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物-北宋

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朝代,传九位皇帝,享国167年。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因皇室姓赵,也称赵宋。

显德七年(960年),后周诸将发动陈桥兵变,拥立赵匡胤为帝,建立宋朝,定都东京开封府(河南开封),改元建隆。后通过杯酒释兵权,将兵权与财政权集中于中央,避免了中晚唐藩镇割据的乱象。但也导致宋朝与辽国、西夏、金国的战争中失利。

靖康元年(1126年)发生靖康之难,靖康二年(1127)正月,金军先后把宋徽宗、宋钦宗拘留在金营,二月六日金主下诏废宋徽宗、宋钦宗为庶人,另立同金朝勾结的原宋朝宰相张邦昌为伪楚皇帝。四月初一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3000多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归,这就是历史上的“靖康之变”,北宋由此灭亡。

北宋疆域东北以今海河、河北霸州、山西雁门关为界;西北以陕西横山、甘肃东部、青海湟水为界;西南以岷山、大渡河为界。宋神宗时通过熙河开边收复河湟,宋徽宗时期于青海北部置陇右都护府,并重金赎回幽云七州。

宋朝政治体制大体沿袭唐朝,采用分化事权方式,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还实行官衔与实际职务分离的官吏任用制度,这些对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也造成了“积贫积弱”的局面。

北宋时期对外关系在唐朝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在东亚同朝鲜和日本关系交流密切,在东南亚同越南和印尼也加强了联系,同时还影响到了西亚和非洲。

(1)宋太祖-赵匡胤

(927—976)宋王朝创建者。公元960—976年在位。世为涿州(今属河北)人,出生于洛阳(今属河南)。

后汉乾祐元年(948),枢密使郭威讨李守真,应募为部属。后周显德三年(956),积功至殿前都指挥使,拜定国军节度使。六年,升殿前都点检;恭帝即位,改归德军节度使。七年初,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改元建隆。平定李筠、李重进叛变。次年,以杯酒释兵权方式,解除石守信、高怀德等重要禁军将领兵权。

继采取先南后北战略,平定南方诸国:乾德元年(963)平荆湖(荆南、湖南),三年平后蜀;开宝四年(971)平南汉,八年平南唐。开宝二年又亲征北汉。在进行统一战争同时,改革官制,加强中央集权。设参知政事为副相,以枢密使掌军政,三司使掌财政,以分宰相之权。选精壮地方厢兵为中央禁兵,以削弱地方兵力。立更戍法,使兵将不相知,以防将领拥兵谋反。平定湖南后,各州置通判,分割知州权力;又派文臣京、朝官任地方知县、知州等,代替军人掌地方政权。设转运使掌管地方财权,并监察地方官。颁《宋刑统》,加强控制司法权。并兴修水利,奖励农桑,选用将领驻守北方要地,防御契丹。加强和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但其重文轻武、偏重防内的政策,对宋朝积弱局面的形成,有所影响。

(2)宋太宗-赵炅

(939—997)北宋皇帝。公元976—997年在位。太祖弟。初名匡义,建隆元年(960)为殿前都虞候,改名光义,拜泰宁军节度使,次年为开封尹。

开宝六年(973)封晋王。九年即位,改名炅,改元太平兴国。继续执行太祖对割据政权各个击破的策略,太平兴国三年(978),平海军节度使陈洪进、吴越王钱俶被迫相继纳土。四年,亲征,平北汉。乘胜攻辽,高梁河之战,大败而归。雍熙三年(986),再命将三路攻辽,岐沟关之战,宋军又大败。此后,对辽采取守势,并认为“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为之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为可惧”。

执行守内虚外政策,进一步加强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禁节度使补亲吏为镇将,收节度使所领支郡归朝廷直辖。设考课院、审官院等,加强对官员的考查与选拔。建崇文院,编纂《太平御览》等书,并大规模扩大科举取士,加强“重文”风气。淳化中,镇压王小波、李顺起义。

