已生善法。

  「於其已生一切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生欲者」:「於其已生一切善法」,這位修行人,對於他自己,不怕辛苦、也不怕腰疼、也不怕腿疼,「已」經「生」起的「善法」,這個善法生起了,「為欲令住」:就是想要這個善法叫它安住。叫它安住,我這一支香坐得不錯,第二支香沒有了,就是不住!現在是令它成就的善法能安住、安住不動;「令不忘失」:這個正念一提起來就現前,而不會失掉的,「令不忘失」。當然是還沒有那麼理想,所以要繼續努力,「令修圓滿」:自己要約束自己,自己勉勵自己,自己勉強自己,要繼續努力地修,使令你成就的功德叫它圓滿。那麼這個在定的方面來說,要得到色界四禪才算圓滿。所以這個「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這是三個階段。「生欲者」:你要有這樣的願,我希望我的善法能住、能不忘失、能夠圓滿,你要生欲。這句話等於是標的意思,下面這句話等於解釋。

  「謂已獲得已現在前所有善法,是名已生善法。」這下面就是解釋前面那句話,「謂已獲得」:就是你這位修行人已經成就了,這個善法已經現在前了。已經成就的所有善法,已經現前的所有善法,「是名已生善法」。這已生善法有這麼兩種,一個是已成就的、一個已經現前,「是名已生善法」。

玄二、生欲差別(分三科) 黃一、為欲令住

【於此善法,已得不失、已得不退,依是說言為欲令住。】

  前面是解釋已生善法,現在第二科是生欲的差別。分三科,第一科是為欲令住。

  「於此善法,已得不失」:你成就的善法已經成就了,而不失掉,不失掉。就是你正念一現前,這善法就出來了,那叫做「不失」。「已得不退」:這個時候成就善法,這個善法不退掉。這也不容易,就是有一點煩惱…你成就了一點功德,隨時有了什麼煩惱的時候,或者有一場病,這善法沒有了、失掉了;你正念現前,它也不現前。你有如理作意,我在想怎麼樣地安住在那兒靜坐,那個善法失掉了,它不成就,那就是退了。現在是說不退,「已得不失、已得不退,依是說言為欲令住」,這個「住」是這樣意思。

黃二、令不忘失

【於此善法,明了現前、無闇鈍性,依是說言令不忘失。】

  這是第二科令不忘失。「於此善法明了現前」:現前的時候,是很分明地現前,不是闇鈍的,「無闇鈍性」:不是不明了,是現前了嗎?自己都迷迷糊糊地,叫做「闇」;這個「鈍」,就是太慢,要經過很長的時間,它才現前,就是「鈍」。現在這個明了現前,沒有這個闇鈍性,「依是說言令不忘失」。

黃三、令修圓滿

【於此善法已得現前,數數修習成滿究竟,依是說言令修圓滿。】

  下面第三科,令修圓滿。

  「於此善法已得現前,數數修習成滿究竟,依是說言令修圓滿。」不要說是欲界定,就是未到地定,就是得了禪的時候,你不常常入定的時候,都容易失掉!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那樣的功夫是很高深、很堅固了,但是還有可能會失掉的。現在這裏說呢,「於此善法已得」,而又能「現前」。這個時候,你還要努力地、「數數」地「修習」:就是一次又一次地去修習。「成滿究竟」:使令這個功夫達到圓滿的境界,達到究竟的境界。就是初禪,也是一大段的事情。這個邊際定啊,這個邊際定,每一個禪都有邊際定,就是圓滿的意思;你成就初禪,但是沒能達到圓滿的時候,就是沒能到邊際,那就是還要繼續努力地修習,令它到了究竟的時候,叫「成滿究竟」。初禪、二禪、三禪、四禪都是這樣子。所以同樣是得到初禪,但是不一定是相同的,就是因為你沒有「成滿究竟」。「依是說言令修圓滿」。

地二、結

【於此善法發心希願,發起猛利求堅住欲、求不忘欲、求修滿欲,而現在前,是名於其已生一切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生欲。】

  這是第二科是結,結束這一段文。

  「於此善法發心希願」:你要發出來這樣的願望。這句話是總說,下面別說。「發起猛利」的「求堅住欲」:「猛利」,力量特別強,求你成就的善法能夠堅住,也要有這樣的欲。「求不忘欲」,不忘失的欲。「求修滿的欲」,要有這樣的欲。「而現在前」這麼多的欲你要令它在你心裏面現前,這樣的欲。「是名於其已生一切善法,為欲令住、令不忘失、令修圓滿生欲」。先要有這樣的願望。
(201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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