(3)宋真宗-赵恒

(968—1022)北宋皇帝。公元997—1022年在位。太宗子。

太平兴国八年(983)封韩王,端拱元年(988)封襄王,淳化五年(994)封寿王,任开封尹。至道元年(995)立为太子,判开封府事。三年,太宗死,即位。前期勤于政事,分全国为十五路,各路转运使轮流返京,询以民事,蠲放五代以来欠税。景德元年(1004),辽军南下,在宰相寇准促使下亲征,订澶渊之盟以和。后期信用王钦若,五年正月,迎奉天书,改元大中祥符。又东封泰山,西祀汾阴(详“天书封祀”),谒曲阜孔庙、亳州太清宫,并广建宫观,粉饰太平,劳民伤财,岁出日增。

(4)宋仁宗-赵祯

(1010—1063)北宋皇帝。1022—1063年在位。真宗子。

大中祥符八年(1015)封寿春郡王,天禧二年(1018)封升王,立为太子。乾兴元年(1022)即位,初由刘太后垂帘听政,明道二年(1033)太后死,始亲政。康定元年(1040),宋、夏战起,宋军于三川口之战、好水川之战和定川砦之战中皆大败,西夏伤亡亦重。庆历三年(1043),以“岁赐”银、绢、茶等与西夏议和。辽乘宋、夏交战之际,屯兵边境,索取关南地,被迫增纳岁币,加之官员、士兵大增,形成冗费、冗官、冗兵之积贫积弱局面,虽曾起用范仲淹任参知政事,进行改革(史称庆历新政),但在反对派攻击下,不久即废罢。

(5)刘皇后

(969或970—1033)北宋益州华阳(今四川成都)人。真宗皇后。

始嫁蜀人龚美(即刘美),美携之入京师。真宗为襄王时,纳于潜邸。真宗即位后,乃以美为兄。大中祥符五年(1012)十二月,立为皇后。李宸妃生仁宗,刘后取为己子。性警敏,晓书史,真宗深重之,由是渐干外政。真宗死,遗诏尊为皇太后,军国重事,权取处分。仁宗立,刘后称制凡十一年,号令严明,史称“章献垂帘”。然晚年颇亲用外戚、内官。卒谥庄献明肃。庆历四年(1044),改谥章献明肃。

(6)宋英宗-赵曙

(1032—1067)北宋皇帝。1063—1067年在位。真宗弟商王赵元份孙,濮王赵允让子。初名宗实,嘉祐七年(1062)立为皇子,改名曙,封巨鹿郡公。

八年,仁宗死,即位,因病由曹太后垂帘听政。治平元年(1064)五月病愈,在宰相韩琦促使下,曹太后撤帘,始亲政。三年,西夏攻宋,经遣使诘问,宋夏复和。司马光进所撰《通志》八卷,他命置局设官继续编撰,后成《资治通鉴》二百九十四卷。

(7)宋神宗-赵顼

(1048—1085)北宋皇帝。1067—1085年在位。英宗子。

嘉祐八年(1063)封淮阳郡王。治平元年(1064)封颍王,三年立为太子。四年即位,力图“思除历世之弊,务振非常之功”。熙宁二年(1069),任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开始变法,以图富强(详“王安石变法”)。同时改组官僚机构,整顿吏治,以保证新法的实施。但在变法中动摇不定,终于失败。四至六年,命王韶开拓熙、洮等五州,设熙河路,取得胜利,史称熙河开边。五年,章惇开拓梅山地区,史称梅山之役。八年,屈从辽的要求,重划河东边界,弃地数百里。元丰三年(1080)至五年,进行官制改革,史称元丰改制。屡遣将进攻西夏,灵州之战、永乐城之战皆大败,此后采取守势。

(8)宋哲宗-赵煦

(1077—1100)北宋皇帝。1085—1100年在位。神宗子。

元丰五年(1082)封延安郡王。八年立为太子,同年三月即位,时年尚幼,祖母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改次年为元祐元年(1086),陆续起用旧党司马光、吕公著、文彦博为相,新党俱被贬逐,王安石新法全被罢除,史称元祐更化。八年太皇太后死,始亲政。次年四月,改当年为绍圣元年,明令绍述神宗新法,罢免宰相范纯仁、吕大防与执政苏辙等旧党,起用新党章惇为相,曾布、蔡卞等为执政,元丰时实施的新法,次第恢复,史称绍圣绍述。

(9)宋徽宗-赵佶

(1082—1135)北宋皇帝。1100—1126年在位。神宗子,哲宗弟。

元丰八年(1085)封遂宁郡王,绍圣三年(1096)封端王。元符三年(1100),哲宗死,无嗣,即位。初欲调和熙、丰与元祐党争,旋以“绍述”神宗为国策。任用蔡京等主持国政。京等托名“绍述”,禁锢元祐党人,排斥异己,变乱新法,蠹国害民。又崇奉道教,大建宫观,自称“教主道君皇帝”。穷奢极欲,大兴土木,搜括江南奇花异石,用船北运,称“花石纲”,在京师建延福宫、艮岳。阶级矛盾激化,河北、京东、两浙等地都爆发了农民起义。遣使约金攻辽,以取燕云。宣和七年十二月(1126),金兵南下,传位赵桓(钦宗),自称太上皇。靖康二年(1127),为金人俘虏北去。后死于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

擅书法,自成一家,称“瘦金体”,有《千字文卷》等书迹传世。工花鸟,存世画迹有《芙蓉锦鸡》、《池塘秋晚》等。能诗词,著有《宣和宫词》三卷,佚。近人辑有《宋徽宗诗》、《宋徽宗词》。

(10)宋钦宗-赵桓

(1100—1161)北宋皇帝。1126—1127年在位。徽宗长子。

建中靖国元年(1101)封京兆郡王,大观二年(1108)封定王,政和五年(1115),立为太子。宣和七年(1125)十二月,金兵入犯时除开封牧,受禅。靖康元年(1126),金兵攻汴京,军民要求抵抗,虽被迫起用抗战派李纲抗击金兵,但仍不断向金屈辱求和,许割太原、中山、河间三镇,又同意割让河北、河东。不久,金兵攻破汴京。次年,与徽宗同被俘北去,北宋灭亡。后死于五国城(今黑龙江依兰)。

(11)潘美

(925—991)北宋大名(治今河北大名东)人,字仲询。

从后周世宗征高平,以功迁西上閤门副使。入宋,以行营都监从太祖平李重进。荆湖平,为潭州防御使。开宝三年(970),为贺州路行营诸军都部署,连克富、贺、昭、桂、连、韶诸州,次年,直驱广州,平南汉,与尹崇珂同知广州兼市舶使。七年,为升州道行营都监,次年,败南唐水陆十万众于金陵城下。九年秋,副党进伐北汉。太平兴国四年(979),为北路都招讨兼判太原行府事,平北汉,继征范阳,知幽州行府事。及班师,命留兼三交都部署,屯兵积粟,以御契丹。雍熙三年(986),宋大举进攻,为云、应、朔等州都部署,出雁门。因指挥失当,名将杨业陷敌战死,削秩。后加同平章事。卒谥武惠。

(12)杨业

(?—986)北宋麟州(今陕西神木北)人,一名继业,本名重贵。世为麟州土豪。

善骑射,弱冠事北汉刘崇,为保卫指挥使,以骁勇闻。赐姓刘,累迁建雄军节度使、侍卫都虞候,屡立战功,号称“无敌”。北汉亡,归宋,复姓杨,为右领军卫大将军、郑州防御使,迁知代州,兼三交驻泊兵马都部署,败契丹军,以功迁云州观察使、判郑州,知代州,威镇边境,颇受信用。雍熙三年(986)北征,为云、应路行营副都部署,拔云、应、寰、朔四州。以曹彬军败退,回代州。不久,奉命护送四州民内迁,遇契丹大军,建议设伏固守以保全民众,监军等不从,迫令出战,虽自知众寡不敌,犹力战至暮,退至陈家谷,诸将不守约,离谷,遂失援,重伤被擒,不食三日而死。

为将勇而有谋,与士卒同甘苦,为政简易,郡民爱之。其事迹后世演为“杨家将”故事。

(13)杨延昭

(958—1014)北宋麟州(治今陕西神木北)人,本名延朗。杨业子。

太平兴国中以荫补供奉官。父死,擢崇仪副使,知景州。历任保州缘边都巡检使、宁边军部署等职,防守北边,屡败契丹。景德二年(1005),徙高阳关副都部署。官至英州防御使。为人沉默寡言,不问家事,而智勇善战,号令严明,与士卒同甘苦,身先士卒而推功于下,故人乐为用。守边二十余年,契丹畏服,呼为“杨六郎”。

(14)杨文广

(?—1074)北宋麟州(今陕西神木北)人,字仲容。杨业孙,延昭子。

为范仲淹擢用,后为广西钤辖,知宜、邕二州。治平中任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熙宁元年(1068)任秦凤副都总管,筑筚篥城(今甘肃武山甘谷),击退西夏骑兵。历官定州路副都总管、步军都虞候。辽人争代州地界,他献阵图及攻取幽燕之策,旋卒。

(15)寇准(凖)

(961—1023)北宋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北)人,字平仲。

太平兴国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巴东县,徙成安县,通判郓州。召试,授右正言、直史馆,稍迁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颇敢直谏,太宗比为魏征。淳化初除枢密副使,寻进同知枢密院事,坐事罢知青州。淳化五年(994),召除参知政事,劝太宗立太子。至道中,罢知邓州。真宗即位,徙河阳、同州、风翔。入权知开封府,历三司使,景德元年(1004),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辽兵大入,中外震骇,他力排众议,请帝亲征,真宗遂至澶州,和议而还。旋为王钦若所谮,罢相知陕州。天禧三年(1019)再相,真宗病,刘皇后预朝政,他密奏请以太子监国,事泄,罢相,封莱国公。丁谓乘机倾陷,贬道州司马,再贬雷州司户参军,卒于贬所。仁宗朝追谥忠愍。著作有《寇莱公集》。

(16)范仲淹

(989—1052)北宋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字希文。大中祥符进士。

少时贫困力学。天圣初,任泰州兴化令,主持修筑捍海堰,世称范公堤。天圣六年(1028),任秘阁校理,因请刘太后还政,出判河中府,移陈州。仁宗亲政,擢右司谏。以力谏废郭后,忤宰相吕夷简,出知睦州、苏州。在苏州时曾疏浚太湖入海水道,解除江南涝灾。旋召还判国子监,迁权知开封府。景祐三年(1036),针对时弊上《百官图》,对吕夷简多所指摘,被指为朋党,出知饶、润、越三州。康定元年(1040),召为陕西都转运使,未几,与韩琦同任陕西经略安抚副使,兼知延州,负防御西夏重责,与韩琦齐名,时称范韩。庆历三年(1043),入为枢密副使,旋拜参知政事,与富弼、欧阳修等推行庆历新政,为夏竦等中伤,复被指为朋党,罢政,出知邠州兼陕西四路安抚使等。

工诗文,晚年所作《岳阳楼记》,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语,为世所传诵。亦工词。著作有《范文正公集》传世。

(17)欧阳修

(1007—1072)北宋吉州庐陵(今江西吉安)人,字永叔,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

四岁丧父,家贫好学,曾以荻画地练字。既长,得唐韩愈集,立志为古文。天圣八年(1030)进士。景祐间为馆阁校勘,作《朋党论》,为范仲淹申辩,贬夷陵令。庆历三年(1043),知谏院,擢知制诰,赞助庆历新政。新政失败,复上疏反对罢范仲淹事,出知滁、扬、颍等廾十一年。召回后,迁翰林学士。嘉祐二年(1057)知贡举,排抑险怪奇涩的“太学体”,文风为之一变。五年,任枢密副使,次年拜参知政事。英宗初,力主尊英宗生父濮王为“皇”,引起濮议之争,颇受非议。神宗初,辞位出知亳、青、蔡三州,因反对熙宁新法,坚请致仕。

生平喜奖掖后进,曾巩、王安石、苏洵父子等都受到他的称誉。于文学、史学俱卓有成就。曾奉诏与宋祁等修《唐书》(《新唐书》),自撰《五代史记》(《新五代史》),集金石遗文为《集古录》,另有《欧阳文忠公集》、《六一词》等。

(18)包拯

(999—1062)北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字希仁。

天圣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转运使。入为三司户部副使,支持解盐通商之制。改知谏院,数论斥权幸大臣。除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徒知瀛、扬等州府,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嘉祐六年(1061)为枢密副使,窄于位,谥孝肃。

为官以断讼明敏正直著称。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正门,令讼者直到堂前,自陈曲直,杜绝吏奸。立朝刚毅,贵戚、宦官等为之敛手,当时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有《包孝肃奏议》十卷传世。

(19)狄青

(1008—1057)北宋汾州西河(今山西汾阳)人,字汉臣。

行伍出身,善骑射。宝元初,任延州指使,宋与西夏战争,常为先锋。四年间二十五战,屡败强敌。得尹洙荐,韩琦、范仲淹待之甚厚。仲淹授以《春秋左传》,遂折节读书,悉通秦汉以来将帅兵法。累迁泾原路都部署、经略招讨副使,移真定路都部署,迁彰化军节度使知延州。皇祐四年(1052),擢枢密副使。侬智高反,因上表请行,除宣抚荆湖南北路、经制广南盗贼事;至宾州,整肃军纪,出敌不意,夜度昆仑关,破敌。还,拜枢密使。至和三年(1056),受谣言中伤,出判陈州。

为人慎密寡言,计事必审中机会而后发,正部伍、明赏罚,与士卒同甘苦,推功将佐,甚有声名。

(20)王安石

(1021—1086)北宋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字介甫,号半山。

庆历二年(1042)进士,授签书淮南判官。七年,改知鄞县,起堤堰,决陂塘,兴修水利;贷谷与民,出息还官。历舒州通判、群牧判官。嘉祐二年(1057),知常州。次年,移提点江东刑狱,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万言《言事书》,主张培养人才,变法革新,未被采纳。迁知制诰,以母丧去职。神宗即位,起知江宁府,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列举北宋建国以来各项制度弊端,阐述改革必要,与神宗意合。熙宁二年(1069),拜参知政事,设制置三司条例司,主持变法,陆续颁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募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史称王安石变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新法遭保守派强烈反对。七年,罢相,以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八年,复相。九年,再罢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次年,封舒国公。元丰二年(1079),复拜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卒,赠太傅。绍圣中,谥文。崇宁三年(1104),追封舒王。

他在执政期间,曾与子雱及吕惠卿等重新注释《周官》、《尚书》、《诗经》,颁之学官,各书不用先儒传注,时称《三经新义》。退居江宁府时,又撰《字说》,文字训诂亦多与前人不同。善属文,其诗词亦清新高峻,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集今传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两种,后人并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

(21)司马光

(1019—1086)北宋陕州夏县(今属山西)涑水乡人,字君实,号迂叟,世称涑水先生。

宝元进士。授奉札郎,签苏州判官事。累迁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知谏院。英宗时,进龙图阁学土。尝撰《通志》八卷,颇得英宗重视。治平三年(1066),受诏继续编写。神宗即位,擢翰林学士。时王安石当政,推行新法,他与之政见不合,乃求外任。熙宁三年(1070),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今陕西西安)。次年,改判西京御史台。从此住在洛阳,六任冗官,皆以书局自随,专意编修《资治通鉴》,以汉代部分属刘攽,魏晋属刘恕,唐代属范祖禹,三人皆为一时之选。元丰七年(1084)书成,迁资政殿学士。哲宗即位,召为门下侍郎,进尚书左仆射,任相年余,尽罢新法。卒赠太师、温国公,谥文正。

学识渊博,史学之外,音乐、律历、天文、书数,无所不通,但不喜释老之学。尚著有《稽古录》、《涑水纪闻》、《潜虚》、《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法言集注》、《太玄注》、《易说》等。

(22)苏洵

(1099—1066)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明允,号老泉。

年二十七始发愤为学,岁余举进士,又举茂才异等科,皆不中。益闭户读书,遂通六经、百家之说,为知益州张方平所知,嘉祐元年(1056)携子轼、辙赴试京师,方平荐其父子于韩琦、欧阳修。修复上其所著文二十二篇,除试秘书省校书郎,以文安县主簿参与修纂建隆以来礼书为《太常因革礼》一百卷,书成而卒。长于古文,笔力雄健,议论畅明,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子轼、辙合称“三苏”。著作有《嘉祐集》。

(23)苏轼

(1037—1101)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苏洵子。

嘉祐进士,复举制科,授凤翔府签书判官。治平中入判登闻鼓院,召试得直史馆。历判官告院、开封府推官。熙宁中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因出为杭州通判,徙知密、徐、湖三州。元丰二年(1079),因所作诗被指为讽刺新法下御史狱,责授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哲宗即位,起知登州,至郡五日即召为起居舍人,寻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知制诰。元祐二年(1087),兼侍读。四年,出知杭州。六年,召为翰林学士承旨,为洛党贾易等所攻,数月复出知颍州,徙扬州。七年,以兵部尚书召还,改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哲宗亲政,出知定州。绍圣初,御史劾其掌内外制日所作词命“讥斥先朝”、“诽谤先帝”,落职降官知英州,未至,贬惠州安置。四年(1097),再贬昌化军安置。元符三年(1100)赦还,次年病卒于常州。

历州郡多惠政。其文纵横恣肆,挥洒畅达,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为诗题材广阔,清新雄健,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风豪放,开辛弃疾等人先路。工书画,为一代大师。著述甚丰,有《东坡七集》、《苏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

(24)苏辙

(1039—1112)北宋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字子由,一字同叔,号颍滨遗老。苏洵子。

嘉祐进士,复举制科。熙宁变法,为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力陈青苗法不可行,遂出为河南府留守推官,历陈州教授、齐州掌书记、应天府签书判官。元丰中,兄轼因作诗被指为讽刺新法得罪,坐谪监筠州盐酒税。哲宗立,召为秘书省校书郎,改右司谏,劾新党宰执蔡確、章惇等。历中书舍人、户部侍郎、翰林学士知制诰、御史中丞,元祐六年(1091)拜尚书右丞,次年进门下侍郎。哲宗亲政,落职知汝州,复责雷州安置。徽宗时,提举宫观,致仕。

其文汪洋澹泊,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兄合称“三苏”,为“蜀学”重要人物。主张三教合一。其学有道家神秘主义色彩。著有《栾城集》、《春秋集解》、《诗集传》等。

(25)曾巩

(1019—1083)北宋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字子固。

少有文名,为欧阳修所赏识,王安石尝与之交游。嘉祐二年进士。初为太平州司法参军,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出通判越州,历知齐、襄、洪、福等州。元丰三年(1080),判三班院。四年,迁史馆修撰,典修五朝国史,管勾编修院。未及属稿,擢中书舍人。后病卒于江宁。

任地方官时,注意除民害,平冤狱,治疫救灾。任职史馆,曾整理《战国策》、《说苑》,并校定南齐、梁、陈三书。散文含蓄典重,雍容平易,为“唐宋八大家”之一,亦能诗。著有《元丰类稿》。

(26)程颢

(1032—1085)北宋洛阳(今属河南)人,字伯淳,世称明道先生。

嘉佑进士。熙宁初,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后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出为州县官吏,历签书镇宁军判官、知扶沟县。哲宗立,召为宗正丞,未行而卒。嘉定中谥“纯”。与弟颐均受业于周敦颐。尝称“天理”是“自家体贴出来”的,为哲学最高范畴,是自然界和社会的最高原则,于伦理上则体现为封建的“三纲五常”。在认识天理的方法步骤上,颇强调内心静养。世称其兄弟二人之学术为“洛学”。二程言论和著作,后人合编为《二程全书》,包括《二程遗书》、《二程外书》、《明道文集》、《伊川文集》、《伊川易传》、《程氏经说》、《二程粹言》等(今人合编为《二程集》)。

(27)柳永

宋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字耆卿。原名三变,字景庄,排行第七,世称柳七。

景祐进士。官至屯田员外郎,故亦称柳屯田。喜作歌词,常和乐工合作。怀才不遇,多牢骚,放荡不羁。卒于润州。所作多抒羁旅行役之情及描写歌妓生活、城市风光,对慢词卓有贡献,作品流传极广。擅长白描,语言通俗,曲尽委婉,为北宋词重要作家。著有《乐章集》。

(28)晏殊

(991或993—1055)北宋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字同叔。

幼有文名,景德初,以神童召试学士院赐同进士出身。真宗朝至翰林学士。仁宗初,迁枢密副使。以论事逆刘太后意,罢知宋州(治今河南商丘南)。在任兴学校,延范仲淹以教生徒。召拜御史中丞,迁参知政事。再出知亳、陈州。又还朝为御史中丞、三司使。庆历间拜宰相兼枢密使。庆历四年(1044),为谏官论罢,历知颍、陈、许、永兴等州军,后移河南,以病归京师。生平喜诗酒,以文章得时誉,诗词尤婉丽。著有《珠玉词》《晏同叔先生集》等。

(29)晏几(幾)道

(约1030—约1106)北宋抚州临川(今属江西)人,字叔原,号小山。晏殊第七子。

熙宁七年(1074),因郑侠上书请罢新法,曾牵连入狱。元丰五年(1082),始监颍昌府许田镇,后退职家居。生平不肯依傍权贵,文章自立规模。工词,多感伤之作,语句婉丽。著有《小山词》。

(30)秦观

(1049—1100)北宋扬州高邮(今属江苏)人,字少游,又字太虚,号准海居士。

少从苏轼游,以诗见赏于王安石。元丰八年(1085)进士。元祐初,因苏轼荐,任太学博士,迁秘书省正字兼国史院编修官。绍圣元年(1094),坐元祐党籍,出通判杭州。又被劾以“影附苏轼,增损《实录》”,贬监处州酒税。继迭遭贬谪,编管雷州。徽宗即位,召为宣德郎,未赴任,中道卒。善诗赋策论,与黄庭坚、晁补之、张耒合称“苏门四学士”。尤工词,为北宋婉约派重要作家。著作有《淮海集》。

(31)李清照

(1084—约1151)宋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西北)人,居济南。自号易安居士。李格非女,赵明诚妻。

幼有才藻,善属文,工诗词,为晁补之所称赏。格非名入元祐党籍,她呈诗赵挺之以救。早年生活优裕,居青州(治今山东青州),与明诚共同致力于彝器、石刻和书画之收藏研究。金人据中原,避乱南方,未久,明诚病卒。辗转流离中,文物丧失殆尽。绍兴二年(1132),再适张汝舟,旋离异(一说无再适事)。晚岁处境孤独、痛苦,整理完成赵明诚所著《金石录》,表上于朝。

词作为南宋婉约派宗主,前期多写其悠闲情怀及风光景物,后期多感叹身世,怀念故国,渗透着爱国感情。语言清丽,善白描。论词强调音律和典雅,反对以诗为词。亦能散文、骈文和诗,通书法、绘画。部分诗词感慨激昂,表现对现实的关心、对统治者的揭露和爱国热忱。有《李易安集》已佚,后人辑有《漱玉集》。今有《李清照集》辑本。

(32)周邦彦

(1056—1121)北宋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字美成。

元丰初,为太学生,以献《汴都赋》,得神宗赏识,命为太学正。后任庐州(今安徽合肥)教授、溧水县令。绍圣初,历国子主簿、校书郎。徽宗时,提举大晟府,专事谱制乐曲。不久,知顺昌府,又徙处州。卒于南京(今河南商丘南)。精音律,工词,为北宋婉约派大家,对词的审订整理多有贡献。著有《片玉词》。

(33)黄庭坚

(1045—1105)宋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

治平进士。以才能见重于文彦博。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实录》成,擢起居舍人。绍圣初,新党谓其修史“多诬”,贬涪州别驾,安置黔州等地。徽宗初,羁管宜州卒。工诗文,擅长行、草书。贬谪所至,士人从学者甚众。早年以文章诗词受知于苏轼,与张耒、晁补之、秦观并称“苏门四学士”。诗以杜甫为宗,讲究修辞造句,强调“无一字无来处”,多写个人日常生活,风格奇崛,为江西诗派开创者。著作有《豫章黄先生文集》《山谷琴趣外篇》(《山谷词》)。

(34)米芾

(1051—1107)北宋丹徒(今江苏镇江)人,世居太原(今属山西),后徙襄阳(今属湖北)。一名黻,字元章,号鹿门居士、襄阳漫士、海岳外史,人称米南宫。

以恩补浛光尉,历知雍丘县、涟水军,以太常博士出知无为军。召为书画学博士,擢礼部员外郎,出知淮阳军。举止怪异,世称“米颠”。能诗文,精鉴别,擅书画。书法得王献之笔意,尤工行、草,与蔡襄、苏轼、黄庭坚合称“宋四家”。山水画师法董源,然别出新意,多以水墨点染,重意趣不求工细,世称“米氏云山”。喜蓄金石古器,尤嗜奇石。著作有《宝晋英光集》《画史》《书史》《宝晋待访录》等。

(35)张择端

宋密州诸城(今属山东)人,字正道。

少时游学汴京。后习绘画,尤工界画,别成一家。徽宗时,作有《清明上河图》卷。图中城郭、市肆、桥梁、街道之远近高下,草树、马牛、驴驼之大小出没,居者、行者、舟车之往还先后,皆曲尽其态。此画今存,为稀世珍品,系研究宋代都市生活以及建筑、绘画等绝好材料。

(36)沈括

(1031—1095)北宋杭州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字存中。

至和初,以父任为沭阳县主簿。嘉佑进士,除扬州司理参军。入编校昭文馆书籍,为馆阁校勘,删定三司条例。熙宁中参与王安石变法。历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提举司天监,上浑仪、浮漏、景表三仪,招卫朴造《奉元历》。迁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擢知制诰兼通进银台司。熙宁七年(1074),为河北西路察访使,讲修边备,改革旧政数十事。次年出使辽国,力斥其夺地之谋;途中,又图其山川形势、人情风俗,为《使契丹图抄》奏上。迁翰林学士、权三司使。熙宁末,因主张免除下户役钱、轻役依旧轮差,为御史蔡確所劾,降知宣州。元丰三年(1080),除鄜延路经略使、知延州。五年,夏人攻陷永乐,坐首议筑此城,责授均州团练副使、随州安置,徙秀州。晚年居润州(今江苏镇江)梦溪园。

博学多闻,于天文、地理、典制、律历、音乐、医药等无所不通,著述近四十中,多亡佚。所撰《梦溪笔谈》,内容丰富,于科学技术阐述尤多。尚有《长兴集》《苏沈良方》等传世。

(37)毕升(昇)

北宋人。布衣出身。

初为杭州书肆刻工。庆历间发明活字印刷术。其法用胶泥刻字为字印,火烙使坚。另设一铁板,上涂松脂、蜡及纸灰。印刷时于铁板上置铁模,于模内密排字印,以火烙板使药溶化,后以一平板按其面使字印平如砥。字印按字韵编排,置木格之内以备排字检用。其法未及推行即卒。事迹仅见于沈括《梦溪笔谈》。约卒于皇祐间。

(38)宋江

(?—1122年),山东郓城县水堡乡宋家村人。

是施耐庵小说《水浒传》中宋江的历史原型,公元1119年宋江领导了一次农民起义,不过,与同时期的方腊起义相比,规模要小得多。宋江投降后成为征讨方腊的马前卒。1121年初,宋江率领起义军挺进江苏地区,后被张叔夜设伏。宋江虽率部勇猛拼杀,给敌人以重创,但面对重围,船只着火,退路已断,向张叔夜投降接受招安。

(39)方腊

(?—1121)北宋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一说歙州(今安徽歙县)人。一名方十三。

徽宗时在睦州一带利用摩尼教秘密酝酿起义。宣和二年(1120)在青溪县以诛朱勔为名,聚众揭竿起义,自称“圣公”,建元“永乐”,设官分职。两浙苦花石纲之扰,人民争附之,众至数十万人。教徒兰溪朱言、吴邦,剡县仇道人,仙居吕师囊,方岩山陈十四,苏州石生,归安陆行儿等也率众响应。起义军烧毁官舍、学宫、府库、寺庙,镇压官吏、地主,攻破睦、歙、杭、处、衢、婺等州县,声震东南。三年正月,宋以童贯为江、淮、荆、浙等路宣抚使,发兵十五万南下镇压。四月,他退守青溪帮源洞,后因腹背受敌,战败被俘。八月,在京师被杀。余部归吕师囊统率,继续斗争,至宣和四年三月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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